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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1708-035226 主题分类: 2017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8-01 14:41
名 称: 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政协盘龙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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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政协盘龙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8-01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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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利本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力度”提案已交我局,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局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提案研讨会,对商事制度改革、《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信息公示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梳理,现答复如下: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改革部署,是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释放市场潜力的重要举措。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结合基层实际,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抓出成效。我们积极探索企业登记全程便利化,扎实推进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先照后证”改革, “双告知” 、“企业简易注销”、“双随机、一公开”等多项改革工作,积极开展“全程电子化登记”试点工作。通过改革措施的落实,有力地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释放了改革红利,大众创业热情高涨,企业活力尽现,市场主体繁荣发展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强汇报,政府高位统筹,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坚持协同推进

  商事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改革举措。我局主动加强对区委、政府的请示汇报,争取区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组织领导上,区政府成立了盘龙区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形成政府统筹部署,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委办局协同推进、全区一盘棋的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领导多次到工商部门调研商事制度改革,了解进展情况,分析解决存在问题。区委、区政府对商事制度改革予以了充分的经费和人员支持。

  二、简政放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发展

  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在放宽注册资本和经营场所准入条件的同时,认真落实简化登记手续等配套措施,确保了改革的依法有序推进。认真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有效激发社会创业创新活力,市场主体持续快速放量增长成为新常态。截至目前,盘龙区市场主体总量达到71668户,其中私营企业3582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6户,个体工商户35840户。2017年1月至今,盘龙区新登记市场主体9468户,其中私营企业3208户,平均每天新增20多户,同比增长4.4%,个体工商户6260户,同比增长64.4%平均每天新增40多户,共颁发“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30054份,市场主体稳步快速增长。

  三、深化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工作,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

  严格执行最新调整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坚持目录外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按照《云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工作,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继续降低准入门槛。切实履行“双告知、一承诺”工作职责,加强登记注册部门与行政审批部门的工作衔接,推动部门间企业登记信息的共享应用。对涉及由登记前置改为登记后置的事项,依托昆明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商事登记主体和相关审批部门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强化行政指导,实现动态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四、积极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进程

  一是结合全省商事制度改革和盘龙区“数字盘龙”的建设情况,不断深化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模式,简化企业名称上报程序,对冠“云南”、“昆明”的名称构建线上线下联合审批模式,实行省、市、区三级联动审批,积极推行名称远程网上审批,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稳步推进”的原则,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工作。二是实行注册登记服务延伸,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云南省首家实行“注册登记同区通办”,在下属12个市场监管所登记窗口进行全面授权、开展服务延伸。设立“导办分流取号窗口”,实现“一站式办理”,解决企业集中扎堆办照,等候时间长的难题,得到了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全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工作

  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全程电子化登记试点单位,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工作,建立各部门参与、分工合作、互通互认、共享共用的联动机制,做好对企业登记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广泛宣传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的便利性,推动形成社会共识,积极营造全社会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圆满完成企业全程电子化试点的各项工作。

  六、积极开展“多证合一”改革

  继续深入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应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健全完善顺畅高效的信息共享和应用机制,努力实现“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广泛应用。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关于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系统梳理各类证照,在市局“六证合一”的基础上探索推进“多证合一”,以“减证”推动“简政”,通过改革试点,更大程度地推进部门间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努力实现“一表申报、一窗办理、一照通行”。

  七、着力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关于放宽住所条件的要求,认真执行《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结合实际进一步放宽新注册企业住所登记条件限制,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严格落实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权属证明限制、放宽“一照多址”、放宽“一址多照”、放宽前置许可住所审查“四放宽”要求,进一步营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对不涉及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重点监管行业业态的,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探索建立企业住所自主申报制度,继续为创业创新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八、加快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严格落实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坚持“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控制风险”的原则,按照《云南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暂行规定》对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全面实行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组织开展统一业务培训,探索建立普通注销登记制度和简易注销登记制度相互配套的市场退出制度。对恶意利用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逃避债务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加大惩戒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九、全面落实企业“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文件要求,全面落实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工作,积极与税务、社保、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改革举措顺利平稳开展,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现共颁发“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30054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营业执照11408户。

  十、放管结合,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认真落实企业“年检”改“年报”

  1.为做好年报工作,我们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锐同志任组长,全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辖区市场监管所、各职能科室为成员的年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年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制定了年报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详细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落实措施、考评办法、经费使用等内容。在年报工作开展过程中注重加强调研,了解各监管所在开展年报工作中有哪些好做法,存在的困难以及需要全局或上级部门解决的问题,做到情况明晰、措施得当。

  2.采取多种途径宣传督促企业年报工作落实。年报工作能否落实到位,首要的是使市场主体了解年报工作的相关信息。为使年报工作宣传到位,做到人人皆知,我们立足工作职能,采取电话、短信、海报、网络、培训等各种方式开展了年报宣传工作。通过企信通共向市场主体发送年报提示信息1万多条,张贴海报400余份,发放年报宣传单10000余份。各个市场监管所、职能部门利用各自建立的监管对象微信群、QQ群、非公党建网等各种现代通信手段向各自的监管服务对象做好年报宣传工作。我们利用个私协会召开的小微企业扶持培训会、消费者协会开展315宣传日、医疗器械监管对象培训会等各种时机和场合向市场主体宣传年报信息。我们还积极与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人社部门、统计部门、税务部门进行沟通,通过发挥其各自作用,发放相关年报宣传资料,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年报宣传工作。

  3.完善服务措施,提供多种方式帮助市场主体完成年报工作。我们通过在各个监管所开通咨询电话、现场提供解答和上网服务设备等措施帮助市场主体完成年报工作。对上网报送年报信息有困难的,在各个监管所开通互联网报送设备,指定专人帮助市场主体现场年报。各个监管所还根据日常工作实际,制作了“年报宣传单+二维码”,在日常检查中,让经营者用手机“扫一扫”的方式,实时介绍年报的操作流程,达到直观感受,现场填报的效果。

  4.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年报通报制度。为确保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监督检查力度,我局实行“月通报”、周通报、日通报”工作制度。企业信用监督管理科及监察室对年报公示工作实施部门的年报进度及年报率实行监督检查,并进行全局排名公示督察,对未按期完成年报工作进度的部门进行通报,做到各年报实施单位年报率每日有提高,每周有大比例提升,每月上一个新台阶;对连续两周通报排名末位的市场监管所,由联系各市场监管所的分管局领导对市场监管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探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依法做好企业年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按照省市区“双随机、一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梳理完成了并公布了《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全局执法人员名录库。运用双随机方式开展了企业年报、企业出资信息、企业即时信息的抽查检查,并对结果进行了公示。从2015年开始,我们先后进行了2013、2014、2015年度年度报告信息、企业出资信息、旅游行业企业即时信息、农资经营企业5个批批次共1786户企业、1456户个体工商户、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抽查,并尝试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审计,确保检查结果的客观公正,并及时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进行公开。

  (三)严格落实信用约束工作机制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我局严格落实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和失信企业名单等信用监管制度,加快构建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企业信用约束。截至6月30日,共有99594户/次市场主体(企业24807户,个体工商户74787)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7791户市场主体移出异常名录。市场主体明显认识到企业信用的重要性,监管效力已初步显现。

  (四)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归集共享

  依托云南工商一体化系统和《昆明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归集。截至6月30日,共归集行政许可信息10836条,守信信息49条,政行政处罚信息1247条。

  (五)加强对企业信用信息的运用,实施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有效震慑“老赖”

  我局依据《工商总局关于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的通知》和《云南省工商局关于报送失信被执行人相关数据的通知》要求,从2015年12月起,全面严格执行对失信被执行人(即“老赖”)实行任职的拦截。截至目前,共计拦截150多人次“老赖”登记,拟任职务以执行董事兼经理居多。对有偿还到期债务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老赖”形成有效震慑,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

  (六)开展长期未经营企业清理吊销工作

  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要求,盘龙区市场监管局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会同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开展了清吊工作。目前,全区第一批1670户、第二批1477户共计3147户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吊销工作已于6月20日结束。按照昆明市工商局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办法相关规定,共批量注销两年未年报个体工商户17367户。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的相关精神,加大宣传力度,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认真履职,积极主动地把各级政府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我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