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人民政府东华街道办事处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东华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
东华事处系盘龙区政府派出机构,承办盘龙区政府的社会管理各项工作。
2.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本年度机构情况无变动。
3.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本年度增加事业人员编制 3 人,新增在职1人、退休2 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5人,退休人员24人。
4.部门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7年初区财政局批复东华街道办事处预算为1516.73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全年拨入经费1516.73万元。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7预算总支出1516.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76.9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57.75万元,项目支出182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82万元)。上述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1516.73万元,项目支出182万元,
(三)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街道各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17年的基本支出为1334.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 596.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7.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0.44万元。
(四)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党建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街道运转工作经费、经济工作经费、公务接待费、清扫保洁费等
2017年预算的项目支出为18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8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东华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6.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81.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性支出331.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9.75万元。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3. 住房保障支出80.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4、公共安全支出64.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性支出19.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55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31.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性支出24.71万元、离退休人员支出6.54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186.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性支出152.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3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东华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05万元,支出决算为14.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5万元,占43%;公务接待费支出8万元,占57%。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办事处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东华街道办事处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7.75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全年预算支出“三公”经费14.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是严格按预算执行,并控制在预算范围内,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支出。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1: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东华街道办事处预算总表
附件2: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东华街道办事处预算明细表
附件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东华街道办事处预算资金来源表
附件4: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东华街道办事处预算政府采购表
东华街道办支出预算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