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教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由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盘龙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pl.km.gov.cn/qsbmsz/qzfgbm/qjyj/)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481号,邮编:650000;电话:63133911)。
一 、概 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2016年,为进一步营造教育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我局在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下功夫,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组织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我局专门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
(二)制度建设更加完善。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规范、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工作等制度规范。同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依申请公开规范,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等规范。
(三)确保重大投资和项目建设公开规范。对农村标准化建设、校安工程等重点工程项目,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八个百分之百”的要求,项目建设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实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网上公示。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实行项目负责制,科学管理,强化监督。认真执行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廉政协议书,办事公平、公正、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了各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使投资项目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四)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面深化“阳光政务”。我局现有行政审批项目1项,即“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设立、变更、终止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事项”,审批时限为7个工作日。管理服务项目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行政审批事项不收费。
(五)进一步完善盘龙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完善盘龙教育信息网公众互动功能,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信息公开提供了基础性保障。及时发布群众关心的中小学入学、中招、高招政策。
(六)推进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指导本区中小学做好社会和公众关注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做好校园重大事项、招生考试、教育收费、校园安全、后勤服务等事项的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50条。开设“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教育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指南”、“行政许可信息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等多个栏目,实时将教育工作动态、办事流程对社会公开。等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切实做好政策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2016年我局加大了招生、收费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在“盘龙教育信息”网站开设中考、高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等信息,向公众集中提供政策文件、信访监督、咨询服务等一系列信息。
2.加大教育发展规划、计划信息的公开力度。我局已做到了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专项规划公开的常态化,先后公开历年的工作计划,盘龙区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推进情况。
3. 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目前,我局已在“盘龙教育信息”网的“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专栏中专门开设了“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两个专题,将所承担的1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上网,并公布了各个事项的审批依据、申办主体、申办条件、申办材料、申办受理时间及答复、审批程序、审批工作流程等内容。 我局已对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的法律、法规依据、内容、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需要提交的材料等行政审批项目规范细化内容,通过“盘龙政务信息网(www.kmpl.gov.cn)”、至盘龙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pl.km.gov.cn/qsbmsz/qzfgbm/qjyj/)向社会公示。每年对同意设立的民办教育机构或经年审合格的民办教育机构,均向社会公示。 还将涉及群众利益如:教师招聘、民办中小幼年检结果、外来人员子女一年级入学报名登记等重大事项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针对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农村标准化建设、校园修缮等重大项目,事先都要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并对决策实施后的情况开展跟踪调查、评估,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减少决策失误,真正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重大事项让人民知道,重大决策让群众参与, 所有事项我们做好服务。 我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9项,其中新办9所(幼儿园1所,学历培训机构2所、非学历培训机构6所);学校名称、地址变更6所,。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760人。以上各项审批均做到了在区行政审批中心接件,并均按承诺时限在中心办结。
4. 继续做好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做好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各学段的招生考试工作、农民工子女就读工作、外籍学生就读工作、民办学校的收费工作等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政府信息的及时发布宣传有关政策和规定,按要求及时发布招生公告,认真组织开展工作人员培训,公布就学指南,统一开展报名工作。做到了统一时间、统一公告、统一报名手续、统一安排入学,保证了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就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报名程序提供“政策解读”。 遵循“两为主”原则,设立22个报名点,统筹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对登记报名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统一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其中小学一年级招收8111人,初中一年级招收4182人。
5.规范非义务阶段的各项考试招生工作 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凡是事关群众、考生切身利益的决策及出台的决定、决议,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考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监督。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各类招生考试工作,做好这一关键环节的风险防范,加强对试题人员、值班人员及考务人员等有关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盘龙区招生办公室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每年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廉政纪律培训基础上,建立了招生考试工作全员廉洁承诺制度,参与招生考试的全体工作人员分别签订各类《廉洁自律承诺书》,承诺包括了廉洁自律、清正履职等多方面内容。
6.严格教师调动及招聘 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和《盘龙区教育局引进教师管理规定(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教育师资队伍现状,开展招聘、选调和引进教师的工作,分别到西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与两所学校接洽建立免师实习基地相关事宜,共招聘到56名免费师范生。盘龙区教育局下属学校(园)、单位2016年对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4名,特岗教师29名,定向招聘9名,三支一扶4名。工作程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考试(笔试、面试)择优聘用教师,整个招聘、选调和引进教师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形式
目前,我局主要开设四条渠道进行信息发布:一是优先选用信息化的手段,在至盘龙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pl.km.gov.cn/qsbmsz/qzfgbm/qjyj/),实时将教育工作动态、办事流程对社会公开。还将涉及群众利益如:教师招聘、民办中小幼年检结果、外来人员子女一年级入学报名登记等重大事项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二是开通专线电话、传真电话、信函和现场接待,实行受理服务;三是依托盘龙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受理点受理申请等服务;四是及时通过网络、报纸、手机报等多种途径发布政府信息。针对虚假、不完整或解读有误的信息,及时予以澄清;五是在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有关教育政策和信息,利用服务窗口为公众提供教育基本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 我局2016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6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9275次,当面咨询接待12586次。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访问量为1.36万人次。
1.开展人工咨询接待服务。区教育局专门安排教育局行政办公室负责接听、接待申请和咨询,能当场答复的做到当场答复,疑难问题及时与有关科室研究后予以答复。
2.根据昆明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我们进一步完善盘龙教育信息网,使栏目设置、页面规划更加合理,招生信息公开更加规范。
3.开通“12345”市民热线,24小时专人接单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局2016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6年度盘龙区教育局无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日益规范,不断发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量大,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较少,工作开展有待进一步全面、深入。
二是我局门户网站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网上在线办事等需要进一步拓展。
三是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运作机制。
具体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高责任意识,确保及时完成各项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举办全局干部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深入学习《条例》等有关文件,提高全体干部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
二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重视做好非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发布;在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通过多种渠道公布教育工作各项信息,方便群众获取教育动态信息。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机关全体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工作措施,以重点工程项目、招聘教师、招生考试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为重点,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着力提升行政效能,以工作的高效率推动发展的高速度,以工作的高质量带动发展的高水平,为加快实现盘龙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七、相关说明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