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财政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财政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组织编制本级财政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组织本级财政预算的执行,提出本级财政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办事处及财政局汇报工作;
3、依法组织、管理和监督办事处财政收入与支出,保证办事处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地缴入库或财政专户;
4、负责办事处会计管理工作,指导办事处所属单位、社区中心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工作,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5、依法管理和监督本级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统计和资产评估等工作,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6、依法制止违反财税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7、完成办事处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龙泉财政所系盘龙区财政局派出机构,承办盘龙区财政局及办事处交办的各项工作。本年财政所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人。本年度人员无变动。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于2015年10月份已移交)
第二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共计8张报表附后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龙泉财政所决算总收入2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万元,占总收入的99.6%;其他收入0.1万元,占总收入的0.0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万元,占总支出的85.3%;项目支出4万元,占总支出的14.7%;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财龙泉政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龙泉财政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泉财政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财政所2015年无出国出境费用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龙泉财政所无购置公务用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为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所到社区及相关银行的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财政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65人,接待费开支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所产生的费用。
2016年10月17日
龙泉财政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