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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1712-056576 主题分类: 2017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8-30 15:44
名 称: 盘龙区教育局关于对政协盘龙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7号提案办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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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教育局关于对政协盘龙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7号提案办理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8-30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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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刘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盘龙区盘龙小学门口道路拥堵的建议”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实地调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机动车拥有量急剧增加,加之现在交通状况较复杂,学生上下学时正值交通高峰期,家长为了既能安全的接送孩子,又能方便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盘龙小学部分家长会选择驾驶私家车和电动车的出行方式接送孩子,但由于学校学生人数多、上学时间相对集中,送孩子上学的家长占道、并道导致学校门口严重拥堵,给学校校门口的交通带来较大的交通压力。针对此问题,我们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力争尽量减小学生上放学接送孩子的家长对校园周边交通造成的影响,现将具体措施回复如下:

一、 开展调研,掌握情况

我局对城区41所中小学及12所幼儿园57916名学生开展了调研,对学生住家与学校之间距离、上放学出行方式、公交出行情况、步行学生情况等上下学交通情况调查分析。通过调查分析,我区城市学生中,住家与学校之间距离3公里以内的学生有33591人,占调查人数的58%,3至5公里有16216人,占调查人数的28%;5公里以上8109人,占调查人数的14%。主要出行方式有步行、骑自行车或骑自行车接送、乘坐公交车及家长开车接送等四种方式,其中步行有25251人,占调查学生的43.6%,骑自行车或骑自行车接送13378人占调查学生的23.1%,乘坐公交车11699人占调查学生的20.2%,家长开车接送7588人,占调查学生的13.1%。

二、 加强教育引导,推行“以步代车”

我局在各学校(园)深入开展“文明出行、文明乘车”、“以步代车、低碳环保”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和引导离校较近的学生以步代车,离校较远的学生则可选择乘坐公交车、骑自行车接送等方式上下学。劝导学生家长尽量不要用车辆来接学生上下学。同时,学校对违反交通法规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文明出行纳入学生的少先队或德育考核。

三、 设置边门分流,实行人车避峰

在我区有条件的学校(园),如新迎中学、联盟小学等学校开设学生上下学期间进出的边校门,通过编制切实可行的分流方案,做好上下学高峰时段的学生分流工作;明通小学、盘龙小学等学校,采取了家长接送学生车辆采取“文明劝导、登记车号、远距离分散停放”等办法,规范停车行为,缓解学校门口的交通压力。

四、 建立错时制度,实行有序放学

我区各学校(园)根据自身规模大小、校门是否临近交通主要干线等实际情况,继续坚持分年级错时放学、合理分流、组织学生整队向校门两侧疏散、家长到指定地点接送学生等等多种疏散方法,减轻放学时校门前的交通压力,减少大量家长滞留拥堵在校门口,保障学生在放学时有序疏散、快速疏散。如盘龙小学的上学时间由以前的755到校调整至810分到校;下午放学一、二年级调整为1510分放学,三、四年级调整为1530放学,五、六年级则在335分放学。

五、 加强家校联系,倡导文明接送

通过分发文明出行《告家长书》、“小手拉大手、同走文明路”签名仪式、文明出行倡议书、发送倡导文明接送的手机短信、悬挂文明出行宣传标语等途径,倡导家长“文明停车、文明接送”,坚决抵制道路交通违章行为,进一步增强学生及家长的文明交通和安全交通意识。同时积极发动学生劝告家长,接送时要杜绝调头行驶、不插队行驶等陋习,倡导定点、定时、文明、安全的接送方式。目前,已累计发放《告家长书》10万余份。

六、 加大监管力度,实施共建共管

各学校(园)通过主动与公安、城建、工商等执法部门联系与沟通,建立起共建共管的长效机制,主动争取交警部门派出一定的警力,加强学校(园)周边上下学期间交通管理。同时,组织教师志愿者队伍,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在校园门口及周边执勤、巡查、维护交通秩序,规范周边路面停车秩序、行车秩序、行人秩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学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如盘龙小学每学期抓住各种契机如开学、家长会等,面向学生、家长进行教育和宣传,提倡文明出行绿色出行。利用周会、晨会和少先队队会的时间积极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 文明交通一起走”等活动,通过孩子带动家庭进行文明交通的宣传教育。同时还积极配合交警一大队一中队的工作,及时向家长宣传校门口“快下快上”原则,接送车辆不停留在人民东路。

七、 完善学校制度,加强检查考核

通过学校(园)领导深入一线,经常性地了解学校周边交通拥堵的状态,及时采取有效的对策与措施。同时,教育局有关科室深入学校(园),了解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学校(园)的具体问题,把学校(园)对学校门口道路、路口的管理情况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的考核范围。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交运、交警、街道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积极向区委区政府以及区交安委报告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工作情况和建议,以便上级领导决策,为学校师生提供一个安全、有序的校园周边交通出行环境

衷心感谢刘利委员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给我们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