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加强党员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
关于全面加强党员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
区属各党(工)委、党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我区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党员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结合盘龙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抓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大力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培养一批服务类型多样、作用发挥明显的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树立党员新形象,增强党员的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团结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组织引领,全员参与。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组织下,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尊重党员个人意愿的前提下,引导党员在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实际行动发挥作用。
2.坚持注重质量,务求实效。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中注重服务质量,讲究实效,不搞一阵风,破除形式主义,踏踏实实地开展好志愿服务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使群众受益,社会欢迎。
3.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使志愿者精神深入到每个党员的心中。鼓励党员发挥自身特长,根据服务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自身条件,从实际出发,把群众需求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4.坚持重在经常、融入日常。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仅仅局限在工作八小时之内,党员可根据自身意愿,在八小时之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将志愿服务活动延伸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延伸到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角落,经常性地开展,融入到自己的日常工作生活中。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注册登记制度。对党员志愿者进行统一编号,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党员向所在支部提出申请,各党支部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审核,要在确认其具备党员志愿者条件以后,填写《党员志愿者注册登记表》,注册成为党员志愿者。
二是建立活动记录制度。统一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记录手册,记录党员志愿服务情况。服务登记以党支部为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对党员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地点、服务对象、参与服务事项,及服务对象对服务结果的评价等进行及时记录。
三是建立考核激励制度。各党组织将党员志愿服务纳入党员积分制管理和民主评议考核。对表现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并作为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推行志愿服务积分制度,通过志愿服务积分兑换实物、票券或服务的方式,激发党员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让小积分激发党员的大作用。
(二)建强服务队伍
一是加强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各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按单位相邻、行业相近、人岗相宜原则,在已建立的党员志愿者队伍的基础上,主动对接、积极引导,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将青年志愿者、医疗卫生志愿者等服务体系较为健全、志愿服务相对成熟的志愿服务队伍吸纳到党员志愿者队伍中来,发挥现有志愿服务队伍底子强、人数多、资源丰、服务广、经验足、近群众等优势,组建有规范名称、有志愿队伍、有管理力量、有资源清单、有活动阵地、有服务台账的专业党员志愿服务队。
二是党员干部带头参加。党员干部要把参加志愿服务作为行动自觉,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仅要做志愿服务的参与者、志愿活动的组织者,更要做志愿事业的推进者,加强党对志愿服务事业的领导,促进志愿服务组织培育、提升志愿服务组织能力。原则上每名党员每年至少参加5次以上志愿服务,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参加8次志愿服务,全年累计服务时长不低于30小时。以党员干部带动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志愿者、退休人员、社区(村)群众等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三是统一形象标识。到社区(村)报到的在职党员原则上都要在服务地登记注册成为志愿者。社区(村)收集登记表,建立《党员志愿者名册》交街道存档备查。各单位、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适时掌握志愿者情况。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佩戴党员标识和志愿服务队队旗亮明身份。
(三)搭建服务平台
一是构建服务网络。依托“五级治理”体系,在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社区(村)为民服务站基础上,在居(村)民小组、小区设立“云岭先锋”志愿服务点,构建服务网络,收集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地设计志愿服务活动项目,为党员志愿者关爱他人、奉献社会搭建平台。
二是拓宽服务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建立区级统一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整合各单位微信公众号,建立群众需求清单、服务清单和项目清单“三项清单”。通过搭建实现信息互通共享的平台,收集服务需求,发布服务意向,对接服务供需,优化资源配置。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中心工作、社区治理、群众需求不断拓宽服务方式。围绕创建文明城市、脱贫攻坚、关爱滇池等重点工作开展“领办式”志愿服务;围绕群众需求,开展“点单式”“结对式”志愿服务;围绕社区治理,开展“合约式”志愿服务。
三是创新服务载体。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基础上,结合不同时期主题策划专题活动,围绕节假日、纪念日、重要会展赛事等集中开展走访慰问、3.5学雷锋、3.12义务植树、清明冬至文明祭祀和防火宣传、6.1关爱儿童、7.1“党员奉献日”、重阳敬老助老等志愿服务,培育一批特色专业化党员志愿服务品牌,推动服务项目化、项目品牌化、品牌特色化。
(四)开展志愿服务
一是深化“五级治理”,开展社区志愿服务促文明和谐。把党员志愿服务与社区治理结合,借鉴社区“五级治理”和农村“十户联保”等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服务经验,以综合服务平台丰富服务事项,以“数字盘龙”实现精准服务,以驻区公共单位“共驻共建”构建区域化服务格局,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以空巢老人、流动儿童、残疾人、困难户、农民工等为重点对象,围绕居家养老、家政服务、医疗保健、法律援助、文化活动、技能培训、就业咨询、心理疏导等开展服务。
二是聚焦脱贫攻坚,开展农村志愿服务帮扶困难群众。把脱贫攻坚作为农村服务重点,围绕“挂包帮”、“转走访”开展党员志愿服务,采取结对帮扶、产业发展、科技推广、技能培训、就业输出等形式,盘活项目、资金、人才、信息等要素,帮助群众脱贫致富。继续深入开展农村党员“网格联户、设岗定责、星级评定”活动,组织农村党员志愿者开展政策宣传、党务政务监督、社会治安维护、种养殖技术示范、矛盾纠纷调解、生态环境保护、护林防火值守、留守儿童和老人困难帮扶、创业致富带富、美丽乡村建设、义务劳动等岗位服务。
三是立足本职岗位,开展好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志愿服务。全区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织要将本单位开展党员志愿服务作为弘扬社会正气、为民服务的主要抓手,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示范窗口,党员志愿者带头提供优质服务,立足本职岗位当标兵、树榜样、作表率。
四是结合“万名党员进社区”,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在职党员进入社区,把服务意愿与社区需求、群众需求相衔接,找准服务着力点,实现组织要求、党员义务、志愿服务的有机统一。在职党员志愿者要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利用熟悉了解各类政策信息的专业优势,向社区群众提供多方面的志愿服务。通过政策宣讲、义务劳动、爱心捐助、法律维权、维修服务、科普宣传、医疗义诊、平安巡查等一系列活动,宣传党的政策、倡导社会公德、帮扶困难群众。面向辖区内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空巢老人等征集微心愿,通过设置心愿树、心愿墙等方式,组织在职党员认领微心愿,争当圆梦使者。
(五)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各级党组织从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动态管理、考核评议、激励约束等机制入手,完善党员志愿者管理办法,建立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活动经常、机制健全的党员志愿服务体系。可借鉴“金豆兑换”、“时间存折”、“幸福的种子”、“爱心基金”等模式,积极动员社会中的各类党组织和党员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拓展志愿服务资金筹措渠道,探索推行“党员志愿服务积分卡”,实行党员志愿服务积分兑换制度,通过党员志愿服务微信、APP等网络平台搭建志愿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征集筛选“供”“需”都相对集中的服务项目,实现供需双方服务项目在网上“点菜式”的有效匹配。党员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长可以兑换成志愿服务积分,兑换红色书籍、红色电影票、日用品或服务等,全面激发党员投身志愿服务的积极性,让党员志愿服务不再“打酱油”。培育扶持一批思想活跃、赋有专长、责任心强、乐于公益的党员专家、学者和企业家,成立党员志愿者工作室,以其主动、开放、自愿的姿态,融入社会,服务群众,成为党组织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有力抓手。各级党组织要对党员志愿服务开展以来的做法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发掘活动中的有效做法和特色亮点,推广先进,巩固成果,建立起党员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持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党员志愿服务重在经常、融入日常。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当好志愿服务的策划者、组织者、引领者,把志愿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选定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对象和服务形式,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抓紧抓好。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党(工)委牵头抓总,全过程组织指导,对于涉及面广、任务量大、办理有难度的服务事项,要协调有关方面从人力、财力、物力等各方面扶持帮助,形成齐抓共促局面。
(二)加强督查考核。党员志愿服务开展情况将作为党建目标考核内容并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各党组织要将党员参与志愿服务情况纳入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积分制管理,作为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按月统计各单位、各部门进展情况,对活动开展较好的进行表扬,对活动组织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通报和限期整改。
(三)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力度,注重宣传志愿服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让“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深入人心,带动人民群众加入到志愿服务行列,在全社会努力营造“有困难找志愿者,有时间做志愿者”的良好氛围。
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组织部
2018年5月18日
关于全面加强党员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
区属各党(工)委、党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我区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党员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结合盘龙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抓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大力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培养一批服务类型多样、作用发挥明显的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树立党员新形象,增强党员的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团结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组织引领,全员参与。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组织下,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尊重党员个人意愿的前提下,引导党员在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实际行动发挥作用。
2.坚持注重质量,务求实效。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中注重服务质量,讲究实效,不搞一阵风,破除形式主义,踏踏实实地开展好志愿服务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使群众受益,社会欢迎。
3.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使志愿者精神深入到每个党员的心中。鼓励党员发挥自身特长,根据服务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自身条件,从实际出发,把群众需求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4.坚持重在经常、融入日常。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仅仅局限在工作八小时之内,党员可根据自身意愿,在八小时之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将志愿服务活动延伸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延伸到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角落,经常性地开展,融入到自己的日常工作生活中。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注册登记制度。对党员志愿者进行统一编号,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党员向所在支部提出申请,各党支部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审核,要在确认其具备党员志愿者条件以后,填写《党员志愿者注册登记表》,注册成为党员志愿者。
二是建立活动记录制度。统一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记录手册,记录党员志愿服务情况。服务登记以党支部为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对党员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地点、服务对象、参与服务事项,及服务对象对服务结果的评价等进行及时记录。
三是建立考核激励制度。各党组织将党员志愿服务纳入党员积分制管理和民主评议考核。对表现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并作为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推行志愿服务积分制度,通过志愿服务积分兑换实物、票券或服务的方式,激发党员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让小积分激发党员的大作用。
(二)建强服务队伍
一是加强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各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按单位相邻、行业相近、人岗相宜原则,在已建立的党员志愿者队伍的基础上,主动对接、积极引导,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将青年志愿者、医疗卫生志愿者等服务体系较为健全、志愿服务相对成熟的志愿服务队伍吸纳到党员志愿者队伍中来,发挥现有志愿服务队伍底子强、人数多、资源丰、服务广、经验足、近群众等优势,组建有规范名称、有志愿队伍、有管理力量、有资源清单、有活动阵地、有服务台账的专业党员志愿服务队。
二是党员干部带头参加。党员干部要把参加志愿服务作为行动自觉,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仅要做志愿服务的参与者、志愿活动的组织者,更要做志愿事业的推进者,加强党对志愿服务事业的领导,促进志愿服务组织培育、提升志愿服务组织能力。原则上每名党员每年至少参加5次以上志愿服务,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参加8次志愿服务,全年累计服务时长不低于30小时。以党员干部带动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志愿者、退休人员、社区(村)群众等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三是统一形象标识。到社区(村)报到的在职党员原则上都要在服务地登记注册成为志愿者。社区(村)收集登记表,建立《党员志愿者名册》交街道存档备查。各单位、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适时掌握志愿者情况。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佩戴党员标识和志愿服务队队旗亮明身份。
(三)搭建服务平台
一是构建服务网络。依托“五级治理”体系,在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社区(村)为民服务站基础上,在居(村)民小组、小区设立“云岭先锋”志愿服务点,构建服务网络,收集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地设计志愿服务活动项目,为党员志愿者关爱他人、奉献社会搭建平台。
二是拓宽服务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建立区级统一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整合各单位微信公众号,建立群众需求清单、服务清单和项目清单“三项清单”。通过搭建实现信息互通共享的平台,收集服务需求,发布服务意向,对接服务供需,优化资源配置。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中心工作、社区治理、群众需求不断拓宽服务方式。围绕创建文明城市、脱贫攻坚、关爱滇池等重点工作开展“领办式”志愿服务;围绕群众需求,开展“点单式”“结对式”志愿服务;围绕社区治理,开展“合约式”志愿服务。
三是创新服务载体。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基础上,结合不同时期主题策划专题活动,围绕节假日、纪念日、重要会展赛事等集中开展走访慰问、3.5学雷锋、3.12义务植树、清明冬至文明祭祀和防火宣传、6.1关爱儿童、7.1“党员奉献日”、重阳敬老助老等志愿服务,培育一批特色专业化党员志愿服务品牌,推动服务项目化、项目品牌化、品牌特色化。
(四)开展志愿服务
一是深化“五级治理”,开展社区志愿服务促文明和谐。把党员志愿服务与社区治理结合,借鉴社区“五级治理”和农村“十户联保”等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服务经验,以综合服务平台丰富服务事项,以“数字盘龙”实现精准服务,以驻区公共单位“共驻共建”构建区域化服务格局,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以空巢老人、流动儿童、残疾人、困难户、农民工等为重点对象,围绕居家养老、家政服务、医疗保健、法律援助、文化活动、技能培训、就业咨询、心理疏导等开展服务。
二是聚焦脱贫攻坚,开展农村志愿服务帮扶困难群众。把脱贫攻坚作为农村服务重点,围绕“挂包帮”、“转走访”开展党员志愿服务,采取结对帮扶、产业发展、科技推广、技能培训、就业输出等形式,盘活项目、资金、人才、信息等要素,帮助群众脱贫致富。继续深入开展农村党员“网格联户、设岗定责、星级评定”活动,组织农村党员志愿者开展政策宣传、党务政务监督、社会治安维护、种养殖技术示范、矛盾纠纷调解、生态环境保护、护林防火值守、留守儿童和老人困难帮扶、创业致富带富、美丽乡村建设、义务劳动等岗位服务。
三是立足本职岗位,开展好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志愿服务。全区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织要将本单位开展党员志愿服务作为弘扬社会正气、为民服务的主要抓手,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示范窗口,党员志愿者带头提供优质服务,立足本职岗位当标兵、树榜样、作表率。
四是结合“万名党员进社区”,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在职党员进入社区,把服务意愿与社区需求、群众需求相衔接,找准服务着力点,实现组织要求、党员义务、志愿服务的有机统一。在职党员志愿者要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利用熟悉了解各类政策信息的专业优势,向社区群众提供多方面的志愿服务。通过政策宣讲、义务劳动、爱心捐助、法律维权、维修服务、科普宣传、医疗义诊、平安巡查等一系列活动,宣传党的政策、倡导社会公德、帮扶困难群众。面向辖区内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空巢老人等征集微心愿,通过设置心愿树、心愿墙等方式,组织在职党员认领微心愿,争当圆梦使者。
(五)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各级党组织从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动态管理、考核评议、激励约束等机制入手,完善党员志愿者管理办法,建立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活动经常、机制健全的党员志愿服务体系。可借鉴“金豆兑换”、“时间存折”、“幸福的种子”、“爱心基金”等模式,积极动员社会中的各类党组织和党员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拓展志愿服务资金筹措渠道,探索推行“党员志愿服务积分卡”,实行党员志愿服务积分兑换制度,通过党员志愿服务微信、APP等网络平台搭建志愿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征集筛选“供”“需”都相对集中的服务项目,实现供需双方服务项目在网上“点菜式”的有效匹配。党员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长可以兑换成志愿服务积分,兑换红色书籍、红色电影票、日用品或服务等,全面激发党员投身志愿服务的积极性,让党员志愿服务不再“打酱油”。培育扶持一批思想活跃、赋有专长、责任心强、乐于公益的党员专家、学者和企业家,成立党员志愿者工作室,以其主动、开放、自愿的姿态,融入社会,服务群众,成为党组织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有力抓手。各级党组织要对党员志愿服务开展以来的做法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发掘活动中的有效做法和特色亮点,推广先进,巩固成果,建立起党员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持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党员志愿服务重在经常、融入日常。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当好志愿服务的策划者、组织者、引领者,把志愿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选定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对象和服务形式,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抓紧抓好。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党(工)委牵头抓总,全过程组织指导,对于涉及面广、任务量大、办理有难度的服务事项,要协调有关方面从人力、财力、物力等各方面扶持帮助,形成齐抓共促局面。
(二)加强督查考核。党员志愿服务开展情况将作为党建目标考核内容并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各党组织要将党员参与志愿服务情况纳入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积分制管理,作为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按月统计各单位、各部门进展情况,对活动开展较好的进行表扬,对活动组织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通报和限期整改。
(三)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力度,注重宣传志愿服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让“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深入人心,带动人民群众加入到志愿服务行列,在全社会努力营造“有困难找志愿者,有时间做志愿者”的良好氛围。
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组织部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