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第7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盘龙区人社局关于昆明市盘龙区人大
第7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谢兴才代表:
您提交的第78号建议《关于对水源区移民提高生活保障和办理低保的建议》,我局已经收悉。现就目前盘龙区水源区移民享有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情况和就业补助情况做出如下答复: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一)享受居民保险缴费补助
按照《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龙区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扶持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盘政通〔2017〕1号)文件规定,松华坝水库一级保护区核心区搬迁移民与合法新增人口中符合补助条件的居民,自愿参保盘龙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盘龙区财政每人每年200元的参保缴费补助。具体由茨坝街道办事处负责统计辖区内符合补助条件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报送至区居保局,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后,居保局按照实际参保缴费的人员信息,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参保人的个人缴费存折,进行缴费申报并完成缴费。2016年盘龙区共有1875名松华坝水库一级保护区核心区搬迁移民享受了缴费补助,拨付缴费补助资金37.5万元。
此外,参保人为三、四级残疾人的,盘龙区残联每人每年给予200元缴费补助;参保人为五保供养人员的,盘龙区财政每人每年给予100元缴费补助,以上两项缴费补助与水源区移民缴费补助不冲突,可叠加享受。
(二)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松华坝水库一级保护区核心区搬迁移民自愿参保盘龙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达到60周岁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截止2017年1月1日起,盘龙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为100元/人·月(其中中央财政支付70元,省财政支付5元,市财政支付5元,区财政支付20元)。松华坝水源保护区居民享受区财政缴费补助,因此已经做到了应保尽保,达到60周岁以上的居民也可以全部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情况
根据《昆明市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一级区(核心区)移民搬迁安置规划报告(审定稿)》及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松华坝水库一级保护区核心区移民搬迁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文件规定,由区政府为松华坝水库核心区搬迁移民统一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名单由区发改局审核,茨坝街道办事处统一办理参保核定,区医保中心负责经费预算和参保缴费。从搬迁以来每年按时为搬迁移民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德惠小区进行参保人员名单公示,保障搬迁移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断档。
三、就业补助情况
今年以来,区就业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就业政策,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水源区“双补”政策和外出租地补贴政策,始终把促进水源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创业作为增加水源区农民收入的有力抓手。2015年-2018年期间,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促进市级重点水源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昆办办〔2015〕102号)要求,结合盘龙区松华坝水源保护区实际,区就业局制定下发了《盘龙区促进松华坝重点水源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松华坝水源区居民外出就业“双补”激励政策。鼓励在昆企业吸纳重点水源保护区居民就业,对重点水源保护区居民外出就业且符合以下条件者,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
(1)对外出就业满6个月以上且与企业首次签订半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给予外出务工者600元的一次性补贴;
(2)对外出就业满1年以上且与企业首次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给予外出务工者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3)对外出就业满2年以上期限且与企业首次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给予外出务工者1500元的一次性补贴;
(4)对吸纳重点水源保护区居民就业的在昆企业,并与重点水源区居民首次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期满的,在享受现有就业扶持政策的同时,每吸纳1人给予企业300元的一次性补助。
实施方案中也明确了扶持创业政策。对松华坝重点水源保护区居民或家庭到水源区外(指水源区一、二、三级外)云南省内租地创业达5亩以上,租地协议时限在两年以上,且实际经营满12个月以上,项目可持续发展的,除享受相关创业优惠政策外,再按每亩每年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每户每年一次性补贴合计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
经各级核实审批,2015年,我区有162人符合申报600元的一次性补贴,共计兑现资金97200.00元。2016年有66人符合申报重点水源区居民外出就业一次性补贴共计61200元,有443人符合申报重点水源区居民外出租地补贴共计2211900元,两项补贴共计2273100.00元。目前,2016年的补助资金区就业局正在协调解决中,争取尽早兑现。
近年来,区就业局对水源保护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非常关心,不继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千方百计破解水源区农民就业增收难题,及时将群众所反映的困难问题上报市农就办,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为提高水源区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懈努力。
四、提高养老保障水平的建议分析
目前提高移民的养老金水平只有两种渠道:第一,通过增加自己的缴费档次来增加个人账户累积余额,确保在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领取到较高的养老金。如果选择这个方法,就需要移民主动在享受的缴费补助基础上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缴费,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以选择的最高缴费档次为每人每年2000元。也可以鼓励就业人口选择保障水平较高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也可以保障水源区移民在达到退休年龄时,享受较高的待遇水平。第二,对达到60周岁以上的人群直接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以来,不断结合盘龙区居民收入水平调整基础养老金水平,目前盘龙区整体的基础养老金水平为每人每月100元,已经处于全省最高水平。单一提升“移民”这一特殊群体的基础养老金,违反基本养老保险“普惠制”的基本原则,缺乏政策依据。
最后感谢您对盘龙区水源保护区移民城乡居民社会保障问题的关心和关注,我们会高度重视您的建议,做好水源保护区移民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工作,保障核心区移民的基本权益。
负责人:徐芳
联系人:陈蕾
联系电话:0871-63200715
承办单位: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