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民政局关于对政协盘龙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答复
盘龙区民政局关于对政协盘龙区第九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答复
李康锐委员:
你提出的《盘龙区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更加重视社区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区自治功能
2015年4月,根据区委、区政府印发《昆明市盘龙区开展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实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围绕“完善社区社会治理方式、提升社区社会治理能力”的主题,实验探索建立社区“五级治理”工作模式,至2016年末,初步建立了政府管理和社区自治,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新格局,即“社会管理有机构、事务下沉有人管、群众参与有平台、社会服务有网络、居民生活有保障”。2016年3月,昆明市盘龙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昆明市盘龙区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为全面理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与职能部门及基层政府的权责关系,更好地转变政府职能,减少社区过多的行政事务性工作,促进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提升。从社区智力和服务创新工作以及社区减负方面重视社区服务和自治功能,并发挥其自治功能。在原有社区居民自治体系的基础上,增设社区治理理事会,形成“议事(社区居委会、社区治理理事会)—决策(社区居民大会或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执行(社区工作站)—协助(社区社会组织)—监督(广大居民)”的社区自治体系;充分发挥居民小组长、楼栋长“信息员”、“巡逻员”、“调解员”、“办事员”和“宣传员”的“五大员”作用;探索建立社区居委会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体制机制,形成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三方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在纵向上确保政策宣传到位、社情民意反馈及时、联系群众更加紧密,在横向上保障基层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机结合以及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充分行使。真正做到社区群众评价为主,政府结合群众民意的社区自治体系。
二、更加注重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选拔、任用
为加强盘龙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者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推动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化进程,切实做好盘龙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盘龙区每年进行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培训及考试。由各街道通知各社区培训人员准时参加培训,保证培训人员全部参加培训。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于2017年6月17-19日进行(共三天),根据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关于对考取社会工作师职称的社会工作者每月给予职称补贴的请示》(盘组请〔2015〕18号),区政府在《关于印发〈昆明市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14〕22号)的批示件中要求:“推进村(社区)工作者专业化发展,对村(社区)干部考取社会工作师职称的社会工作者每月给予200元的职称补贴,由县级财政结合干部补贴待遇予以落实。采取差异化的方式,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称的社区、村在岗工作人员给予每月200元的职称补贴,对取得社会工作师职称的社区、村在岗工作人员给予每月300元的职称补贴。可见盘龙区对社会工作者的重视。
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到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
1.强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完善以培养、选拔、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加强教育培训,推行交流制度,结合学历、资历、资格、业绩、岗位等多种指标,不断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保障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居民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人员应及时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2.培育社会工作者队伍。积极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建立健全社区社会工作者上岗培训机制,鼓励支持社区社会工作者参加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培训。
3.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探索社区志愿服务新模式,开拓社区志愿服务新领域,建立健全志愿者培训、使用、考核、激励机制。积极动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青少年学生以及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等加入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按照社区志愿者的特长组建多种类型、多个层次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形成功能齐全、方便快捷的社区志愿服务网络。
三、社区建设更加注重法治思维,用法服务社区
2016年,中共盘龙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为确保依法治区工作稳步推进,参照《昆明市2016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区委依法治区办起草了《盘龙区2016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下发各部委办局。《意见》明确要紧紧围绕建设法治盘龙总体目标,突出改革思维,突出问题导向,突出任务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法制建设的主体责任,以完善法律实施监督、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为抓手,持续推动法治盘龙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促进全区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为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从六各方面逐步加强依法治区工作:1.进一步加强依法执政;2.进一步加强法律实施监督;3.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4.进一步保证公正司法;5.进一步繁荣法治文化;6.进一步推动全民守法。
感谢李康瑞委员对盘龙区社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此提案于2017年7月21日上午,区民政局上门与李委员进行了面商,李康锐委员表示“满意”。
联系人:刘韵 联系电话:65629075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