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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1712-242038 主题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12-15 10:15
名 称: 2017年工作总结2018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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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工作总结2018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7-12-15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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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17年工作总结2018年工作计划

2017年,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在市级保障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区人社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方针,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各项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政策为核心,以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保工作为重点,围绕改善民生、服务群众的方针,切实落实各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立足工作实际,创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水平和能力,努力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稳步推进。

工作中,以本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标任务为中心,突出重点,狠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主题,严格按照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要求开展业务,进一步深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提升内部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逐步提高,现将我局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局开展的业务工作有三项: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二是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三是原民政系统开展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老农保),三项业务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2017年昆明市居保局下达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标任务为:盘龙区完成基本养老保险参保9.56万。截止2017年11月30日,盘龙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9.65万人,完成市居保局下达目标任务的100.94%。

(二)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截止2017年11月底,我区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累计参保人数为12538人,其中2017年1-11月新增参保603人;待遇领取人数7711人,每人每月领取待遇380元;2017年1-11月办理退保122人。

(三)老农保工作

按照《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实施办法的通知》(昆人社通〔2016〕254号)文件要求,2017年1月盘龙区启动老农保与城居保制度衔接工作,截止2017年11月底,我区老农保参保人数为32514人,其中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24240人,未合并成功8274人,未合并成功人员为不符合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相关规定正在启动老农保退保清理工作。

二、工作亮点

(一)提高养老保障待遇水平

依据《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龙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通〔2014〕145号)文件,自2015年1月起盘龙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上调5元,连续上调三年2017年1月起,盘龙区第三次上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此次上调后基础养老金达到100元每人每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居全省前列

(二)切实落实水源区缴费补助

按照《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龙区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扶持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盘政通〔2017〕1号)文件,自2016年1月1日起,盘龙区滇源、阿子营街道办事处符合水源保护区补助条件的居民;松华街道办事处所辖三家社区、小河社区、团结社区、大哨社区、双玉社区、大摆社区和新街社区的居民;双龙街道办事处所辖烧灰窑、蜜岭、旧关、小石桥、庄房居民小组的居民;龙泉街道办事处中坝社区所辖的中坝、郑家、张家寺、雨树居民小组,上坝社区所辖的竹园、上坝、回龙居民小组的居民。茨坝街道办事处花渔沟社区小哨居民小组的居民;松华坝水库一级保护区核心区搬迁移民与合法新增人口中符合条件的居民,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并自愿参保缴费,每人每年享受200元的参保缴费补助。

截至2017年11月,盘龙区共有45095人享受了水源区缴费补助,拨付补助资金901.90元。2017年起,水源保护区核心区移民,不再单独享受每年100元的移民补助。

(三)继续推进三、四级残疾人缴费补助

通过与盘龙区残联积极协作 ,自2011年起,盘龙区就建立了三、四级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机制,2017年盘龙区继续推进三、四级残疾人缴费补助工作,截止2017年11月30日,盘龙区共有1907名三、四级残疾人享受了每人每年200元的缴费补助,拨付补助资金38.14万元。通过三、四级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机制的建立,成功实现了将盘龙区辖区内的一至四级残疾人均纳入了养老保障范畴。

(四)全省首家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手机APP续费

在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手机APP缴费试点成功的基础上,2017年盘龙区在云南省首家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手机APP续费,参保居民可在手机上完成养老保险缴费,参保居民可以根据情况选择更适合自己的缴费方式,极大地方便了参保群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手机APP缴费功能的实现,尤其让外出务工人员的缴费更加便捷,有效地提升了盘龙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质量。

(五)全市率先完成首批老农保参保关系整体转移业务

2017年2月盘龙区启动与官渡区“老农保”参保关系跨区转移业务协商,在借鉴了区划调整时参保关系转移经验和现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区转移流程的基础上,初步的老农保关系跨区转移的流程。2017年5月,盘龙区在全市范围内成功接管首批因区划调整而导致异地管辖的1235人老农保参保人员关系。老农参保关系整体转移业务的成功办理,让参保人的老农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个险种的参保关系统一到同一行政区域,保障了老农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平稳推进。

(六)在全市率先启动生物特征识别系统

2017年8月29日,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生物特征识别系统运用工作领导小组及设备设计公司技术人员,到盘龙区就生物识别系统运行相关工作开展调研。10月10日至14日,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涉及业务经办人员刘荣、闫俊艳专程到遵义培训学习。10月20日,将率先在全市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生物特征识别启动仪式。系统的推广运用,将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提供指静脉、指纹、面部识别和现场认证多种生存认证方式,有利于生存认证工作的开展,将更有效地杜绝多领、冒领养老金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行。10月25日系统完成维护工作,业务经办人员龙建兵、刘荣、闫俊艳、王红云配合一维公司、中科曙光技术人员分成4个工作小组,到社区协助经办人员安装系统,调试设备,业务培训,指导采集工作。11月9日经办人员龙建兵、刘荣协同公司技术人员到阿子营街道办事处牧羊村委会开展A100移动采集设备上线调试工作。11月13日A100移动采集设备调试完成,开始对全区网络不通的社区,以及阿子营、滇源、松华、双龙等街道深入到社区和村小组开展采集。截止11月30日实现采集人数达到2.34万人,圆满完成省、市、区下达的试点目标,得到高度的肯定。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业务下放街道

为了解决群众跑腿排队,盘龙区居保局通过优化经办流程,逐步将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参保关系注销初审业务、领取资格认定、政策咨询业务下放到各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待遇核发、参保关系注销初审业务、领取资格认定、信息变更、政策咨询业务下放到各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以及有条件的社区,盘龙区的城乡居民可就近在户口所在的街道或社区办理业务,增加了业务办理点有效免除了群众扎堆办事的烦恼。

(二)增加缴费业务办理途径

2016年盘龙区作为云南省首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手机APP缴费业务试点,并于2016年10月首家成功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手机APP缴费业务,2017年盘龙区居保局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手机APP续业务,参保居民除了到农信社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续费业务外,又多了一种更便捷的缴费方式,尤其对居住比较偏远和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参保人,可进行异地就地缴费,免除了来回奔波,极大地方便了参保群众。

(三)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度

为了避免群众办一件事跑几次腿,盘龙区居保局建立了“一次性告知制度”,对于前来咨询或办理业务不成功的群众,根据业务类型,发放一次性告知书,详细告知办事群众办理该项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同时填写一次性告知登记表,详细记录前来办事群众的个人信息及办理业务类型,以便及时联系到参保人,提醒参保人在业务期及时来办理业务。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保障水平低

虽然经过了几次待遇调整,目前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仅为100元/月·人,保障水平未达到参保人员的心理预期,险待遇水平偏低使得制度吸引力不足,居民参保缴费积极性不高。

(二)保障制度碎片化

目前城乡居民可以选择的险种包括了:老农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就业的可以参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碎片化明显,居民存在重复参保情况,同时居民在不同险种间的转移衔接仍然不畅。

(三)基层经办力量建设机制欠缺

随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基层经办力量不足的矛盾逐渐凸显。目前大部分的基层经办人员都是没有正式的编制的临时就业人员,工作岗位调整和人员流动对业务经办水平提升造成了很大影响。

五、2018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扩面工作

与盘龙区各街道、社区积极协作,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宣传方式,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知晓率;继续落实各种缴费补助制度,将缴费困难群体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范畴,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争取将符合参保条件的盘龙区城乡居民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范畴,实现应保尽保。

(二)稳步新老农保制度衔接

按照《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的通知》(昆人社通2016254号)要求,全面清理整理16至59周岁老农保参保人员资料,逐步接管由于区划调整参保关系不在盘龙区的老农保参保人员信息,稳步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2017年12月31日内完成制度衔接工作。

(三)筹备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全局工作人员提前学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文件,整理我区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础资料,充分调研学习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制度和可借鉴的经验,等待省、市合并政策依据充足后,启动制度合并工作。

  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17年11月30日

                                                           

昆明市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17年11月3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