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对政协盘龙区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61号提案的答复
曾跃勤委员:
您提出的“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已由我们研究办理,感谢您对我区医养结合工作的关心,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 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末,盘龙辖区内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561家(我局审批535家),其中医院38家(政府举办9家;民营22家;企事业单位举办7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8家、街道(镇)卫生院7家、门诊部36家、诊所318家、村卫生室64家、医务室(卫生所)42家、卫生执法监督机构1个,疾控中心1家,妇幼保健中心1家,其他医疗卫生机构5家。
二、 统筹做好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
为加强盘龙区医疗资源管理,合理规划设置医疗机构,科学调整和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满足区域内全体居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健康需求,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和《云南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试行)》,结合《昆明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2015)》、《昆明市2011—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我局制定下发了《盘龙区2011—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的规划布局,充分发挥区域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势,对区域内卫生存量资源和医疗机构进行布局调整,合理规划,积极引导增量医疗卫生资源向新建居民区和医疗服务相对不足的区域转移。到2015年,在辖区范围内建立起功能完善、专科配套、布局合理、管理科学、符合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原则,适应基本医疗服务工作需求的医疗服务体系,满足城乡居民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
三、 积极探索和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一)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本着互利互惠原则,明确双方责任。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养老机构内设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作为医院(含中医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目前我区利用盘龙区人民医院医疗资源优势平台开展了医养结合试点工作。2015年6月区人民医院所属联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养结合康复护理中心成立,养护中心为入住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定期查房发现健康问题,免费测体温、血压,提供生活照料,用药指导,健康教育,心理疏导等。开始了昆明市首家基层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探索与实践。成为昆明首家公立社区“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养护中心除为入住老人提供建立健康档案,定期查房,用药指导等外,发挥中药防病、治病、养生优势,取得了满意的疗效和社会影响。
(二)加强各部门协作。由于医疗机构属于卫生计生部门管理,养老机构属于民政部门管理,如果要转化为医保定点养老机构,以及对养老床位进行补贴等,还要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因此,要鼓励这类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的转化,还需赋予相关部门职责,我们将加强民政和卫生计生在规划与审批环节的合作,统筹做好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建设规划的衔接,并将建立部门间统筹协调推进机制,整体落实医养结合的开展。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制度衔接,对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同等对待。完善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政策。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015年,我局开展了中医药在养老机构开展的科研项目,开展了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护理在养老中的专业培训。
(四)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为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我局将加大政策规划支持和技术指导力度。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目前,我区辖区有恩来和鼓楼敬老院按照标准开设了医疗机构。
(五)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充分依托社区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发挥卫生计生系统服务网络优势,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
(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相关规划时,给社会力量筹办医养结合机构留出了空间。
(七)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我区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其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定期为老年人开展义诊。我区今年开展了水源区巡诊活动,活动遍及每一个行政村,特别针对水源区活动不便的老年人开展了义诊。
(八)抓好试点示范。我区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促进医养结合的有效形式,积累经验,在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联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的阶段性总结相关经验和成效后,将按相关政策和规定配合民政部门在全区逐步推广,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衷心感谢政协各位领导及曾跃勤委员对我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特别是对医养结合发展方面所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领导及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做好各项卫生工作,使老百姓享受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优质医疗养老服务。希望您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关心帮助和支持,多提宝贵意见。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