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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9151-201709-260117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9-05 14:58
名 称: 烟花爆竹运输许可办事指南
文号: 关键字: 烟花爆竹运输许可办事指南

烟花爆竹运输许可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7-09-05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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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经由道理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

二、办理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三、实施机关

本许可实施机关为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

四、审批条件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或燃放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受理地点:盘龙分局治安大队

办公时间

地址:盘龙区新迎路240号盘龙分局治安大队

、申请材料

烟花燃放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件

份数

1

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复印件

纸质

1

2

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复印件

纸质

1

3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复印件

纸质

1

4

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复印件

纸质

1

5

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6

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复印件



7

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复印件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审批流程时限

1.受理阶段: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决定阶段: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3.事后监管:运达目的地后,3日内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审批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白云路237号盘龙区便民服务中心公安局综合窗口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1-63387907

(二)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

电话投诉:

网上投诉:

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盘龙分局;通讯地址:盘龙区新迎路240号;邮政编码: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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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运输可办事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