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工作计划及思路
2018年,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盘龙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人居环境;加大公租房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全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等。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撸起袖子加油干,使我局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努力为盘龙区的经济社会稳中求进、进中求快、可持续循环经济健康发展和促进盘龙区率先全面小康社会建成做出新的贡献。
一、2018年工作思路
(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着力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为我局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局工作紧紧围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这根主线。统筹协调好全区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根据“四治三改一增一拆”和“七改三清”工作责任,抓好积极争取人居上级资金、老旧居民小区基层设施申请申报物业服务提升试点工作、做好全区统筹、上报下传等工作。
(三)协同统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加大工作力度,争取重点企业和项目方的理解支持,尽力做到房地产投资、商品房销售面积“应报尽报,应统尽统”。固定资产投资是我市、我区的主要经济指标,房地产投资是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商品房销售面积是我市、我区经济发展支撑性指标之一;2018年房地产投资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工作待市级、区级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后,协同统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做好2018年重点经济工作。
(四)按照昆明市路网建设白皮书,充分结合我区片区综合开发、区片区产业发展、城市双修、城市土地开发利用、城中村微改造等工作要求,推进路网建设及相应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五) 2018年,我局定额站将推动精准制度建设,落实造价及监督管理工作,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为政府项目决策阶段提供更为合理的可行性研究依据,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准确度,结合《昆明市盘龙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盘政办通〔2017〕170号),对我区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进行审核。
二是,为我区建设类项目评审、论证专家库做好专家征集、管理工作,确保专家论证环节公开化、透明化,提高评审、论证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全力做好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合同价、工程竣工结算的备案工作。
四是,为加强我区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牵头拟定我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以规范我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
(六)结合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要求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完成市委、区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天怡峰景、福泽雅苑小区租后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和谐安定;确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事业稳步推进,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着力做好辖区范围内廉租房的管理,房租的收缴和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重视廉租房的动态管理、信访、配合审计等方面的各项工作。
(七)深化机构改革和加强科室建设,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扎紧权力的笼子,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制度成为干部职工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干部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培养干部职工守纪律、守规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积极向上的“精、气、神”。深化综合目标管理制度建设,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使工作作风有新转变、工作效率有新提高。
(八) 根据项目情况积极申请资金,按时拨付;保障局机关资金允许有序、正常,做好资金后勤保障。
(九) 2018年,盘龙区防震减灾局将继续紧紧围绕“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法制宣传”四大体系,结合区政府、市防震减灾局工作部署,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力争在监测预报上有新突破,地震防御措施上有新动作,应急工作取得新进步,科普宣传再上新台阶,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二、工作计划
(一)做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各项工作,加大推进老旧居民小区基础设施申报物业服务提升试点工作。
一是加大推进老旧居民小区基层设施申请申报物业服务提升试点工作;二是积极争取人居上级资金;三是继续做好全区统筹、上报下传等工作。
(二)区住建局主动作为先行先试,努力推进我区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路网工作计划:2018年计划列入开展前期工作项目有哨九公路、昆曲跨线桥、新兴路三线入地及综合整治工程、新迎路三线入地及综合整治工程、世博路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龙溪路新建工程、盘龙200号路、盘龙202号路、茨坝正街、盘龙316号、盘龙144号、盘龙143号、二环东路110及10千伏电力通道、沣源路龙头街地铁站过街人行天桥、东三环金色交响家园过街人行天桥、虹桥路东部客运站过街人行天桥、东三环金色交响家园过街人行天桥、大树营立交光明路口过街人行天桥、农大西校区沣源路过街天桥等19个项目。
2、电网工作计划:一是龙泉110KV输变电项目电力通道建设工作已于2017年10月开工建设,目前工作进展顺利,计划工期360天,预计2018年9月底可实施完成;二是继续推进小坝110KV输变电项目电力通道建设工作,在供电部门确定变电站选址后,及时开展工程前期报建工作,配合路网建设任务优化通道路由走向,争取在2018年5月完成工程前期工作,进入实施阶段。
3、滇池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一是盘龙10号路提升改造项目计划于2017年12月底完成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结合征地拆迁工作陆续开工建设,预计于2018年8月完工;二是盘龙11号路改扩建项目计划于2017年12月底完成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结合征地拆迁工作陆续开工建设,预计于2018年8月完工;三是龙泉路延长线(北段)已于2017年2月28日开工建设,计划于2018年初完工;四是龙泉路延长线道路改扩建工程(二期)计划于2017年12月底完成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结合征地拆迁工作陆续开工建设,预计于2018年8月完工。
4、非房固投工作计划:非房固投2018年工作计划我局将积极与统计局、街道办对接推进项目入库工作,2018年计划完成固投合计约170468万元。
(三)继续加大力度做好各项物业管理工作,形成住建局、城管局、经侦局、各街道办事处联动的良好局面。
一是2018年继续加大力度催缴维修资金工作,严格落实住建局直接收取新楼盘维修资金工作杜绝增量,优质服务;
二是做好住宅物业价格备案服务,将创文要求纳入审批环节,做好业委会成立指导工作及各类投诉回复工作;三是全面推进“红黑榜”工作、全面推进“平安小区”创建,达到75%;四是加强创文物业常态化管理、差别化管理。
(四)整合保障性住房资源,探索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机制,有序推进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和房地产企业申报资质初审工作。
1、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
一是积极对接昆明市住房保障局,落实我区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情况;二是配合区城改局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房项目进展;三是配合区住保中心做好已分配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工作。
2、区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审核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对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及职工进行住房补贴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二是指导和组织区属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住房补贴申报工作;三是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工作部署及要求、审核区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申请数据。
3、房地产企业申报资质初审工作
按照市级工作要求,配合市级部门做好区属房地产企业申报资质初审工作。
(五) 经济工作重点任务
1、房地产投资工作
一是协同各街道办事处对新建项目加快推进、对停工项目加大复工力度,争取项目早日入库,形成有效申报;让停工项目尽快恢复产出投资;二是对在库项目加强跟踪及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数据支撑依据,做到投资“应报尽报,应统尽统”。
2、商品房销售面积工作
一是加强与市住建局工作联系,及时获取商品房销售网签备案情况,将信息提供相关部门,协同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实际商品房销售面积“应报尽报,应统尽统”;二是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鼓励和引导合理住房消费的政策,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好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措施;三是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社会舆论正面引导,正确解读市场走势和有关调控政策,正确引导住房消费,努力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
(六)加强行业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质量强区工作
结合质量通病治理、装配式建筑推广、预拌砂浆等要求,强化质量监督,继续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整体质量水平。
2、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
一、理清关系,构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鉴于我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一是建议由区安委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结合《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形成监管边界清晰、分工明确的责任体系。”二是探索建立盘龙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安委办牵头,区住建局组织,各相关部门参加,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三是形成各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建议由区安委办组织,区住建局牵头,安监、城管、环保、人社、卫计、市场监管、公安、交警、消防等涉及建筑工地的各领域监管部门参与,从2018年开始每个季度开展一次联动执法检查,形成震慑威力,进一步督促辖区建筑工地规范、安全、文明施工;四是持续加强各级监管力量的业务培训,我局将及时总结,把业务培训作为提升各级监管力量监管水平的有效载体,持续抓深抓实,取得实效;
二、主动求变,探索住建部门行业监管新方式
一是宁当恶人,不当罪人。住建局作为经济部门、社会保障部门、城乡建设部门,下一步将调整工作思路,宁愿在经济工作方面被问责,也不在安全生产方面被问责;二是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生产理念。我局已取得市住建局工作支持,在事前预防处罚上做一些探索;三是引入第三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业监管力量来加强施工现场监管;四是进一步细化完善我局党政班子成员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把全局人员力量调动起来,强化对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管;五是探索建立建筑工地交叉检查模式。鉴于我局建筑工地监管技术人员在短期无法得到有效补充的实际,我局计划在全区在建建筑工地选出业务过硬的技术骨干,建立盘龙区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监管专家库;六是探索建立建筑工地年度量化考核制度;七是和市场监管局、招监办共同建立盘龙区建筑企业诚信黑名单。
三、抓住源头,创新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教育方式
针对工人群体文化素质低,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淡薄的实际,我局已和区安监局专题研究,联合共建我区安全生产体验馆,并充分利用部分项目现有安全生产体验场所,强制要求新入职从业人员参加安全事故体验教育,让工人直观感受建筑工地五大伤害的后果,逐步提高工人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四、提供保障,让监管人员安心认真履职
目前,但凡出现涉及建设领域的安全事故,责任都一律划归住建部门,即便是有些建设项目已经监管到位了,出了安全事故仍然要承担责任,造成住建部门在具体监管工作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心理压力巨大,从而导致我局职工产生怕管安全的心态。同样的心态,在各街道基层安全监管人员中也普遍存在。
3、 燃气行业管理
一是继续完善天燃气置换后续工作;二是逐步完成辖区区天燃气门店的换证工作;三是加强用气安全宣传及用户的安全检查;四是组织培训,特别是街道社会的培训,发动社区、村组做好燃气安全监管;五是结合实际,推进燃气下乡工作。
(七)精心组织,开创防震减灾工作新局面
1、监测预报工作
一是制定《盘龙区震情跟踪工作方案》,落实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到人,根据市防震减灾局安排对官渡区小哨观测台站数据进行跟踪分析,开展震情跟踪工作,按时上报《盘龙区震情跟踪工作月报》、《盘龙区震情会商报告》等;二是根据《省地震局关于加强宏微观异常报告的通知》(云震测函[2014]43号)要求,认真落实地震宏观异常零报告制度,如出现宏观异常,将及时到现场踏勘,并通过周边群众走访等方式了解情况,初步作出研判后形成相关材料及时报备市防震减灾局;三是加强地震宏观联络员管理及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全区地震宏观信息联络员工作作风得到改变,牢固树立 “震情第一”的观念,防震减灾知识和保密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四是严格落实震情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责任,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的电话、文件、震情信息等,认真做好记录,妥善保管。遇到地震或接到宏观异常信息等重大事项时,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上报市防震减灾局。
2、震灾预防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抗震设防管理工作;二是配合区住建局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配合区教育局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建筑物及时进行排危除险,确保校舍建筑安全;三是认真开展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积极向社区宣传创建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主要措施,借鉴先进社区创建工作经验和做法,营造全民关注、全员参与的地震安全社区创建氛围;四是完善辖区震害基础信息数据,按时上报市级地震应急救援相关数据信息、全省地震应急互联互通数据库基础数据。
3、应急救援工作
一是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按市防震减灾局安排组织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骨干队员参加市级训练,让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作为专业救援力量的有效补充,真正成为“召之即来,来之能救,救之有效”的具有战斗力的队伍;二是按照“以人为本、平灾结合”的原则,结合创文明城市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创建工作,对已完成创建工作的应急避难场所进一步完善和继续加强监督维护;三是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拟制定《盘龙区2018年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务求实效,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全面做好“防大震、抢大险、救大灾”各项工作,提升各部门对地震灾害的应对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继续完善《昆明市盘龙区防震减灾应急行动工作预案》及各专项工作组预案,力求在全区建立“科学指挥,统一协调”的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努力做到“临震不乱、决策科学、行动迅速、处置有力”,同时积极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五是配合区应急办适时组织地震应急工作检查,通过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具体工作,确保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我区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4、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11.6”云南省防震减灾日、四下乡、科技周、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月宣传活动;二是积极推进防震减灾宣传“七进”活动,以防灾减灾宣传“七进”活动为契机,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驻地部队、工矿大型企业、街道办事处、学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活动;三是做好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与区教育局协同配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本着“符合一所、推荐一所”的要求,积极动员学校参与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计划2018年创建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1所,努力发展区级示范学校;四是完成2018年信息报送工作安排,编写调研报告2篇。
(八) 部门联动,开展相关领域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一是继续配合中小学教育部门、公安部门、规划部门共同做好公共场所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及安全检查;二是深入开展个人自建住房改建的鉴定工作;三是做好深基坑周边既有建筑的鉴定工作;四是促民生,积极参与城市、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五是促和谐,积极开展老楼危楼排查工作;六是保安全,积极配合区城管局开展“开墙打洞”“住改商”专项整治工作;七是强对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改造安全的管理工作。
(九) 辖区道路维护养护工作思路
一、提高管养水平,着力建立规范化的市政设施维修养护管理标准
(1)创文工作分工明确,合理统筹,通过创文工作的开展,吸取经验,按照“突出质量,坚持标准”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市政设施维修养护质量。
(2)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原则,科学编制年度维修养护资金计划,在保证正常养护的前提下,继续加强重点道路的大中修维护,确保维护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3)为进一步贯彻“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道路桥梁设施养护原则,实行全年365天无间断作业,在使用状况尚良好,未出现明显病害时,采取相关预防性养护措施,将病害处理在萌芽状态,延长道路使用寿命,节约养护成本,以确保全区市政道路桥梁设施的正常使用。
(4)加强与辖区各办事处联系,在确保主次干道平整通畅的前提下,做好人行道及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老旧小区及社区道路的维修养护及整治。
(5)加强辖区桥梁设施维修养护管理工作。做好桥梁安全检测工作及病害桥梁加固维修工作,确保桥梁设施的安全运行。
(6)进一步加强路政管理工作,严格审批程序和批后管理,加大巡查和查处违章占道开挖力度,抓好行政审批中心的各项工作,做好电子政务工作。因我处无行政处罚权,将继续加强与区城管局的对接工作,提高市政设施管理能力。
(7)严格按照《道路巡查管理办法》积极做好盘龙辖区道路桥梁设施的巡查工作,各部门每周巡查不得少于2次,按时报送巡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开动脑筋,取长补短,在养护中广泛采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营造养护新的亮点。努力提高我处道路、桥梁设施维护管理技术水平,使盘龙辖区内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的完好率再上新台阶。
(9)努力完成区委、区政府、区住建局等主管部门下达的临时性任务。
二、明确责任,着力建立市政设施维修养护管理应急抢险管理体制
近年来,随着我区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的进一步拓展,为适应城市建设发展与管理的需要,规范和及时应对所辖道路桥梁工作中紧急情况的发生,规范应急管理和应急抢险程序,迅速有效的控制和处置发生的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继续采用《安全应急预案》,遇到紧急情况时立即启动该预案,以解决道路桥梁损坏或坍塌、建设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领导安排的紧急抢险等工作任务,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十)按照“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各项工作
一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第三方专业单位对存量农房进行检测,区分农房的危险程度,依靠详细、全面的数据对农村危房进行精准改造,通过“对症下药”实现“药到病除”;二是组织街道、村委会工作人员就危房改造资格审核、现场监督、档案管理等进行培训,明确各环节工作要点,确保危房改造顺利推进;三是结合危房改造建立健全农村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农村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按照“管住当前、消化过去、规范未来”的思路,规范农房建设管理,逐步消除农村违规建房乱象;四是指导涉农街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程建设,配合做好“七改三清”、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五是做好城乡建设统计数据的录入,推进统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十一) 做好审批服务管理各项工作
一是做好房屋租赁备案,积极探索如何使工作达到便民、高效,并于公安流动人员管理形成联动;二是全面梳理审批法律法规,形成汇编;三是完善审批内部协调联动机制。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