关于同德广场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11-24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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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投同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所报《关于同德广场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发[2008]15号)的规定,经审核,现核准如下:
一、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和昆明市总体规划。
二、项目名称:同德广场。
三、建设地点:昆明市金辰街道办事处,北京路以西,白云路以北。
四、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占地总面积219.06亩,净用地面积103630.51平方米。建设商业、住宅、小学、幼儿园、生鲜超市等及相关配套设施,预计总建筑面积为912376.3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66363.2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6013.10平方米。其用地四至范围以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宗地图为准。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为310950万元。资金自筹解决。
六、本核准文件自核准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
建设项目涉及的规划、土地、人防、消防、环保、绿化、防震减灾及动静态交通组织等手续,须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房地产 同德广场建设△ 核准 批复
抄送:市发改委
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统计局、区档案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局、金辰街道办事处
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1年11月23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