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有关信息公开文件要求,由盘龙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区属各责任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相关说明和附件等部分组成。
一、概述
盘龙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积极推动,健全制度、拓展形式,加强检查、抓好监督,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统筹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区政府对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和充实,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承担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通过不断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障经费,坚持依法行政,深入贯彻落实《盘龙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稳步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行政透明度。区委、区政府还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绩效考核体系中所占分值权重,并持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季度通报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区属各部门围绕目标要求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增强工作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形成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部署、责任部门措施务实、责任人员主动履责的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各项任务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二)健全运行机制
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在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形成了主管部门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街道、各部门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通过公布受理电话、电子邮件、邮寄信件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监督检查、举报受理和年度报告公开等制度,不断完善考核评议和培训交流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完善工作制度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我区先后制定了《盘龙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全面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明市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暨盘龙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管理办法》、《盘龙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暨盘龙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管理维护考核办法(试行)》、《昆明市盘龙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试行)》、《昆明市盘龙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制度(试行)》、《昆明市盘龙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相关配套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类别、形式、程序、实现和考核监督等内容,同时细化了政府信息发布计划、发布形式、发布活动组织与管理以及网站信息保障、信息处理等方面的内容,为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利的制度保障。
(四)深化主动公开范围
区属各行政机关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方式,从深化改革领域政务公开、促进经济发展领域政务公开、民生改善领域政务公开、政府自身建设领域政务公开、全面拓展深化政务参与和解读回应等方面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如公开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政务服务事项、重点工作信息、重点领域信息、重大项目信息、减税降费、脱贫攻坚、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教育卫生、财政资金、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
(五)加强建设管理
结合昆明市网站集约化管理的相关要求,完成了区政府原门户网站“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向市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迁移,实现了区政府门户网站与“盘龙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合二为一”,至此区政府门户网站“昆明盘龙”作为互联网上唯一对外宣传和展示平台。网站集成建设,统一了平台,整合了资源,降低了维护成本。同时,区科信局对网站栏目进行了优化、规范和整合,并组织全区各部门网站信息操作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增强了操作技能。通过网站集约化建设,强化了信息内容,提升了便捷性和易用性,进一步从网站平台和内容建设两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要求,我区于今年6月在网站首页新增了“双公示”栏目,下设“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两个子栏目,同时区财政局、区城管局等共21个职能部门分站也新增了“双公示”栏目,并纳入考核范围。2016年,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最新文件精神,以传达工作要求和业务培训为内容组织涉及全区所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共2次。
(六)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议
区委办、区政府办于11月10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盘办发〔2016〕13号)、区政府办于11月9日印发了《盘龙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盘政办通〔2016〕155号),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相关工作要求。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自2016年起,政务公开工作在绩效考核体系中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通过省、市对区政府部门网站的监测评估和评测,并依托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实时在线技术支撑工作,做好日常人工网站监测,发现问题不定期通报限时整改完成,并将整改和工作开展完成情况纳入季度考核、年度综合目标考评,从政府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两方面将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一步深化、细化督促考核,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强化保密审查
根据《盘龙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遵行“先审查、后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审查的程序,严格执行审核制度。2016年未发生重大信息安全责任事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按照规范统一、分级编制原则,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昆明盘龙”上编制并发布了《盘龙区区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盘龙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向全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梳理并编制目录,在公开目录栏目下予以公布。依托盘龙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公布了包括组织机构、人事信息、重点工作信息、重点领域信息、政府采购、政府文件、政策解读、权力及责任清单、财政资金信息、统计信息、应急管理、政府工作报告、价格和收费、计划规划、重大项目信息、热点回应等区级政府信息;区属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职能部门统一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包括通知公告、机构职能、工作动态、行政执法、业务及服务等各类政府信息。2016年,全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11818条,较2015年同比增长24.67%,2014年同比增长27.55%(见下图1),信息发布数增加变化较明显。
2016年全区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重大项目信息56条,发布土地通知公告(示)230条、土地征地信息32条,听证公示2条,推进减税降费信息110条,各类社会救助信息198条,就业创业信息90条,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公租房分配管理重点信息33条,加强教育、医疗卫生、社保、财政资金、环境保护、棚户区改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等与公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形式
1.积极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作用。不断加强盘龙区政府门户网站“昆明盘龙”(www.kmpl.gov.cn)建设和管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盘龙区门户网站主页醒目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微观盘龙”等的链接图标,采用链接的方式将各信息平台相整合,多形式、多角度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强化“领导信箱”、“盘龙论坛”、“调查征集”等栏目建设推进网站互动功能。
2.积极拓展信息化渠道,建设盘龙区便民导航标识电子系统“盘龙便民通”,提供便民服务。为广大市民或游客出行时,查询、定位和导航到公厕、公安派出所和便民服务窗口、市场监管所、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社区为民服务站等提供便利。系统以二维码为服务入口,市民扫描二维码进入微信公众号前端,根据所选服务由系统后端进行查询筛选、排序推荐、定位导航,最终引导使用者到达目的地。
3.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作用。在区档案馆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在区图书馆建立电子阅览室,提供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和上网电脑,全年3查阅点共有约42973人(次)查阅浏览了政府信息;依托“信息岛”,在区政府办公大楼、各便民服务中心和窗口单位及辖区内商场、宾馆等各公共区域设置“信息岛”设备,提供政府信息查阅和公开发布;在区政府行政中心门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播放各类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政府信息;各街道、社区,各部委办局通过设置电子显示屏、公示公告专栏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4.创新宣传载体,信息公开延伸到最基层。通过云南日报、昆明日报、春城晚报、都市时报等主流省市媒体及其APP解读文件,在掌上盘龙APP、微观盘龙微信公众号和昆明盘龙发布官方微博开设专栏解读文件。“昆明盘龙发布”官方微博共发布信息24000余条(不含转发博文),日均发布信息18条,且原创微博占微博总量的98.5%。另转发各类主流媒体及重要政务信息6000余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通气会)、集中采访会、策划会等共37场,共有媒体记者约240余人次参会。召开了2016年盘龙商贸再创业升级版新闻策划会、全区文化创意产业工作新闻策划会、水源区巡回医疗新闻策划会等全区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的新闻发布会和策划会。针对黑龙潭水质变化、北站隧道流浪人员、青云街道“地沟油”黑作坊等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工作,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对接,引导舆论、官方发布、正面发布、权威发布。
截至2016年12月,“微观盘龙”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微信212期848条,粉丝数为7213人,新增关注人数4000余人。微信平台在盘龙区重大节点和事情发生时,结合实际,推出相应时段专题内容,有效做到信息公开共享,方便民众参政议政、查阅信息。其中部分内容被同城多家微信平台复制、转载。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从申请渠道看,信函是主要申请形式,涉及城中村拆迁公告发布、拆迁补偿细则等的申请。各承办单位均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盘龙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限内拟写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并对申请人进行了答复。2016年度我区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案例。
年内各部门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投诉举报情况
我区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机制,明确了区监察局、区法制办等部门负责投诉举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并在网站公开受理部门、受理途径,公布投诉电话、设立投诉信箱。
年内收到行政复议2件,经受理调解后,两位申请人均自愿撤销行政复议申请;年内我区政府及区属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有34件,其中判决驳回诉讼请求4件,驳回起诉25件,撤诉1件,不予受理1件,未结案2件。被判决撤销行政行为1件。
六、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区工作管理机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按编制部门减编控编相关要求,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暂由区政府办信息科落实。
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档案局、区图书馆设立了3个信息公开查阅点。
区属各部门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合计使用费用约10万余元,主要用于培训、回应和解读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重大舆情等。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对照国家要求和公众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目前基层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专业度不够且多为兼职,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推进,这一矛盾日益凸显;二是制度建设还要加强,相关工作程序还需进一步规范;三是网站建设需进一步优化。
下一步,我区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加大《条例》施行力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通过明晰职能职责、加强队伍培训、强化监督考核等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重大事项的公开要通过集体研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的责任追究和评议考核制度,做好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资料和档案,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八、相关说明及附件
1.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止。
2.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盘龙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路2198号1-204;邮编:650205;电话:0871-63100508,电子邮箱:2321753282@qq.com。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