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安全监督管理局2017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明确区委及区委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完善“党政同责”责任书,于2017年1月提交区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责任书,把区政府领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纳入区长督办事项及安全生产工作通报内容。
(二)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开展1次生产经营单位“五落实五到位”专项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和治理工作的检查力度,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共平台,曝光一批事故频发、隐患整改不力、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三)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在今年全面开展分类分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2017年对还未开展分级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继续开展分级评定,对已评级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升降级管理,并制定行政执法计划切实按级监管。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三化”建设。一是继续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和网格职责,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技术指导,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道、社区安全生产监管协调联动机制,提升监管人员的政策法律水平和监督能力。二是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厘清监管对象,把应当纳入监管的企业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并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工作,切实落实政府综合督查、部门专项检查和专家检查三项机制。三是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1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达标运行。
(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健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街道提请查处事项的快速响应机制,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失职失责失查和违规违法问题的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委托执法业务指导,推行安全隐患整治责任人公示制度,查处安全隐患风险防控和整改不落实行为,力促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六)进一步引入第三方服务机制。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与安全生产专业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多形式安全服务合作,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完善区、街道两级购买第三方安全服务机制,解决专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技术服务问题。
(七)进一步创新宣传模式与载体。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宣传常态化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安全常识的普及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素养,安全培训结合受众需求,注重安全技能、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讲解,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警示性。通过典型事故案例剖析、事故警示、专家讲解等形式,组织全区相关部门、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开展1次警示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