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及统计表
盘龙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盘龙区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预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龙区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监督管理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辖区范围内法人和自然人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二) 拟订全区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全区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管理工作,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参与制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中有关环境保护的内容;参与拟订并审核区城市建设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三) 统一监督管理全区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污染物排放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处理;负责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有毒化学品、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污染物、污染源防治的监督;负责组织实施排污总量控制计划,负责排污许可证、排污申报登记及排污费征收工作;参与推行清洁生产工作,协助开展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环境有影响而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新建、改建、扩建、迁建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批辖区内总投资不满5000万元的市级以下部门立项的工业建设项目和投资不满1亿元的市局及以下部门立项的非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并报市环保局备案;依法行使“环保一票否决权”;监督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区生态保护工作;参与规划自然保护区,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指导全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旅游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组织水库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六)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参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争创国家生态市的有关工作。
(七)协调处理辖区范围内环境污染纠纷;负责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调查处理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行使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权,负责全区环保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八)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环保宣传教育,宣传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和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活动。
(九)负责控制区域内的“禁煤”、“禁白”、“禁磷”等日常工作;负责“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宾馆、饭店、饮食摊点排污及参加污染纠纷处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全区环境保护科研工作;制定实施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环境保护课题攻关,组织申报并实施国家和地方重大环境保护课题;负责环境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开展辖区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辖区环境监测工作;监督检查环境监测制度、环境监测规范的实施。
(十二)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负责督查、督办、核查辖区范围内的环境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前发展;圆满完成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相关工作。
(二)认真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职、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排查环境污染隐患,对可能引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患于未然。持续加大日常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帮助企业查找隐患,堵塞漏洞,及时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查处擅自停用或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的行为,严厉打击恶意排污行为。
(三)主动适应生态文明建设新常态,强化项目建设力度,实现全区环境质量不断提档升级:突出重点,着力抓好松华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入滇河道、支次沟渠的保护工作;“创生”工作成果初显成效,全区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启动冷水河、牧羊河(阿子营段)沿岸村庄截污工程;做好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牵头工作及子项目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收尾工作;规范设置松华坝水源保护区大型警示牌。
(四)服务”、“监管”双管齐下,以环境保护新成效服务经济社会新发展: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及《排污许可证》管理,积极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大厅及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建设;挖掘减排潜力,稳步推进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工作;加强辖区危险废物、挥发性有机物和成品油零售企业监管力度;抓好“高污染燃料”禁燃工作,全力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环境监察力度,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四)狠抓落实基础工作,改进创新工作制度,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环境统计及“城考”工作;畅通环保信访热线,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确保办件按时办复;加大环保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公众环保意识,打造环境宣教新平台;加强建设法治政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开展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提供数据支持;加强辐射安全监管,确保我区辐射环境安全;积极开展昆明市“宁静小区”创建工作,完成2017年“烟控噪达区”复测工作;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做好保密工作和《盘龙区环境保护志》等编修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
2.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监察大队;
3.昆明市盘龙区环境监测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其中环境保护应急用车1辆,环境监察执法用车1辆,环境监测用车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盘龙区环境保护局预算总收入1277.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3.32万元,非税收入133.9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7.71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非税收入预算减少了32.3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总支出127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3.32万元,占总支出的50.37%;项目支出633.89万元,占总支出的49.63%;17.71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非税收入预算减少了32.3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盘龙区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0.22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03.68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基本工资及津补贴调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盘龙区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3.8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2.79万元,主要原因为财政当年审核通过预算的项目经费申报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盘龙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7.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17.71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非税收入预算减少了32.3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1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基数调整导致医疗保险费用上涨;
3.节能环保支出441.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36.96万元 ;主要原因为基本建设项目因为已基本完工,进入竣工验收及报审阶段,项目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44.01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基数调整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多。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盘龙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3.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3.7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9月我局进行公车改革,削减了公车编制数和实际数,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盘龙区环境保护局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3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10.53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3.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盘龙区建成区及水源保护区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与2016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大理市洱源县环保局到我区调研环境保护工作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盘龙区环境保护局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82.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99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补贴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盘龙区环境保护局开展政府采购共计60.0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21.62万,主要为办公设备及环境监测专业设备采购;服务类采购38.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印刷服务采购等相关工作。2016年政府采购较上年增加了38.78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新增了噪声屏运行维护服务采购及大型警示牌安装采购。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节能环保支出:主要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具体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