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2016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就2016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促进落实
按照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局年初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全局业务工作简报、信息挂网发布、科普宣传等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由局行政办公室负责,并由办公室分管领导统筹领导协调各项工作。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运维工作由信息化推进科具体负责,局信息化工作分管领导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门户网站管理要求
1.根据省、市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牵头完成了区政府原门户网站“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向市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迁移,区政府门户网站与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集群中的“盘龙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两个网站“合二为一”两项工作,至此区政府门户网站“昆明盘龙”作为互联网上唯一对外宣传和展示平台,达到集成建设,统一平台,整合资源,共享网络安全防护,降低维护成本,提高网站安全性及降低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概率等效益,同时,对网站栏目进行了优化、规范和整合。
2.结合昆明市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我区网站通报情况,我局组织网站承建单位,紧紧围绕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完善政府网站建设,从规范性文件的集中管理有序发布;财政信息栏目的细化分解为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目录索引生成,方便归案查询;增设棚户区改造、食品药品安全、社保信息栏目等方面,完善和健全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培训和做好了技术支持。
3.2016年参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省市信息公开考核指标体系以及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进一步梳理了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维护分工,统计通报了3次全区网站信息公开情况,落实了工作责任,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保障。
4.根据需要和要求,于2016年6月在网站首页新增了“双公示”栏目,下设“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两个子栏目,同时区财政局、区城管局等共21个职能部门分站也新增了“双公示”栏目,并纳入考核范围。
二、做好其他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一是以区2016年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进社区”活动和科技活动周为契机,在各街道各社区开展科普知识宣传文艺演出、科普健康知识讲座、科普展板宣传、科普知识资料发放、科普大蓬车进校园、科技进村入户等形式多样的各种科技科普宣传活动共109场,累计展出科普展板245块、挂图691张,发放科普宣传资料近32000余份,直接受益人数达2.9万余人,达到广泛普及科学知识的预期效果。二是组织《盘龙区优秀专业人才管理服务办法》听证会,进一步增强了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三是按照规定在部门网站上公开了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情况
2016年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故不存在要求减免的情况。
盘龙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