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盘龙区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经盘龙区财政局汇总,盘龙区各财政预算单位2017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2017年盘龙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43.93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286.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12.7968万元。
盘龙区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计 | 943. 9368 |
1、 因公出国(境)费用 | 45 |
2、 公务接待费 | 286. 14 |
3、 公务用车费 | 612. 7968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12. 7968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附:“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全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预算单位(含下级单位)从年初批复的预算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
三、 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纳入统计范围。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在其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