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教育局关于对政协盘龙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1号提案办理的答复
盘龙区教育局关于对政协盘龙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1号提案办理的答复
尊敬的刘万凤等四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针对你们所提及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认真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保障人身安全为基本,紧抓思想安全为中心,统一服装是规范”的建议
按照省物价局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30号)文件规定,学生校服属于代收费项目。该文件对学生校服的规定为“学校因管理需要统一着装的,应本着经济实用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购置校服,并按成本收费,不得盈利。小学阶段最多不超过3套,初中阶段最多不超过2套”。该文件还规定“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本着补偿成本费用的原则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严禁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即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收取学生校服费定制校服。
由于各级政府规定学生校服的收费属于学校代收费,规定了数量、规定了必须遵循自愿和必要的原则,学校在组织订购校服时,必须考虑到学生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和实用等等一系列因素,所以才出现了各校校服价格不等、款式不一的现状。
多年来,我局要求所属学校严格按相关文件执行,城区学校因管理需要统一着装的,首先,必须征求全校学生及家长的意见,意见包含是否同意定制校服,希望校服是套装还是运动服,校服的价格等方面,征得大多数学生及家长的同意后,才能定制校服。
从对学生家长的意见征求和近几年学校定制校服的实践看,中学生运动量大,中学一般为了学生的安全以及便于运动、学生进学校好辨认是否是本校学生和各年级大型集体活动统一着装,同时,统一着装可避免学生相互攀比的不良行为等,由各年级征得绝大多数学生、家长的同意,订购年级服,年级服都是运动装,按照各校要求,中学生校服订购最多不超过2套,每周星期一换,每个星期统一颜色。学生每天进学校门尽量穿年级服,利用率非常高。小学也有跟中学类似的情况,但也有一些学校定制的是正装式的套装,价格比运动装相对高一些,只要求参加升旗仪式和大型集体活动时统一着装。
各校同时根据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学生进行仪容仪表教育,要求学生穿戴整洁、朴素大方。
二、关于“质量是关键”的建议
区教育局要求各学校严格定制校服的程序,整体杜绝“毒校服”。
1.各校根据多数学生及家长的意见,组织家长委员会进行市场调查,了解校服款式、面料及价格。
2.组织招标工作。要求实行“三三制”,即投标企业不少于三家;由学校、家长、教师三方代表组成领导小组;评审小组专家不少于三人。要求生产商提供的服装面料必须经质量检测,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去年,云波小学作为我区中小学生校服采购试点,采用第三方中介机构代理招标,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有代理机构从专家库抽取专家担任评委,这样,能更多地进入厂商参与投标,同时有专家把关,学生校服校服采购更规范,质量有保障。盘龙区教育局已全面要求各学校采购学生校服采用第三方中介机构代理招标。
3.上报收费备案表,经区教育局审批后,张榜公示收费标准。
4.各班统计数量。严格按学生自愿订购,不愿意订购的,由班主任了解情况,属家庭贫困的,由学校出资,学生免费使用校服;其他情况不愿订购的,不强迫订购。
5.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订购合同。
6.按合同配备校服。
7.由中标单位直接向家长收取学生校服款,并开具发票至每位学生家长。
另外,针对此议案,我局积极与协办单位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沟通。目前,针对校服、被盖等学生用品是涉及到招投标及统一采购的用品,没有纳入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日常监管。下一步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制定对此类学生用品有针对性的抽检文件,将其纳入监管,为孩子们营造一个相对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三、严明纪律,强化监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1.加强监管,认真查办信访件。我局本着凡是与学生相关的事项,都是学校的工作,都是教育局的工作的原则,要求各学校坚持学生、家长自愿购买校服,禁止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针对关于学生校服的信访件,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每件信访件都要求认真调查处理,信访办结率达100%,做到来电、来信、来访件件有落实。
2.加强廉洁自律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学校(园)、单位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年初,区教育局党委召开了党建工作会议,局党委、教育局与所属学校(园)签订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局党政主要领导与局属各学校(园)、单位校级领导干部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各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与教师们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盘龙区教育系统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承诺书等。
3.加强警示教育,筑牢廉政风险“防控墙”。我局高度重视对各校(园)、单位校级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求,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还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及纠风工作。每年在不同时期,局领导都要针对易发生违规违纪事件的工作结点,在公务用车、招生工作、招聘教师、基建修缮工程、设备采购、学生中餐、订制校服等方面都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招生工作和招聘教师工作都要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设备采购和基建修缮工程严格执行招投标。同时组织区属教办学校、幼儿园及教育所属事业单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参观市、区廉政教育基地,筑牢校(园)领导干部思想道德防线。
4.学校(园)所有收费实行“收费备案”制度。我局要求各学校(园)收费前,必须先向区教育局上报收费申报备案表,经批准后,方可收费,未经批准的收费项目,一律视为乱收费,对乱收费行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严肃处理。
5.继续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我局要求各学校(园)将市教育局、市发改委联合下发的收费《通告》,区发改局核定的《收费许可证》,区教育局审批的《收费备案表》,依据以上文件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学校代收费项目的结余情况,贫困学生减免文件等内容在公示栏全部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要求各校加大对校服的管理工作,特别是严把校服质量关,确保定制校服本着学生自愿和必要的原则,让学生、家长参与;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中标的校服达到国家检测标准,让学生穿上家长放心的物美价廉、质量符合标准的校服。
衷心感谢你们对盘龙教育事业的关心和关注,并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相信有你们的支持,以及全体教育工作者的辛勤工作,盘龙教育一定会迈向辉煌!
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