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纪委监察局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纪委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市党委、纪委及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负责全区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区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和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5、协助区委组织、协调、指导区属各街道、部门和单位开展反腐败斗争。
6、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制度。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区委组织部对区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指导各级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
8、承办区委和上级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区监察局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务院、监察部和省、市、区人民政府、监察部门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领导全区的行政监察工作。
2、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监督检查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机构及其国家公务员;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它人员;区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
3、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的情况,查处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其作出行政处分。
4、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5、研究政风政纪中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制订地方性行政监察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6、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部门授权或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审室、案管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15个机构。
(四)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突出抓住党的政治建设这个根本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突出抓牢主体责任这个支撑点,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三是突出抓细正风肃纪这个关键点,持续深入改进工作作风,深化巩固作风建设成效。四是突出抓长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这个发力点,提升监督执纪审查水平,提高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五是突出抓紧深化政治巡察这个着力点,提高巡察政治站位,强化巡察机制建设,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六是突出抓实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这个落脚点,重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狠抓扶贫领域五项工作机制落实。七是突出抓稳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这个切入点,持续深化改革,提升监督质效。八是突出抓好“打铁必须自身硬”这个立足点,强化内部监督,提升能力素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 是中共昆明市盘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为财政全供给的行政单位。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62人,行政工勤编制3人。在职实有40人为财政全供养人员。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82.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91.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6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1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82.42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政拨款。本年收入中,基本支出702.72万元,项目支出179.7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82.42万元。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安排支出882.42万元,基本支出702.72万元,项目支出179.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91.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6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19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201-1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反映本单位的基本支出,一是人员经费预算支出,二是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支出,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201-11-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反映项目支出预算,包括党风政风纠风监督工作经费、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经费、信检审工作经费、巡察工作经费、业务装备经费支出预算。
201-11-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主要反映大要(专)案的支出,对科级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经费支出预算。
201-11-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主要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5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业务支出预算。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预算。
210-11-01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预算。
210-11-03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主要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预算。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702.72万元,项目支出179.70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薪级工作等支出预算。
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支出预算。
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奖金等支出预算。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预算。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预算。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预算。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预算。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生育、大病统筹等社会保险费支出预算。
住房公积金,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预算。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预算。
水费,反映单位的饮用水费用预算。
邮电费,反映单位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预算。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伤人员国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支出预算。
国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预算。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支出预算。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等支出预算。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支出预算。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支出预算。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支出预算。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支出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离休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等支出预算。
退休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支出预算。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昆明市盘龙区纪委监察局“三公”经费预算9.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1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5.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1万元。“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原有车辆2辆(分别为执法执勤车辆1辆、应急车辆1辆),因昆明市盘龙区监察体制改革启动,从区检察院预先划入了1辆办案车辆,故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预算增加了1.51万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盘龙区纪委监察局此项经费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盘龙区纪委监察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5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主要用于接待各级纪委调研工作、沟通协调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盘龙区纪委监察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3万元。无公车购置预算,运行维护费为5.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纪委监察局执法执勤及应急车辆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安排昆明市盘龙区纪委监察局基本支出702.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52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1、人员经费预算支出616.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69%,比上年增加36.9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结构调整经费及相应的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等缴费预算增加。人员经费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86.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31%,比上年减少20.46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预算人数比上年减少10人,按照市纪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关于昆明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要求,盘龙区级纪检监察机关日常运行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按人数增减而做相应增减。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车辆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预算支出。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安排昆明市盘龙区纪委监察局项目支出179.7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35万元,项目支出明细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支出159.6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88.86%,比上年减少23.66万元。
信检审工作经费16.00万元,比上年减少3.11万元;
业务装备经费51.68万元,比上年减少12.24万元;
党风政风纠风监督工作经费14.00万元,比上年减少5.11万元。
宣传教育工作经费16.00万元,比上年减少3.10万元。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经费2.00万元,比上年减少0.10万元。
巡察工作经费60.0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此项经费是按照省、市纪委关于巡察任务的相关要求,属2017年内单列的新增项目,不在上述保障标准范围内)
2、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经费预算支出4.02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2.24%。比上年减少2.02万元
3、派驻派出机构工作经费预算支出16.00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8.90%。比上年减少4.61万元
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预算人数比上年减少13人(我单位项目支出预算中,3名工勤人员不在保障范围内),按照市纪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关于昆明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要求,盘龙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业务装备经费保障标准按人数增减而做相应增减。以上所列的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是根据年度内项目工作所占比重及实际工作需要而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6、预算资金:包括预算内经费拨款、办案经费补助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其他收入。
7、非税资金:包括财政专户核拨的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
8、转移性收入:包括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9、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收费、办案补助和其他等结余结转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昆明市盘龙区纪委、监察局机关运行经费86.4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与上年对比减少20.4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8年预算人数40人,比上年减少10人,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纪委监察局资产总额384.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2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1.15%;固定资产296.1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7.07%;无形资产6.8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78%。固定资产中,通用设备价值272.02万元,其中汽车价值101.67万元;专用设备3.24万元;办公家具、用具价值20.89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盘龙区纪委监察委2018年度无重点绩效申报。
盘龙区纪委监察委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于2018年12月7日公布于:http://www.kmpl.gov.cn/c/2018-12-07/3210704.shtml
盘龙区纪委监察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于2018年12月7日公布于:http://www.kmpl.gov.cn/c/2018-12-07/3210686.shtml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