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 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六、 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七、 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八、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九、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十、 2018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
十一、 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二、 政府采购预算表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盘龙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根据盘龙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加强全区政务服务三级联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工作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区政府的决定,参与相关部门推动和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区政府各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
(三)建立联合审批制度,对需要几个部门“窗口”联合办理的事项进行组织和协调。负责各单位“窗口”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对重大投资或招商引资项目,建立相应的并联审批机制,为投资业主做好服务工作。
(四)负责完善各“窗口”的办公条件,优化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环境,为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场所。
(五)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各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各“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考勤和考核。
(六)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对外宣传与联系,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的对外影响力、吸引力。
(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网上大厅”建设,保障局机关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转。
(八)负责局机关和政务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九)指导、协调、委托考核入驻中心窗口单位、分中心及街道为民(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我局核定编制数为10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截止2017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15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1人(工资已纳入社保发放)。内设:办公室、审批协调科、保障督查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加挂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
(三)重点工作概述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加快推进“放管服”工作的总体部署,用“互联网 ”思维方式和工作模式,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厘米”,让企业和群众共享“互联网 政务服务”的发展成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 即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为财政全供给单位。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 4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5人。
退休人员1人。
我局已完成公务用车改革,无公务用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74.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74.7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74.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74.7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74.73万元(本级财力1,274.7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74.7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27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73万元,项目支出1,018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201—03”支出,主要反映单位基本支出、主要工作职能管理方面的项目支出。
“208—05”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0—11”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21—02”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256.73万元,项目支出1,018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情况
我局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2.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三公”经费与上年度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安排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基本支出预算256.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6.60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人员增加4人(公务员2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2人)、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18年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项目支出预算1,0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8. 39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一窗式”人员配备经费预算支出新增59人、窗口工作经费调整、大楼维护费调整、新增行政审批服务队工作经费和公共交通专项工作经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 “一窗式”人员配备经费,是指为推进我区“互联网 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把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逐步实现所有政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实现“服务一条龙、办事跑一次、审批一颗章、政务一张网”,让办事群众“不出街道、社区”就近办理所需办理事项。同时,继续扎实推进区、街道、社区三级政务服务协同联动,打造全区政务服务“一张网”,建成覆盖全区、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 政务服务”新体系。聘用“一窗式”工作人员应支付的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和公用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31.3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