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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9151-201710-260118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10-10 14:59
名 称: 烟花燃放许可办事指南
文号: 关键字: 烟花燃放许可办事指南

烟花燃放许可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7-10-10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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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办事指南(完整版)


一、受理范围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二、办理依据

《烟花爆竹管理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Ⅲ、Ⅳ、Ⅴ级焰火燃放活动由县级公安机关受理。

三、实施机关

本许可实施机关为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

四、审批条件

按照所燃放礼花弹组合机烟花的规格和数量将大型焰火燃放划分为Ⅰ、Ⅱ、Ⅲ、Ⅳ、Ⅴ五级,其中Ⅲ、Ⅳ、Ⅴ级焰火燃放活动由县级公安机关受理。

受理地点:盘龙分局治安大队

办公时间

地址:盘龙区新迎路240号盘龙分局治安大队

、申请材料

烟花燃放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件

份数

1

举办焰火晚会已经其它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复印件

纸质

1

2

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复印件

纸质

1

3

燃放作业方案

复印件

纸质

1

4

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复印件

纸质

1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审批流程时限

1.受理阶段:Ⅲ、Ⅳ、Ⅴ级焰火燃放活动由县级公安机关受理,申请举办活动时主办单位应当提交《焰火燃放许可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决定阶段: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审批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白云路237号盘龙区便民服务中心公安局综合窗口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1-63387907

(二)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

电话投诉:

网上投诉:。

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盘龙分局;通讯地址:盘龙区新迎路240号;邮政编码: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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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火燃放许可办事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