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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1612-241962 主题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12-21 12:56
名 称: 增强规划法律意识坚守规划“三区四线”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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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规划法律意识坚守规划“三区四线”底线

发布时间:2016-12-21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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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底,盘龙规划分局全体工作的人员带着平时在工作中遇到的困惑参加了市规划局组织的住建部王督查关于“增强规划法律意识,坚守规划“三区四线”底线”的讲座。王督查结合全国各地规划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案例进行生动的逐一讲解,使分局全体工作人员认识到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听完督查的讲座,大家心中的困惑和疑问都得到了解决,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也留给了我们更多的思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增强法律意识、促进依法行政、保护三区四线底线

自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2010年,昆明市又颁布实施了《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于2010年3月26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同时,昆明市规划局结合日常规划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可操作性强的《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对城乡规划法作了进一步的细化。

三区四线的“三区”指的是城市总体规划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四线”指的是规划绿线、规划蓝线、规划紫线和规划黄线的控制界线。“三区四线”是城市规划需要保护的底线,不得突破。

二、 通过案例分析、警钟长鸣

督查通过详细讲述银川市贺兰县红河谷房地产项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占用四环路道路用地24亩,导致六车道四环形成断头路的情况及最终的整改落实情况,用一个生动的案例给我们讲述了城市规划的严肃性,不容突破,否则将会给城市带来巨大的损失。同时,督查强调,宁夏贺兰县原县委书记方仁受贿4000余万被判无期,再次警示了我们要强化法律意识,坚决不能突破规划底线。

督查还讲述了发生在我们身边违反规划紫线的案例。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拟在昆明市商业中心区,周边紧邻历史文化遗迹圆通寺、大德寺和翠湖公园新建多功能综合楼项目,总用地约55.9亩,拟建建筑高度不符合《昆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关于建筑高度限高18米的要求,企业坚持按建筑高度58米申报,最终,该项目被昆明市市政府否定。

另外,还有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滇池度假区管委会占用海埂公园滇池近岸绿地建设商业设施项目占用规划绿线的情况。该项目在未取得任何规划许可的情况下开工建设,项目破坏了滇池北岸滨水地带的生态资源和景观,违反了《城乡规划法》、《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要求。最终,临近滇池岸边10栋违法建筑(面积37158平方米)全部拆除,恢复绿化总面积达84709平方米。

通过督查详细生动的案例分析和讲解,尤其是那些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案例,让我们有了切身的体会。认识到我们在平时规划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作为规划工作者,必须积极面对,认真反思,并采取有利措施,切实解决。

三、 工作建议

督查针对昆明市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五点建议,第一个建议: 全面梳理控规。第二个建议:规范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全面完善审批环节,防止强制性内容不一致出现,在管理方面把关要严。第三个建议划定“三区四线”保护区。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划定“三区四线”保护区,要按照“坐标式”管理的要求及深度,在总体规划修改图文中明确“三区四线”界线。要按照“坐标式”管理的要求及深度,在总体规划修改图文中明确“三区四线”界线。第四个建议:建立控规落实总规强制性内容制度保障机制。昆明市总规批准后,保证上位规划对下位规划的正确传递,防止发生控规任意修改总规的违法行为,将是昆明市政府面临的首要问题。建议昆明市政府建立一整套控规编制、管理、督察、查处的制度保障机制。同时开展控规回头看,进一步厘清及查处控规擅自修改总规的案件。第五个建议:建议建立项目审查报告制度。为了适应今后城市综合管理的改革要求,做到超前发现涉嫌违法项目、超前制止涉嫌违法项目,并形成制度保障长效机制,推行项目审批前的“一图一表”督察报告制度,实现项目选址、修建规划方案、建筑设计各阶段的审查与总规强制性内容比对分析,对凡是违反“三区四线”的申报项目及时中止在项目报审阶段。

盘龙规划分局作为市规划的一个职能部分,承担着大量的规划审批工作。在今后的规划工作中,分局将积极配合市规划局,完善各种规划制度的建设,并严格遵守规划工作底线,为营造美丽春城出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