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补充说明
一、2017年盘龙区总工会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补助,总预算为342.65万元,与2016年326.78万元对比增加15.8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全区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核定划拨增加及人员费用增加变动;
二、我单位2017年没使用区财政拨款进行政府采购,在部门预算表中没反映。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盘龙区总工会2017年“三公”预算经费为1万元,与2016年4.52万元对比减少3.5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车改后无公务用车及运行经费。我单位现无公务用车车辆。
1、 盘龙区总工会2017年预算全年无任何因公出国计划,也无任何出国经费安排;
2、2017 年盘龙区总工会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1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工会调研、相关工会业务工作部门工作联系产生的费用。
3、2017年盘龙区总工会无任何公务用车购置计划,车改后,今年无公务用车及运行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盘龙区总工会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175.29万元;(办公费2.07万元、水费0.36万元、邮电费0.92万元、差旅费2.7万元 、维修费1.44万元 、培训费0.54万元、工会组织员劳务费15.6万元 、工会经费138.75万元 、福利费3.9万元 其它交通费及补贴8.78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0.22万元)。
五、名词解释
1、劳务费;特指财政负担工会组织员一半劳务报酬。
2、工会经费;特指财政统一核定基数划拨全区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给我区总工会上缴地税。
3、送温暖工作经费;特指财政每年专项拨50万元送温暖工作经费,用于节日慰问困难职工及家族,大病补助;看望生病住院职工;救急救难;金秋助学等补助支出。
盘龙区总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