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1、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2、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16
3、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16
4、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16
5、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16
6、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18
7、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18
8、 其他公开信息---------------------------------1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盘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规,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发展。制定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
(二)指导、管理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指导、推进文化、体育、旅游事业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全区文化、体育、旅游事业的发展。
(三)开展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的调研、指导工作,推动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四)协调、组织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体育、旅游活动,制定全区文化艺术、体育、旅游比赛、评奖等活动的管理办法。
(五)指导、管理全区群众文化工作的开展和基层文化建设。
(六)管理全区公共图书馆事业,指导、协调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推动公共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七)管理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协调全区文物保护和博物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八)贯彻执行文化娱乐市场、音像制品市场、图书市场、出版市场、演出市场、文物市场、美术品市场、艺术培训市场和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和“扫黄打非”工作。
(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保障群众体育锻炼的合法权益,对群众体育锻炼活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对区内各项群众体育指导队伍,专兼职教练员队伍进行管理,开展业务培训,技术等级培训工作。负责全区体育人口的统计和国民体质水平的检测。依法监督建设和保护体育场地设施。依照有关法规对辖区内以健身、竞技等体育活动为内容的体育经营活动进行管理。
(十)确定体育网点学校的布局,管理全区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业余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全省及市综合运动会和单项比赛,审定各项竞赛规程,负责参加上级比赛的区级体育代表团的组建、选项,训练参赛工作和领队、教练员的选派工作。对区属中、小学执行国家有关学校体育法规进行监督。对学校体育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负责中、小学生体育锻炼“达标”情况的辅导和统计。
(十一)举办或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全市性、全区性的体育竞赛和体育活动,指导辖区单项体育协会、区级各行业系统体育协会以及其他社会体育组织开展工作。负责体育运动项目“三级裁判员”、“少年级三级运动员”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办理。
(十二)组织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和协调全区旅游宣传促销活动。负责与各地旅游部门和旅游组织的联络、交流与合作。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调查、保护与开发;协调和争取旅游发展资金;做好旅游业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的协调、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负责辖区内的景区(点)、工业、农业旅游示范区(点)的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的申报工作;负责“农家乐”、“度假山庄(村)”、休闲垂钓等旅游项目的规划及服务质量监管以及星级申报工作。
(十四)规范和监督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度主要工作为:(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规,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发展。制定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
(二)指导、管理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指导、推进文化、体育、旅游事业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全区文化、体育、旅游事业的发展。
(三)开展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的调研、指导工作,推动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四)协调、组织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体育、旅游活动,制定全区文化艺术、体育、旅游比赛、评奖等活动的管理办法。
(五)指导、管理全区群众文化工作的开展和基层文化建设。
(六)管理全区公共图书馆事业,指导、协调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推动公共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七)管理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协调全区文物保护和博物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八)贯彻执行文化娱乐市场、音像制品市场、图书市场、出版市场、演出市场、文物市场、美术品市场、艺术培训市场和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和“扫黄打非”工作。
(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保障群众体育锻炼的合法权益,对群众体育锻炼活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对区内各项群众体育指导队伍,专兼职教练员队伍进行管理,开展业务培训,技术等级培训工作。负责全区体育人口的统计和国民体质水平的检测。依法监督建设和保护体育场地设施。依照有关法规对辖区内以健身、竞技等体育活动为内容的体育经营活动进行管理。
(十)确定体育网点学校的布局,管理全区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业余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全省及市综合运动会和单项比赛,审定各项竞赛规程,负责参加上级比赛的区级体育代表团的组建、选项,训练参赛工作和领队、教练员的选派工作。对区属中、小学执行国家有关学校体育法规进行监督。对学校体育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负责中、小学生体育锻炼“达标”情况的辅导和统计。
(十一)举办或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全市性、全区性的体育竞赛和体育活动,指导辖区单项体育协会、区级各行业系统体育协会以及其他社会体育组织开展工作。负责体育运动项目“三级裁判员”、“少年级三级运动员”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办理。
(十二)组织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和协调全区旅游宣传促销活动。负责与各地旅游部门和旅游组织的联络、交流与合作。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调查、保护与开发;协调和争取旅游发展资金;做好旅游业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的协调、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负责辖区内的景区(点)、工业、农业旅游示范区(点)的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的申报工作;负责“农家乐”、“度假山庄(村)”、休闲垂钓等旅游项目的规划及服务质量监管以及星级申报工作。
(十四)规范和监督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成立于2010年9月30日,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公务员编制,核定公务员编制16名,其中局长一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现实有3名,参公管理单位一家为副科级单位现有一名实职副科大队长。现有机关1个、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盘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2.盘龙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3.昆明少年儿童图书馆
4、盘龙区文化馆
5、盘龙区体育馆
6、盘龙区文物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公共文化事业
1.切实抓好幸福盘龙工程建设。按照《“幸福盘龙”建设工程群众文体活动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意见》制定《“幸福盘龙”建设工程2018年群众文体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好“八大主题”活动,以文体活动丰富助推“幸福盘龙工程”建设。
2.打造盘龙morelife服务品牌。认真策划、周密部署,切实做好“互联网+幸福盘龙--盘龙morelife”的线上线下融合互动服务,开展好“雅韵盘龙、悦动盘龙、悠游盘龙”三大板块十大功能的服务推送,扩大影响、形成品牌,努力提高城乡人民群众幸福感。
3.围绕“两率”完成市级考核指标。按照市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考核指标完成率(80%)、配套资金到位率(100%)的要求,对基层街道和两馆目标管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确保“两率”考核指标稳步推进并圆满完成。
4.加大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建设力度。努力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完成2018年2个街道文化站、20个社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2005万元项目新建(改扩建)立项审批和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公共文化硬件基础,为开展服务提供条件。
(二)免费开放工作
1.继续开展免费开放工作:组织开展阵地活动:周末小剧场演出,业余团队培训、开展书法、声乐、舞蹈类公益培训;做好以“百团巡演”为主的文化惠民演出;“三下乡”文艺演出;进一步加强对业余文艺团队的服务管理,初步形成团队基本信息及演出视频图片组成的数据库。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做好项目及传承人申报工作;非遗名录的编撰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小小昆明人”非遗进校园活动;非遗项目——昆明洞经的保护及利用工作。
3.社区文化指导员工作的推广实施、监督、考核。组织有针对性、专题性的文化专干社区培训;加强文化指导员与社区的沟通、联系及业务指导工作;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深入推进以昆明曲剧为主的盘龙区地方戏曲保护;扶持文艺精品创作,继续提升打造“融—呜嘟与马头琴”参加云南省彩云奖评选;积极配合文化馆修缮项目组完成修缮工作;组织完成春城文化节系列活动工作;继续打造特色品牌活动:盘龙江文化艺术节、百团巡演、小小昆明人非遗进校园。
4.加强对辖区农家书屋的日常管理和指导,结合脱贫攻坚年度任务,对已建成的农家书屋分期分批进行图书补充和设备更新,在新建社区填补农家书屋空白;加强辖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管理好、维护好、使用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相关场所和设备;完成辖区公共电子阅览室年度建设任务;好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建设相关任务;加强对辖区乡村数字影院的管理和指导,不断更新及补充数字电影片源库内容;开展电影进农村、进社区、进基层、进校园等公益性电影放映活动,在本馆少儿数字影院定期放映公益电影。
(三) 文物保护工作
1.积极推进龙泉古镇濒危文物的抢救保护工作。推进梁思成林徽因旧居、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旧址(含冯友兰旧居)、闻一多朱自清旧居、中国营造学社旧址的修缮工作,对破坏严重的麦地村桂家祠堂、龙头村陆子安宅院、龙头村115号民居、麦地村82-83号民居等进行保护性抢救修缮。同时对开发商的工程进度进行严格督促。
2.展开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专家楼、滇源苏氏民居、前所村古戏台等文物的抢救修缮工作。
3.做好龙泉古镇口述历史的保护整理,出版《盘龙江口述历史调查》。
4.建立文物电子数据资源库。巩固完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整理分析普查数据,全面掌握文物保存状况和保护需求,实现文物资源动态管理,推进信息资源社会共享。
5.提升一批文物保护单位级别,以抗战时期文化名人旧居群的概念统领提升闻一多朱自清旧居,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旧址(含冯友兰旧居),梁思成林徽因旧居等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级别。
6.完成第六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划定、调整和公布,明确保护责任主体,并整理相关的文物“四有”档案。
7.做好《龙泉古镇28项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切实推进龙泉宝云片区西南联大主题博物馆集群建设,完成闻一多纪念馆和梁思成林徽因旧居的布展工作。
(四)市场管理工作
1.在对部分审批项目进一步梳理的基础上调整、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及相关要件,做到所有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和管理政务项目的审批继续在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上完成,保证上线率达到100%;
2.按时完成我区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市场、印刷市场2018年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统计上报工作;
3.积极和公安部门协调,有序推进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审批和游戏游艺机型、机种的审核工作;
4.做好2018年度出版物市场、印刷行业经营许可证的换发及年度核验工作,3月份完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换新版许可证的经营单位的换证工作;
5.做好窗口日常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和审批办理工作以及经营单位档案的归档和规范化管理工作;
6.协助综合执法大队做好经营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经营单位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7.完成局领导及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文化旅游市场管理
1.按照中央和省、市、区“扫黄办”的要求,继续开展辖区“扫黄打非”工作。严厉查处政治类、淫秽色情类等非法出版物,依法取缔贩卖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网上“扫黄打非”工作,做好“护苗·2018”、“净网·2018”、“秋风·2018”、“清源·2018”和“固边·2018”等专项行动,联合公安部门打击互联网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
2.开展文化市场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艺场所、网吧、出版物市场、印刷复制企业、演出市场等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3.开展文化市场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各项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文化市场经营环境;
4.加强校园周边文化经营场所的整治工作,查缴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出版物,严厉查处网吧、电子游艺游戏、歌舞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经营行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校园师生营造一个健康、文明的社会文化环境;
5.加强演出市场的监管,建立预防和查处假唱假演奏长效机制,取缔无证演出经营行为,维护演出市场健康发展;
6.开展文物安全检查,依法查处辖区文物保护违法案件;
7.积极探索艺术品市场监管机制,逐步将艺术品市场纳入日常监管范畴;
8.开展辖区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禁毒、防艾、知识产权、道路交通安全、现法宣传日、3·15消费者日、3·18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4·26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6·26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12·1世界艾滋病日和12·4宪法日等宣传活动;
9.积极探索文化旅游市场传统管理与科技手段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按照省、市行政执法办公系统现代化的安排部署,加强全国文化市场监管与服务平台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现代化水平;
10.结合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的工作目标,把及时、准确处理旅游投诉案件作为重要内容,联合各职能部门对旅游市场进行检查治理,查处旅游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达到净化旅游市场环境的目的;
11.开展旅游行业食品安全大检查,督促旅游行业做好食品安全卫生自检自查,确保旅游行业食品安全;
12.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及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充实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区相关执法部门组织的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13.加强执法队伍廉政建设,提高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14.完善举报受理和查处制度,充分发挥二三级网络举报功能,认真完成省、市、区政府部门交办件、督办件、信访件及日常群众投诉举报件的查处及答复工作;
(六)体育工作
1.在各街道办事处建立和完善体育指导站。年内举办一期专兼职人员培训班。举办一期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
2.全区安装12条健身路径。继续开展农民健身工程,建设12块篮球场。建设好区级国民体质监测站,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积极做好《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工作。
3.在全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定期开展全区性的群众体育活动,组织全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及区属部、委、办、局根据各自的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的群众体育活动,与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职工体育单项比赛。
4.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办好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
5.发挥区体育总会的作用,指导全区单项体育协会、区级各行业系统体育协会以及社会体育组织开展工作。
6.打造好“悦跑盘龙”品牌赛事,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到体育锻炼中来。
7.和西南林业大学体育学院开展好教育实习实践合作,进一步就体育人才培养、科技咨询、旅游规划、专业研究等内容进行讨论研究。
(七)旅游工作
1.继续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牢固树立全域旅游发展的理念,围绕昆明市打造世界知名旅游城市的总体目标,把全区当作一个大景区来高水平规划、高标准设计、高品质建设。将全域旅游发展纳入我区“十三五”规划体系,推动全域旅游与城乡、土地、交通、环保等规划深度融合。主动融入省、市旅游发展战略布局,重点推进都市游、观光游、休闲游、文化游、乡村游,加快形成“一核一轴、两带两圈、多点多片”点线面有机结合的旅游产业发展格局。全面启动全域旅游创建工作。年度主要旅游经济指标、休闲度假类游客接待量超过全省县级平均水平;旅游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年度投资不低于3亿元;旅游线路沿线生态良好,旅游服务设施较完善;主城区旅游功能完备,公共服务完善,卫生环境整洁,文化特色明显,通达条件便捷”的标准要求,全面启动我区全域旅游创建工作。
2.加快旅游产品提升。改造提升传统景区。积极引导传统景区(点)的提升改造与产品创新,推进资源整合与品牌培育步伐,突出抓好基础设施改造和旅游产品创新,提升传统景区(点)的吸引力、竞争力和生命力。力争昙华寺公园申报3A级旅游景区成功。促进商旅融合,推进旅游城市综合体建设。进一步打造好花之城、欣都龙城、财富中心、七彩俊园等都市文化旅游商业综合体和“百年滇越法式风情街”、“田园坊特色商业街”等特色街区,通过美食、购物、休闲、演艺、会展等多种形式吸引游客,拉长产业链条。
3.培育新兴旅游业态。针对旅游个性化、时尚化、高消费化市场需求,主动适应旅游业未来发展趋势,大力开发旅游新业态新产品,提高旅游过程的独特性、体验性、功能性和品质性。开发盘龙地域、昆明特色、国际时尚的旅游活动,展示盘龙区生态文化和历史文化,不断提升盘龙区旅游品质与档次。加大对辖区景区开展主题活动的支持力度,使世博园昆明文化旅游博览会,金殿庙会、茶花节,黑龙潭公园梅花腊梅展、杜鹃花节;植物园枫叶节以及辖区少数民族节庆等成为吸引游客的著名文化旅游品牌。加强与高铁沿线区域开展旅游合作,积极探索联合营销方式,开发和推广“高铁票+景区票”“高铁票+酒店住宿”“高铁票+旅游景区联票”“高铁票+夜间演艺票”等形式多样的新型高铁旅游专项产品。
4.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完善旅游标识系统。加快主城区、交通干道、旅游景区、乡村旅游沿线旅游标识系统与国际接轨步伐,力争全面完成现有交通引导标识、旅游解说标识、安全提示标识等各类标识的建设和规范工作。加快住宿业发展。以度假型、商务型和经济型酒店为重点,以民居客栈为补充,大力推行品牌化管理、连锁化经营、人性化服务和标准化发展。科学布局星级酒店、度假酒店、特色民宿、汽车营地等旅游住宿业态。将智慧旅游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通信运营商加快推进交通枢纽、景区景点、宾馆饭店、主要乡村旅游区域及重点旅游线路的无线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20年,辖区3A级以上景区、三星级以上饭店、游客集散中心实现免费Wifi、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着力提高全区旅游管理部门及旅游企业智慧服务、智慧营销、智慧管理的综合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财政全供给单位5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31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115人。在职实有10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8人,差额补助财政供养25人。离退休人员1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0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其中盘龙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辆,盘龙区文物管理所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417.8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17。8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417.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17.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17.81万元(本级财力3,417.8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417。8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41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8。51万元,项目支出1519.3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7类文化体育与传媒
支出2624.59万元,主要反映文化体育的各项业务活动支出208类社会保障支出175.91万元,主要反映按国家政策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210类医疗卫生支出189.68万元是对职工的医疗保障支出,216类旅游支出5万元,是开展旅游业务工作的支出.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53.36万元,是对职工按政策支付的住房公积金.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898.51万元,项目支出1519.3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单位接收中央、省、市专项转移支付,一般在年中发生,预算中不体现,在决算中反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本年度无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盘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部门基本支出1898。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7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一)按政策工资大幅调整
(二)……
(三)……
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盘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部门项目支出1519。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9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一)基层公共文化资金由每年人均12元,变到每年人均14元,增加了196万元
(二)图书馆农家书屋经费增加18万元
(三)区文物管理所增加文物经费65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2.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三公”经费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一)专业名词解释
农村“2131“电影工作经费:是按文化部,广电总局,要求到农村放映电影专项经费。
《盘龙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汇编经费是保护地方特色,形成理论与实际的编著。
“双百”方针:“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具体地说就是,在文艺创作上,允许不同风格、不同流派、不同题材、不同手法的作品同时存在,自由发展;在学术理论上,提倡不同学派、不同观点互相争鸣,自由讨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我局机关运行经费1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