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昆明市盘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昆明市盘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公”经费情况
一、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4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2.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12万元。“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由我单位管理的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从2017年的10张增加到23张,增加了公务用车数量,从而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 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项目 | 本年年初预算数 | 上年年初预算数 | 本年预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合计 | 49.3 | 21.18 | 28.12 | 132.14%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0 | 0.00% |
2.公务接待费 | 1 | 1 | 0 | 0.0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 48.3 | 20.18 | 28.12 | 139.35%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
(2)公务用车运行费 | 48.3 | 20.18 | 28.12 | 139.35% |
2018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