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辰街道办事处关于对盘龙区第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杨学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金庐园小区周边环境卫生状况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金庐园小区位于盘龙区金色大道121号(盘龙江东侧水岸路与金色大道旁),小区业主主要为云南省有色地质局的职工。
二、杨学善代表提出的几点建议
目前小区周边有两个地段的环境卫生状况较差:
1、小区西侧与绿化带(污水收集设施)间有条小路(大部分地段为土路),小路与绿化带间有段围墙,因此小路及两侧成为了乱堆垃圾和杂物、乱烧冥纸的场所,多年来为环境卫生的死角;
2、小区东侧和南侧的金庐巷原为一条断头路,因年久失修,目前小区南侧与金泉小区间的路面本身及部分人行道已破损不堪,虽然最近一次盘龙江东岸绿化改造时已将其与水岸路连通,但因金庐巷未得到同步改造,部分地段仍为环境卫生的死角。
三、金辰街道办事处金刀营社区就杨学善代表提出的建议采取了相应措施:
(一)针对金庐园小区东侧和南侧的金庐巷路面破损,街道、社区已协调区住建局,目前该条道路已由区道桥处路面修复、沥青铺设,现施工铺设已完毕,目前该路段街道、社区正在协同交警部门对车辆停放进行规范。
(二)针对小区西侧与绿化带(污水收集设施)间有一条小路,街道、社区通过协调,现已由区道桥处对路面进行修复及铺设,目前正在施工中。
(三)针对小路与绿化带中间的围墙,经了解围墙内是第五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阀门。经与污水处理厂协商,表示若拆除墙体,对污水处理设施阀门管理上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其次对设施设备及治安方面造成一定影响。
(四)针对小区西、南两侧环境卫生状况,街道、社区将督促临街商铺有效落实“门前三包”以及所辖小区物业对周边道路进行日常保洁,同时在该路段街道、社区也增派了卫生监督岗对此路段的卫生进行监督及保洁。
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