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公开透明原则,统筹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我局信息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http://www.kmpl.gov.cn/qsbmsz/qzfgbm/qws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昆明市拓东路117号;邮编:650041;电话:63174636;传真:63134602)。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配备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协调,指导做好政府信息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建立了《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有效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
(三)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予以公开。
二、 围绕中心工作,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深入推进深化改革领域政务公开
加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农村卫生综合改革的信息公开。涵盖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服务均等化、建立卫生室建设长效机制、实施“送医送药到农户”盘龙区水源保护区大篷车巡回医疗制度和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等深入推进深化改革领域的政务公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盘龙区卫计局微信公众号、健康盘龙APP等途径公开医改政策、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新突破等信息。
(二)强化计划生育政策类的信息公开
全面推进两孩政策、计生奖励优惠、计生特殊家庭扶助机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类信息的公开。不断改进便民措施,主动接受政府、上级业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按照要求,所有卫计行政审批、政策咨询服务、服务证办理、计生用品宣传品的发放等相关服务项目进盘龙区便民中心,安排三名专职人员实行一站服务,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的同时方便群众办事。
(三)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修订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服务指南及流程图,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同步更新。二是医疗机构在门诊大厅安装电子滚动屏及触摸查询机,科室设宣传专栏,制作宣传小册子,向社会公开公布医疗服务信息、就诊流程、服务承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新技术新项目、医护人员信息、监督电话等内容。三是建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院务公开工作。我局自2015年12月起,开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2016年已开展分级诊疗与双向转诊工作,现与6家省、市级三甲医院签订了转诊协议,并及时发布和上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同时,积极全面在辖区医疗机构推动院务公开工作,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健全公开目录。
(四)丰富的宣传载体,多元化多渠道的形式,及时报送和公开政府信息
加强信息宣传工作,传播盘龙卫计好声音。自2016年起,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开设了微信公众平台、健康盘龙APP和昆明信息港卫生专栏等宣传平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盘龙区卫生计生各类政府信息。区妇幼保健中心也通过自己的微信公众平台,将妇幼保健知识、妇幼保健惠民政策、妇幼保健项目和医院服务的宣传向社会公开。
三、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区卫计局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业务审查和保密审查,2016年未发现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充分发挥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作用,2016年,主动公开信息452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向社会主动公开了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及时发布了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类信息以及卫生计生管理相关业务类信息,全面公开所有行政审批办事相关信息,及时公布法定传染病疫情、统计数据、政策解读等非公文类信息。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报送多条政府信息到政务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市民查阅。
(四)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重视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内容更新工作,及时、更新、完善网站信息内容,2016年更新、完善信息共452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四、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区卫计局无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区卫计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区卫计局无因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新进展,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公开内容和渠道需要进一步研究深化和拓展,信息公开服务水平需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研究推进。今后,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让群众更多地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