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燃放许可办事指南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办事指南(完整版)
一、受理范围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烟花爆竹管理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Ⅲ、Ⅳ、Ⅴ级焰火燃放活动由县级公安机关受理。
三、实施机关
本许可实施机关为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
四、审批条件
按照所燃放礼花弹组合机烟花的规格和数量将大型焰火燃放划分为Ⅰ、Ⅱ、Ⅲ、Ⅳ、Ⅴ五级,其中Ⅲ、Ⅳ、Ⅴ级焰火燃放活动由县级公安机关受理。
受理地点:盘龙分局治安大队
办公时间
地址:盘龙区新迎路240号盘龙分局治安大队
五、申请材料
烟花燃放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数 |
1 | 举办焰火晚会已经其它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 复印件 | 纸质 | 1 |
2 | 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 复印件 | 纸质 | 1 |
3 | 燃放作业方案
| 复印件 | 纸质 | 1 |
4 | 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 复印件 | 纸质 | 1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六、审批流程、时限
1.受理阶段:Ⅲ、Ⅳ、Ⅴ级焰火燃放活动由县级公安机关受理,申请举办活动时主办单位应当提交《焰火燃放许可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决定阶段: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七、审批收费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八、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白云路237号盘龙区便民服务中心公安局综合窗口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1-63387907
(二)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
电话投诉:
网上投诉:。
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盘龙分局;通讯地址:盘龙区新迎路240号;邮政编码:650000。
附 件1
焰火燃放许可办事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