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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1707-242027 主题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7-19 15:29
名 称: 盘龙区城市更新微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2017—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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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城市更新微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2017—2019年)

发布时间:2017-07-19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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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城市更新微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2017—2019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根据《盘龙区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实际,为做到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分时限,积极有序推进盘龙区城市更新微改造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建设“美丽春城、宜居昆明”为主题,以“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为引领,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辖区二环路内老旧街区居民小区、旧厂区、城中村为微改造工作重点,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协同推进,按照“一片一规,一片一特,一片一策”的工作原则,着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居住条件,打造“安全、规范,卫生、整洁,平安、有序,宜居、舒适”的居住环境,增强居民的幸福感满意度,让人民生活更健康、更美好。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一片一规。坚持一个片区一个微改造设计方案,一套规范管理体制,填补基础设施欠帐,增加公共空间,改善出行条件,补齐城市建设短板,构建配套功能相对完备,服务管理基本完善,人文生态发展并重的城市社区。

(二)坚持一片一特。坚持一个片区一个特色亮点,注重城市建设中的有机更新和传承,挖掘片区历史人文和文化内涵,保护城市传统格局和肌理,延续历史文脉,展现城市风貌,恢复城市记忆,使其成为具有个性特色和历史文化传承的新型城市社区。

(三)坚持一片一策。根据片区区位,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整合片区老旧建筑和公共设施资源,辅以文化创意、街区特色和旅游文化元素,科学规划微改造方案和功能定位,打造社区特色和街区文化。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盘龙区城市更新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微改造工作。

长:段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李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张学平 区政府副区长

易迎霞 区政府副区长                

员: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目督办、区政府目督办、区新闻中心、区政府办、区城改局、区住建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区园林绿化局、区规划分局、区发改局、区文体旅游局、区科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务局、区经投局、区民政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拓东、鼓楼、东华、联盟、金辰、青云、龙泉、茨坝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城改局,办公室主任由赵长青同志担任。今后成员单位领导若有变动,由新任领导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责任分工

1.区城改局:盘龙区城市更新微改造工作的牵头单位。承担微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决策的贯彻落实、检查督办、统筹协调等工作,积极搭建平台引进社会力量和社会资金,及时跟进微改造工作进展和工程进度,并按照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适时召开例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2.街道办事处:盘龙区城市更新微改造项目责任主体。制定上报项目微改造方案;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和筹措资金;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微改造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申请立项;宣传发动,争取群众支持;指导完成拆临拆违等施工准备;监督实施主体按相关程序、设计标准组织施工;指导督促实施主体做好项目资料收集;做好相关资料报送和相关其它工作等。

3.区住建局:盘龙区城市更新微改造项目指导配合单位。指导微改造方案设计和相关施工图设计,指导配合辖区街道、社区(村组)按照设计标准、建设规范完成道路整治及管线建设、三线入地等项目施工;检查督促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

4.区城管综合执法局:盘龙区城市更新微改造项目指导配合单位。指导微改造方案设计相关施工图设计,指导配合辖区街道、社区(村组)按照设计标准、建设规范完成拆临拆违、建筑外立面、店招店牌、环卫设施等项目施工。

5.区园林绿化局:盘龙区城市更新微改造项目指导配合单位。指导微改造方案设计和相关施工图设计,指导配合辖区街道、社区(村组)按照设计标准、建设规范完成园林绿化等项目施工。

6.区科信局:盘龙区城市更新微改造项目指导配合单位。协调供电部门完成电力线整理规范工作,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信息化单位推进三线改造工作;配合街道办事处做好其他电子设备安装建设工作。

7.区发改局:盘龙区城市更新微改造项目指导配合单位。指导微改造立项等相关工作。

8.区规划分局:盘龙区城市更新微改造项目指导配合单位。指导项目方案设计、审核和协调施工道路现状地下管线探测等工作。

9.区文体旅游局:盘龙区城市更新微改造项目指导配合单位。指导街道办事处挖掘历史人文,增加文化、体育活动点及相关文化设施建设。

10.区消防大队:盘龙区城市更新微改造项目指导配合单位。指导完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和微型消防站建设。

11.区公安分局:盘龙区城市更新微改造项目指导配合单位。指导街道办事处推进小区安防设施建设,出租房治安环境整治等工作。

12.区财政局:做好资金筹措落实、资金划拨和资金监管。

13.区审计局:做好微改造项目审计相关工作。

其余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四、工作目标

针对建筑年代长、建筑立面杂乱,三线零乱、安全防患突出,排污不畅、环境脏乱差,道路破损拥堵,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落后的老旧街区小区、旧厂区、城中村为重点,实现辖区二环路内微改造工作全覆盖,围绕建筑立面风貌、环境提升、道路整治、管线入地、完善设施等方面,有效治理居民居住、吃水、用电、出行条件,实现城市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人居环境明显提升、城市特色风貌明显显现。

五、工作任务

(一)打造一批城市街区。注重保护城市文化根脉和历史发展年轮,提炼本片区的人文历史,复活城市记忆,结合盘龙区“五个十”综合整治工作要求,打造一批承载文化记忆、富有时代特色的历史文化、建筑群落和文化景观,展现城市风貌特色,让市民感受独特的“盘龙记忆”。到2019年,基本打造完成7个城市街区。

1.2017年启动5个城市街区打造工作

拓东街道办事处1个:尚义街区;

鼓楼街道办事处2个:桃源街区、灵光街街区(含沿江路);

东华街道办事处1个:文汇路街区;

联盟街道办事处1个:王旗营路街区。

2.2018年启动1个城市街区打造工作

联盟街道办事处1个:白云路街区。

3.2019年启动1个城市街区打造工作

联盟街道办事处1个:万宏路街区。

(二)推进一批老旧小区微改造。结合提升人居环境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加大城市供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网络、市政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完善老旧住宅区配套设施、优化居住环境。同时,结合社区“五级治理”,发挥楼栋长、党员先锋作用,补齐公共设施短板,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打造平安、有序的居住环境。到2019年,基本整治完成26个老旧小区。

1.2017年启动10个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

拓东街道办事处6个:昆明饭店4栋居民住宅楼、尚义巷53号院、尚义巷51号院、尚义巷49号院、尚义巷47号院、尚义巷45号院;

鼓楼街道办事处1个:桃源街28号;

东华街道办事处2个:鞍座厂宿舍、石油公司宿舍;

联盟街道办事处1个:王旗营小区(五个组团)。

2.2018年启动4个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

拓东街道办事处1个:拓东路124号CY集团居民院坝(原变压器厂宿舍);

鼓楼街道办事处1个:大鼓楼84号;

东华街道办事处1个:席子营片区(一区);

联盟街道办事处1个:金星小区(金星广场沿线)。

3.2019年启动12个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

拓东街道办事处9个:人民东路161号,东庄2、3、4栋,人民巷3号院,人民巷13号院,东风巷106号,东风巷82号,东风巷55号(老6栋),东风巷横街18号,明通巷47号;

鼓楼街道办事处1个:豆腐厂巷;

东华街道办事处1个:市政小区ABC组团;

联盟街道办事处1个:龙泉花园三院。

(三)完成一批城中村项目微改造。以二环路内未启动改造的城中村为重点,坚持“一片一策”,着力解决 “水电气”、道路坑洼、雨天积水、停车困难以及消防安全等问题,消除脏、乱、污、堵,实施美化、绿化工程,打造卫生、整洁的人居环境,使老村“逆生长”出新家园。到2019年,基本完成5个城中村微改造项目工作。

1.2017年启动2个城中村微改造项目

鼓楼街道办事处1个:水晶凤凰村;

金辰街道办事处1个:小庄村(第二阶段)。

2.2018年启动2个城中村微改造项目

鼓楼街道办事处1个:敷泽村(鼓楼公园片区);

青云街道办事处1个:青龙村新村。

3.2019年启动1个城中村微改造项目

东华街道办事处1个:迎溪村片区。

(四)积极推进旧厂区微改造工作。从经济引领出发,结合老厂区自身历史特点和优势资源,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辅以文化创意、街区特色和旅游文化,在最大限度保护原有老旧场地、厂房及其人文特征的前提下,通过对老厂房建筑及外立面的风格、色彩、式样进行综合整治,增强片区基础服务设施保障能力,通过对厂区的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旧厂区的自身造血功能,实现一个旧厂区带动周边一个片区的改造目标。到2019年,基本完成3个旧厂区微改造工作。

1.2017年启动1个旧厂区微改造工作

联盟街道办事处1个:锦豪塑料厂。

2.2018年启动1个旧厂区微改造工作

鼓楼街道办事处1个:民族塑料厂。

3.2019年启动1个旧厂区微改造工作

联盟街道办事处1个:云南省商业机械厂。

(五)探索城市更新微改造配套政策。城市更新微改造工作是城市更新改造的一种新模式,在推进微改造工作中无相关配套政策支撑,为确保项目依法遵规履程,需探索制定相关配套文件。

1.认真研究微改造工作模式与资金保障机制。在城中村微改造试点项目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研究制定微改造工作模式、程序和工作流程,并研究探索资金保障机制。

责任单位:区城改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2.认真研究长效管理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微改造后社区管理模式,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到社区服务中,按照提升整治与后期管理并行并重的工作思路,要在硬件管理的基础上,加快研究微改造后的内部管理模式,推进居民自我服务、自我维护的主体责任意识,确保管理模式逐步向城市小区靠拢。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辖区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18年6月30日

六、工作内容

(一)环境综合整治。治乱、治脏、治污、治堵为重点,进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主要整治乱搭乱建,提升绿化景观,规范垃圾收集、公厕设置,疏通修复排水设施,优化公共空间,完善城市家具等内容。

(二)路面路网整治。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对存在淹积水、坑洼路面和绿化、消防、照明设施破损、缺失等情况进行整治,提升街区绿化,设置渗水砖,防止水土流失,规范停车泊位和人行道,消除乱停乱放,规范摊点设置,畅通小区道路,改善出行条件。

(三)管线入地整治。对片区内架空线缆、给水排水管网进行治理,协调供水排水、供电、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云广网络等管线产权单位,解决居民吃水、排污问题,架空线能入地敷设的全部入地,不能入地的按规范要求敷设,消除安全隐患。

(四)建筑立面整治。主要对建筑外立面进行清洗、粉刷,规范沿街店招店牌等。

(五)消防安保设施整治。合理增设消防设施及治安监控设施,梳理打通消防通道,增设警务亭等内容,提升消防及治安管理水平,打造平安智慧社区。

(六)公共服务设施整治。依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社区用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和体育活动场所,配置相应设施设备,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

(七)做好城市修补。加强历史文物保护,挖掘片区人文内涵,做好城市历史建筑风貌修补,延续历史文脉,展现城市特色。

(八)其他。各街道办事处结合微改造片区实际,对需完善和改造的其他内容。

七、工作流程

(一)制定方案。辖区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片区城市更新微改造方案,并上报区政府审批。项目微改造方案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改造目的、拟改造内容、经费估算、资金来源等。

(二)委托设计。街道办事处按程序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城市更新微改造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并组织相关部门对设计方案进行初审,修改完善后报区政府审批。

(三)申请立项。道办事处按照项目立项的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城市更新微改造项目立项文本,向区发改局申请项目立项。

(四)施工组织。街道办事处负责编制城市更新微改造项目施工组织实施方案,选取监理单位,并做好施工监督管理

(五)验收审计。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项目隐蔽工程、项目初验和终验,并委托审计单位开展同步审计工作。

八、资金保障

城市更新微改造项目多,资金投入大。采取向上争取资金、融资、引入社会资本、自筹、补助等多渠道方式解决建设资金。

(一)区级财政要积极筹措资金,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用于城市更新微改造。

(二)不断创新投融资机制,采取项目打包方式,推行EPC、

PPP或EPC PPP等模式和利用国家金融支持政策,筹措资金,推动项目建设。

(三)积极做好项目包装,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

(四)项目涉及供水排水、供电部门、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云广网络等多家管线产权单位,按照谁收费、谁治理的原则,由住建等部门协调相关管线单位出资对管线进行规范设置和敷设。

(五)采取社区(村组)、街道自筹一点,区政府补助一点,辖区企业赞助一点的方式筹措资金,推进项目启动建设。

九、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城市更新微改造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一个项目,一个班子的要求,由联系区级领导挂帅,成立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项目推进工作小组,强化工作目标落实,主要负责项目方案编制报审、项目实施和推进,并做好资料收集。各相关指导、配合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加强对微改造工作的指导,有序推进我区城市更新微改造工作。

(二)强化方案编制。街道办事处要对照微改造工作计划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对微改造项目的基本情况、社区文化特色、整治项目现存的主要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确定微改造内容,避免大拆大建,精心组织规划方案编制,确保通过改造,达到整治效果和改造目标。

(三)实行动态管理。盘龙区城市更新微改造项目实行计划管理与常态申报相结合,各辖区街道办事处结合工作推进情况及普查工作实际,可以向盘龙区城改局申请增加、调整项目。

(四)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区属相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共同参与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多管齐下、合力攻坚,组织、协调微改造项目方案编制报批、施工组织、施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切实把城中村微改造工作做细、做实、做优。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街道办事处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施城市更新微改造的重大意义,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居民树立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争取村民的理解、支持、配合,积极支持开展微改造工作。

(六)加强督查检查。区监察局、区目督办要严格对照年度微改造工作计划,定期不定期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将城市更新微改造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依据。

附件:盘龙区城市更新微改造三年行动计划表(2017—2019年)

名词解释

城市更新微改造提升工程:是指在主城(建成区)范围内现状条件好,不再实施拆除重建,维持现状建设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可通过提升整治达到改造效果的老旧小区、旧厂区和城中村,通过健全基础配套、完善公共服务、加强环境整治、挖掘文化内涵等,采取微改造的方式进行更新改造。微改造不得增加附属设施,因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需要加建附属设施的,应当满足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建筑设计、建筑节能及消防安全等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