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2017年法治宣传工作方案
2017年是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实现我区“法治盘龙、平安盘龙”建设总体目标的关键之年,盘龙法院将按照国家、省、市级部署,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现结合我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工作实际,制定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以全区“七五”普法规划为统领,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盘龙的新要求,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着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培育法治文化,建设法治盘龙、平安盘龙、和谐盘龙。
二、 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区公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内容上,关注城市化、信息化、民生化以及发展需求,服务政府中心工作;形式上,注重法治理念的传播、法律信仰的培育和法治文化的熏陶,从而把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效果上,通过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 工作内容
(一)普法重点内容
1. 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
2. 大力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是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重点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体、政体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基本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宪法宣誓等制度。二是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特别是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就业、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昆明市旅游监察条例》。三是大力宣传国家安全、保密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禁毒防艾、缉枪治爆、反恐、反邪教、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消防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国家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四是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3. 大力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重点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二)主要工作措施
1、 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各项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宪法的主要原则、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引导全院干警及辖区内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推进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的形成;引导广大公民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法治宣传一系列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扩大阶段性集中宣传的声势。结合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注重加强涉及群众利益地方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城市的建设和管理。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民间借贷等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区公民中着力解决什么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依法维权的问题,做到有序维权、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2. 把脉公众法律需求,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精准研判。借助诉讼、调解、信访等社会纠纷调处平台,运用各类服务窗口,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多渠道、多部门、多领域采集需求信息。根据汇总采集的数据信息,定期召开研判会议,深度分析群众法治需求的规律和趋势。二是精准供给。要分类确定学法内容,明确内容、形式,分类施教专门法律知识。依托云南省国家公务员网络在线学法考试系统,在政府和普法对象之间搭建“网上网下、线上线下”有效服务平台,通过数字化、信息化、数据化手段,实现公共普法资源的共建共享。三是精准评估。以自我评估、群众评估和第三方评估机构为评估主体,以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实地调研、定期回访为主要方式,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评估体系。
3. 依托典型案例,提高“法律七进”的生机与活力。一是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挖掘自身法治宣传品牌,突出创新,加大宣传力度。二是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法律七进”的深刻内涵,强化“法律七进”的主体职责和义务,根据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家庭的不同实际,不同需求,形成各具特色的“普法路线图”。三是各部门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资源集约、力量集中、优势集聚,形成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的长效机制。四是主动依托村(社区)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将法治元素直接导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中,把社会普法教育工作与基层党的建设、群团组织建设和社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使普法工作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之中,形成群众带动群众、群众影响群众的生动局面。
4. 健机制、求实效,推动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新常态。培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组织党组开展学法活动,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带头讲法治课不少于1次。推广应用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考试系统,开展日常学法和年度普法考试,建立健全个人学法档案。
5. 建立“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模式。一是建立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制度。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的案例、典型的案例、成熟的案例、针对性强的案例作为释法重点。二是建立以案释法媒体传播制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协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以案释法中的传播作用,推动落实新闻媒体的公益普法责任。三是建立以案释法宣讲制度。选择司法实践中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发挥普法人才库、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的作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市民法律大讲堂、法治报告会和开展送法进课堂、送法进宗教场所、送法进企业等形式,深入浅出地为各类普法对象宣讲典型案例、解疑释惑。四是建立以案释法整理编辑制度。定期编辑民商事、刑事等司法典型案例和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五是建立以案释法新媒体宣传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手机APP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微平台上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切实把法治宣传延伸到社会每个角落。
5.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加大重要时间节点宣传力度。一是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等,让来访群众走进法院,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推动法治文化与社会文化有机融合、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功能互补,通过诠释法治精神、讲述法治渊源,让老百姓感受法治的力量。二是加强法治文化传播体系建设。借助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进行普法宣传,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努力打造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贴近群众、覆盖广泛的法治宣传平台,推动形成智能普法平台产品等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向社会提供即时、系统的法律知识普及和法治信息传播服务。三是注重重要节点宣传。以 “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法治宣传日(周、月)为契机,开展相应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有效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把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尊法的氛围营造得更加浓厚。四是加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我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将继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回访帮教活动,拓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空间和领域。
四、 工作步骤和安排
2017年度盘龙区人民法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准备阶段(1—2月份)。根据《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盘龙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我院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做好准备、发动工作,并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3—9月份)。我院可自行选择符合工作需要的普法教材,并完成普法骨干、普法联络员、普法带头人培训工作。我院认真组织实施“法律七进”及各类法治宣传和法治创建活动,排除普法盲区,力求法治宣传工作不留死角。
(三)检查总结阶段(10—12月份)。对年度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形成自检自查报告,迎接区普治办在年度综合检查时的抽查。
五、 工作要求
1.全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普法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普法规划科学合理,有序开展。
2.全院各部门要推进理念创新,把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作为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工作目标,加强经费、人员保障,有步骤、有措施的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 盘龙法院要加强与区普法办的沟通协调,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按时完成工作数据的统计、报送,并注重工作台账的收集、整理和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