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龙区虹桥村、龙池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盘发改投资〔2017〕86号
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盘龙区虹桥村、龙池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昆明市盘龙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盘龙区虹桥村、龙池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节能审查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第四十四号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办法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7〕299号)文件精神,云南云天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盘龙区虹桥村、龙池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并经云南莫高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相关专家评审通过,现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及评审专家意见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如下:
一、盘龙区虹桥村、龙池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涉及能耗的回迁安置房及相关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净用地面积约88亩,建设住宅8栋、幼儿园、小学各1所。预计总建筑面积约21.03万平方米,其中:回迁安置房建筑面积约19.61万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约0.45万平方米,小学建筑面积约0.97万平方米。建成后预计年用电量为714.48万kWh,折合878.09tce(折标系数1.229tce/万kWh);预计年耗天然气量为18.87万Nm3,折合229.14tce(折标系数1.2143kgce/ m3)。项目综合能耗:1107.22tce。
二、该项目符合《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的要求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布局规划。未采用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该项目能源消耗总量和种类基本合理,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较好,可以满足该项目建设和使用需要。我局同意该项目通过节能审查。
三、昆明市盘龙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项目建设和使用过程中,要确保各项节能措施的落实,完善节能管理工作体系,深挖节能潜力,努力降低能耗。如能源消耗量发生巨大变化,需按其能源消耗量分类进行重新申报审查。
附件:1. 云南云天咨询有限公司《盘龙区虹桥村、龙池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2. 云南莫高科技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机构评审意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专家组意见》、《专家评审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