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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1803-07607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3-12 15:37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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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3-12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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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 市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我单位无涉及市对下转项转移支付的情况)

六、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办公室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本局党委的日常事务,抓好党建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负责本局的行政事务、电子政务、文印、收发往来文件、信函、传阅、保密、信息报送工作;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各类文件;审核本局党委、行政发出的各类文件和材料;负责文件立卷、归档及档案管理;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局机关各科室综合协调、催办;负责机关部门事务公开及重要会议筹备工作;负责本局党委、行政决议、决定事项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管理全局实物固定资产;负责全区综合执法后勤保障及装备工作;负责工、青、妇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管理全局离退休人员;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 计划财务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局城市管理、城市维护、城市执法经费归口管理;拟定本局财务工作计划并提出相关建议,编制本局年度经费的预算和结算,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监督使用;负责本局财务票据、罚没收入、行政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国有资产资金的管理;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基本建设资金计划;负责本局所属人员工资的领发;负责管理本局财务档案及账目表册;负责与财政、金融、税收、发改、审计、统计等部门的协调关系;根据《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拟定全局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

负责拟制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计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区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机制建设;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涉及环境卫生方面资料的整理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全区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工作的指导和相关标准的拟定;负责门前“三包”签约率的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协调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及各街道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对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协调、通报及整改情况跟踪复查;负责对全区垃圾收运管理检查指导考核,负责北京路城市综合管理长效机制检查考核,收集汇总各相关单位检查考核评分及通报工作;负责草拟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 行政审批科(加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科牌子)

负责辖区内城市景观亮化建设审批预审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服务单位的资质审核;负责辖区内工程弃土消纳场审批预审工作;负责辖区内建筑垃圾处置运输备案工作;负责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资质审批预审及年检工作;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包括在城市建(构)筑物、交通工具等载体的外部空间和城市道路及各类公共场地设置、安装、悬挂、张贴、绘制、放送、投映等)的各种形式的商业广告、公益广告设施、店招店牌和临时户外活动审批预审工作;负责城管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 人事劳动安全管理科

负责全局及所属单位的人事、保险福利、考核、奖励、继续教育、交流等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推荐、选拔工作;负责做好按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本局人员工资申报及劳动关系管理;负责落实全局各单位、各科室内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做好安全生产协调指导工作。

6. 法制科

负责本局行政执法法制监督工作,草拟行政执法工作的规划、计划、规章和制度;负责配合市、区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法规性文件的编制制订工作,审核本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指导;负责执法证件、执法文书管理和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公示制,参与相关行政审批项目的讨论和会审;负责一般程序案件的审核和重大案件的备案,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投诉进行协调处理;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听证、复议和诉讼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的宣传、法律咨询和普法工作。负责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 行政执法监督科(加挂纪检监察室牌子)

负责抓好《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督察办法(试行)》的落实;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不依法行政,不文明执法的行为进行检查、督察;对各行政执法中队落实上级命令和指示的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催办,并就相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本局法制科审查,经大队和局领导批准后执行;保护行政执法相对人合法权益;规范检查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严整仪容仪表;维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负责热线、信访督办工作;负责行风建设;负责本局及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 批后管理办公室

负责拟定并建立批后管理跟踪制度,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查处和制止违反规划许可条件的工程建设行为,确保建设工程按照规划条件和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规划要求进行建设;负责全区建筑渣土运输审批前的现场勘查工作,落实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9. 环卫基础设施综合科

负责申报环卫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项目,制定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按全年工作目标计划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垃圾转运站及公厕建设、提升改造等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施工、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及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研究、推广、采用生活垃圾处置新工艺;负责全区环卫作业对外公开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上报;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根据“三定”方案要求,共有内设科室8个,下调1个执法大队。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科)、人事劳动安全管理科、法制科、行政执法监督科、环卫基础设施综合科;下设大队是: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09〕40号)文件和昆明市人事局、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昆明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职工分流安置意见的通知》(昆人通〔2009〕45号)文件精神,经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批准,在保留“盘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上,于2011年5月19日组建成立的区属国有独资公司“云南盘宸环卫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下设7个职能部门和5个分公司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配合大气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 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组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3. 做好2018年“创文”工作,保证“创文”六个持续、六个不滑坡。

4. 加大市容环境整治力度。做好“六净”工作,即净化天际线、净化立面、净化路面、净化绿地、净化箱柜、净化橱窗。加强全区道路清扫保洁,对全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乱贴乱画、乱喷乱涂、乱刻乱写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进行彻底清理,确保路面巡查和整治的常态化,保证辖区各路段干净整洁。针对前期“门前三包”工作进展,对后期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治,加强辖区内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的巡查,切实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长效机制,确保“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在辖区内公示“门前三包”责任制责任人,沿街商户发放《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手册,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不断完善“门前三包”的签约率和履约率。对辖区内各类占道经营、乱停乱放、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加强监管力度。

5. 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建筑;按照“杜绝增量、减少存量”的原则,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实现违法违规建筑“零申报”。 继续完善违法建设的监督执法工作。首先,针对新建违法建设,必须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拆除,通过网格平台信息反馈、群众举报等,一旦发现有动砖动土迹象,就立即介入,查明情况,坚决依法处理,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其次,对于历史遗留违章建筑,根据具体情况,可通过整体环境改造、专项整治、民心工程等,分期分批,逐步解决。继续加强执法工作力度。实践表明,执法力度稍有松懈,违法建筑者就得寸进尺,违章建筑便死灰复燃。为此,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必须从严打击,严厉查处,要达到重创正在违章建筑者,震慑有意违章建筑者的目的。对于严重阻碍执法的违法人员,性质恶劣,影响面广的违章建筑,实行强制措施,决不让其心存侥幸;对于无视政策、明目张胆、正面挑衅的,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必要时让司法介入,以维护法律尊严。

6. 集中开展“开墙打洞”、“住改商”违法行为联合整治;按照省市人居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要求,通过逐步治理建成区内违法违规使用建筑进行生产经营的行为,特别是在老旧住宅小区一层、背街小巷道路两侧对建筑“开墙打洞”、“住改商”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靓化盲区死角,规范经营管理,力争达到“五净(静)十无”目标,五净(静):道路洁净、墙面干净、交通清净、环境幽静、生活安静;十无:无开墙打洞,无违法建设,无占道经营,无无证照经营,无直管公房违规转租转借,无占用绿化公建设施,无违规用人用工,无堆物堆料,无车辆乱停乱放,无违规广告设置。

7. 景观亮化提升工程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的通知》、持续深入开展道路照明及城市景观照明整治提升工作,对“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的道路及公共景观亮化设施进行再排查、再梳理,持续推进补建、整改工作。完成北京路、盘龙江景观亮化提升工作,做好示范引导,确保全市景观亮化效果的完整性和美观性。

8. 弃土消纳场

积极配合市局做好弃土消纳场五年规划调研工作;配合国有平台公司做好新消纳场筹建、选址工作,联动对接区属各级部门全力推进我区消纳场建设工作;会同我区消纳场监测单位,做好全区处于封停状态的12个在册渣土消纳场及11个违法倒土点12轮全面监测、检查工作。及时通报监测、检查情况到相关街道、部门,敦促街道处置隐患。

9、 环卫中心

负责全区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负责全区公厕的维护管理和保洁,保证正常开放使用,负责全区生活垃圾的收集、中转、运输工作,维护好垃圾中转站,负责盘龙江5.8公里江面的巡回保洁及栏渣闸的维护管理,负责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卫专用设备、车辆的更新购置,维护管理好环境卫生各种设施和车辆等机械设备,负责环卫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中转、运输、粪便代运、化粪池清掏等环卫服务工作费用的收取等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 是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盘龙区环卫服务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

(一)盘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38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


(二)盘龙区环卫服务中心单位基本情况:

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是盘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24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424人。在职实有20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人,财政部分供养199人。

离退休人员 351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 350人。

车辆编制30辆,实有车辆30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90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904.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90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90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904.3万元(本级财力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904.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49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2.57万元,项目支出13241.73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04”支出,主要反映技术研究与开发的支出,如数字城管的机房设备维修维护、数管指挥中心的网络数据使用费等、“208-05”支出,主要反映我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210-11”支出,主要反映我单位行政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212-01”支出,主要反映我单位的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如单位的基本支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212-05”支出,主要反映我单位职能中的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等方面的支出、“221-02”支出,主要反映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如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662.57万元,项目支出13241.73万元)。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我单位无涉及市对下转项转移支付的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涉及市对下转项转移支付的情况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涉及市对下转项转移支付的情况

六、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盘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公”经费预算22.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我局2018年未涉及因公出国事宜,故无该项预算);2.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9.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8万元。“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2018年在职人数比2017年在职人数少,人员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七、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盘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盘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基本支出1662.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50.43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1、 2018年实有在职人数较上年减少了6人,故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2、 因数字城管工作模式发生变化,数字城管监督员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原有的基本支出中的劳务费调整到项目支出中安排;

3、 2018年科目发生变化,原有的基本支出—劳务费—公益性城管监督员、文明卫生监督岗纳入项目支出中安排。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盘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支出13241.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48.12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1、 2018年因数字城管办职能撤销,故相关经费一并核减;

2、 部分工作已完成,相关工作经费一并核减。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 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的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行"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随着服务型政府的加快建设和公共财政体系的不断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将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方式。

3、 化粪池:是一种小型污水处理系统,包括一个水池及化粪系统。污水在进入水池时,细菌会对污物进行无氧分解,并会使固体废物体积减少,再经过沉淀后排出,水质污染程度就会降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盘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212.5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环卫一体化第一阶段实施经费

依据区委11届2次、3次常委会,区政府15届71次、74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的《盘龙区环卫一体化运作实施方案》、《盘龙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招标中标单价进行测算:包含环卫清扫保洁经费61164196.39元(面积5076951.89平方米)、河道内垃圾打捞及外运经费389738.64元(面积170938平方米)、直管公厕维护管理经费12360000元(维护管理直管公厕103座)、垃圾收运处置经费50844500元(按日清运量700吨,年清运量255500吨)。严格根据《盘龙区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盘龙区环卫一体化服务作业质量管理标准》、《盘龙区环卫一体化作业质量考核评分明细表》和退出机制。以"作业定片、管理定格、保洁定点、质量定酬"为原则,形成考核结果与保洁经费拨付挂钩、作业质量与启动退出机制并联的工作格局,按月考核、按月拨付环卫服务费。区城管执法局按照区财政局核拨的项目经费、工作任务量和相关财务制度将经费按进度向云南京环盘宸环境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资金划拨。通过严格执行《盘龙区环卫一体化作业质量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盘龙区环卫作业和水平,较大幅度提升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和一体化整体运行水平。解决全区环卫工作中经费投入相对不足、清扫作业水平层次不高、环卫工人待遇较低等现实问题。努力组建一支市场化、正规化、专业化、机械化、年轻化的清扫保洁队伍。

2、 社会公厕实行免费开放补助经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免费开放城市公共厕所的通知》(云建城〔2016〕276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厕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17〕57号)、昆公厕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社会公厕免费对外开工作的通知》(昆公厕办〔2016〕27号)及《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环境卫生八大攻坚整治行动》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社会公厕免费对外开放工作,解决群众"入厕难"的问题,提高社会公厕免费开放后的卫生保洁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为市民群众创造干净、舒适的如厕环境。

3、 二环路景观亮化维护费

在2018至2020年中,一是在2018年编制长效管理机制和各年度工作总体方案;在2018年至2020年3年间持续做到按时按点缴纳电费;照明科室工作人员与管养施工单位定期多次开展亮灯率检查;确保三年设施亮灯率达到98%。二是在2019年初根据18年工作情况,调整工作方案,做出年度工作总结,尤其偏重路灯安全检查的总结,整理2018年台账;三是在2020年根据19年工作情况,做年度总结,偏重对路灯安全检查进行总结,修正工作方案,整理台账。

4、 6座社会公厕纳入直管公厕维护管理经费

将2017年6座新建公厕纳入环卫一体化直管公厕维护管理范围免费开放使用,实现专业化管理,规范管理服务,严格按照《城市公厕卫生标准》,加强公厕内外保洁清扫,确保干净、整洁、无异味,确保达到"六无六净"的标准,全面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提升城市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