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办理围产保健手册须知、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7-08-13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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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办理对象:盘龙区户口(除双龙、双哨、小河、滇源、阿子营)的孕妇;孕妇户口为外地但男方户口为盘龙区户口;双方为外地户口居住在盘龙区的孕妇。(居住地以派出所开具的地址为准)。
2、 孕妇户口属于盘龙区,请携带本人户口册以及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为集体户请到所在派出所开具有效期内户籍证明)。
3、 孕妇户口为外地户口,丈夫为盘龙区户口,请携带丈夫户口册以及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如为集体户请到所在派出所开具有效期内户籍证明)。
4、 双方都是外地户口,请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和女方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 如果已有孕期化验单,请携带所有化验单,以便本中心办理,避免重复检查。如果没有化验单可以选择在本中心化验。
6、 办理围产保健手册化验单包括以下内容:肝、肾功能、血糖,乙肝两对半,梅毒,艾滋病,血液分析,尿液分析,血型,白带检查(2014年7月起,省妇幼要求),B超,以及所有检查单复印件。(注:肝、肾功必须早上空腹来检测)
7、 建册时间:周一至周五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办理地点:盘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09室咨询电话:0871-63110572
备注:若身份证地址与户口册地址不一致,均以户口册地址为准,请携带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