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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1712-056595 主题分类: 2017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8-30 16:02
名 称: 盘龙区教育局关于对政协盘龙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88号提案办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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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教育局关于对政协盘龙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88号提案办理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8-30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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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夏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盘龙区部分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实地调查,您提到的盘龙高级职业中学、金辰中学、昆明市实验中学三所学校周边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学校周边经营问题,如饮食店油烟和污水排放,小摊小贩等占道经营;2、交通堵塞存在安全隐患;3、周边商店卖烟给学生问题;4、校外安全栏布局不合理带来的一系列不文明行为问题。针对校园及校园周边综合环境治理工作,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 今年以来各部门多次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320日至25日,盘龙区反恐办、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区交运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等反恐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检工作组,在盘龙区教育系统开展反恐防恐安全防范工作专项整治; 325-525日区政府办、公安、安监、交运、交警、教育、街道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接送学生车辆联合检查工作;4月至6月区安监、区住建、区教育局、街道办事处共同开展学校周边建筑工地和建筑物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612日,社会环境整治组对全区220所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消防”(四防)建设进行排查,提出问题,并通知各街道办事处督促整改校外环境,同时,区教育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邀请区公安、消防大队对“四防”问题对学校进行培训指导,并督促学校限期整改完成;616-18日区安监、区住建、区教育局、街道办事处等开展为期三天校园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督查工作。

二、区教育局开展学校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对教室、宿舍、食堂、煤气燃气设施、消防供电设施、体育器械及校园周边环境等重点部位和场所进行了全面排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汛期防汛、防地质灾害等隐患排查,中考考点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好“四防”建设落实整改;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做好学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演练;杜绝校园欺凌及校园暴力的发生;重视师生交通安全,加强校车监管;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做好汛期的学校安全及防汛救灾工作;抓好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对排查存在隐患逐一登记,认真整改落实,及时消除隐患。校园周边隐患问题积极对接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在各学校自查基础上,区教育局组成工作组对全区学校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未及时整改的,责令学校及时整改;无法及时整改的,要求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责任落实到人。

三、区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盘龙公安分局做好校园安全监管与日常校园巡逻防范;交警一大队、六大队全面整治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区卫生局做好学校食堂餐饮、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堂库房等监管工作,保障食品安全;区城管局做好校园周边重点路段的高峰时段占到经营整治工作;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区住建督促施工方做好学校周边建筑工地和建筑物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区教育局负责学校内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等。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区安监、公安、工商、城管、文化、交运、交警、住建、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充分发挥区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能职责,并积极向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安委报告校园周边综合环境治理工作情况和建议,以便上级领导决策,共同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稳定,为学校师生提供一个健康而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请委员给予谅解。

衷心感谢夏震委员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给我们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