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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1801-260141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1-08 21:56
名 称: 昆明市健康扶贫工作又添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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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健康扶贫工作又添新举措

发布时间:2018-01-08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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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健康扶贫工作又添新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健康扶贫重点任务落实,打通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不断提高群众对健康扶贫政策的知晓率,提升贫困群众获得感、满意度,2017年12月27日昆明市健康救助脱贫攻坚分指挥部制定下发《昆明市健康扶贫工作队驻县进乡走村入户推进健康扶贫工作方案》。

方案要求组建由市健康救助脱贫攻坚分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统一带队的市健康扶贫工作队,队员由成员单位和相关医院选派。分别对寻甸县所有乡镇,东川区、禄劝县重点乡镇,嵩明县、宜良县、石林县、富民县、晋宁区的健康扶贫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和指导。

方案指出,健康扶贫工作队:

一是要督促检查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即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100%,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种以上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0%,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确保20种大病集中救治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医疗救助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符合手术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白内障患者得到免费救治,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年度支付的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保贫困县脱贫摘帽时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

二是要对照“国家和云南省健康扶贫考核指标和评分细则”,查漏补缺、补足短板。主要围绕降低医疗费用实际负担,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落实便民惠民措施。重点检查确保9类20种大病在定点医院进行集中救治,确保制订大病救治方案,确保实行按单病种收费,确保救治费用报销比例达85%(重性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实际报销90%),确保大病集中救治进度达90%以上。确保制订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文件,确保签约率达100%,确保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障碍规范管理率达60%以上,结核病规范管理率达90%以上,扩大慢病病种并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确保县级印发重病兜底长效机制的正式文件,确保县域内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0%以上。

方案最后强调,工作队员要掌握政策,熟悉操作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掌握慢病签约服务和大病集中救治有关工作;要深入村组,扎扎实实开展一次“大宣传、大帮扶、大落实、大走访”活动,广泛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提升基层干部和贫困群众政策知晓率,提升贫困群众获得感,在基层、在农村形成良好舆论氛围;要建立好工作台账和资料,维护好“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及时上报更新数据信息,上报周工作进展;要注意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拉近与贫困人口的关系,尊重少数民族地区的习俗,将健康扶贫工作队驻县进乡走村入户活动打造成基层欢迎、群众满意的精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