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国资委加大对监督检查揭示问题的整改力度
发布时间:2017-08-08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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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国资委加大对监督检查揭示问题的整改力度
市国资委6个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国资委《关于开展监事会派驻企业2016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昆国资发〔2017〕32号)的要求,组织对23家监事会派驻企业2016年度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情况;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企业年度执行《昆明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情况;以及监事会揭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出具了报告。
通过年度监督检查,揭示了企业2016年度的问题119个,其中,列入监事会督办问题93个,列入监事会关注问题26个;监事会揭示企业以前年度的问题中,尚有28个问题未整改完毕,其中,列入继续督办的17个,列入继续关注的11个。
为切实做好揭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针对监事会揭示企业2016年度及以前年度尚未整改完毕的问题,市国资委于近期下发整改通知到企业,对列入监事会督办事项的问题,要求企业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对列入监事会关注事项的问题,由企业认真分析原因,并及向监事会反馈整改进展情况。
市国资委要求对上述问题的整改结果于2017年12月31日前报市国资委,并抄送各监事会。
市国资委还对2016年部分监管企业违规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情况在全系统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