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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1810-105826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10-15 14:58
名 称: 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决算数据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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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决算数据公开

发布时间:2018-10-15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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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2.组织开展辖区内商品和相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构建统一的涉及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的申诉举报体系。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组织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规范和维护辖区内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有关的服务行为等。4.承担辖区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食品添加剂等安全监督规范管理。5.负责质量综合和商标管理。6.承担辖区食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7.负责辖区内市场安全应急体系建设。8.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9.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10.负责辖区内市场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协调区域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11.承担上级交办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盘龙区被授予云南省食品安全区称号

经过两年多的积极创建,我区于2018年 1月3日顺利通过省政府考核组对我区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的验收,圆满完成了此项创建工作,盘龙区被授予云南省食品安全区称号。

2.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取得新成效

(1)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26513人次,检查“四品一械”14540户次,查处“四品一械”违法案件54件,开展各类食药专项整治74项,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12次,受理各类行政许可申请5027 件, 抽检“四品一械” 3145 批次,快速检测食品200批次、药品55批次。受理咨询“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042件。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已量化分级率为98%,辖区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率为100% 。

(2)加大信息化监管工作。一是按照省、市工作安排,安装调试了食品药品视频会议系统。二是将食品安全监管纳入盘龙区数字化社会综合治理平台,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隐患。三是搭建盘龙区食品安全微信公众号,将各级食品监管人员、协管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联系起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3.质量强区工作取得新成绩

  拟发了《关于转发《昆明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专项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盘政办通〔2017〕86号),将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的部门。按照规范要求对25家农贸市场安装了规范的公平称73台。并通过中央及省市主流媒体、自媒体等媒体平台开展“质量强区”宣传报道200余篇(条)。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等主题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检查市场25个次,受理消费投诉319件、举报51件,咨询近3200余起,涉及金额284万余元,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15万余元。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共抽查9家企业21组产品,产品合格率为100%。指导市场主体新申请注册商标 360件,全区有效注册商标达到 5875件。申报2017年云南名牌产品初选推荐上报包括昆明安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昆明云垦橡胶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4个产品,昆明名牌产品初选推荐上报包括水泵厂、云岭广大等7家企业12产品。申报2017年市长质量奖包括电建集团、农垦集团。

4.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力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我局在5月11日成功实现了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试点。7月21日下午在区政务局召开了全省全程电子化改革工作现场会。盘龙区共办理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597户,占全市办理数的73%以上,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5.围绕“创文”工作取得新机制

自3月下旬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启动以来,由我局牵头,区城管、公安、消防、住建、经投、相关街道配合,对照创文农贸市场测评标准,对全区43个农贸市场展开了集中整治和提升工作。通过农贸市场分类整治、农贸市场“划片包干”驻场式监管模式、“红黑榜”公示曝光制度、“一本一秤三保证三落实”市场管理制度等措施开展农贸市场集中提升整治,投入市场提升改造资金约243万元,推进农贸市场硬件设施提升改造。通过集中整治提升,各农贸市场在环境卫生、诚信经营、交易秩序、食品安全、公共安全方面均得到了显著提升和改进,开展“六小门店”食品安全整治,共检查食品经营户6774户次,办理食品经营备案740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6份,处罚小食品及小餐饮店11户,罚没金额3.8万元。

   6.探索建立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食品安全指导培训模式

面对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的实际,我局采取试点引路、逐步推开的办法探索建立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食品安全指导培训模式。2017年,我局在联盟市场监管所进行试点,共投入经费15万元,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对联盟辖区内所有食品经营主体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培训采取现场理论教学、现场实地教学、现场督促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并进行现场考试。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规范食品经营主体经营行为;二是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设施设备;三是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证照建设;四是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台账建设;五是建立考核机制,严把食品安全准入关;六是夯实基础工作建设,形成良性工作格局。截止2017年,共培训816人次。

7.设立药械不良反应哨点,抓实不良反应上报工作

 2017年对以往不良反应上报工作好的医疗机构进行重点培训,并在该医疗机构建立不良反应哨点站,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上报工作,现已初步建立起盘龙区医院、滇源卫生院等4家医疗机构为药械不良反应哨点单位。药械不良反应哨点的设立有力推进了我区不良反应上报工作,截止2017年,我局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540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5人。其中:行政编制2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5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55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33辆,在编实有车辆3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收入合计6,307.74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289.8万元,占总收入的99.7%;上年结转结余17.94万元,占总收入的0.3%,与上年对比增加17%,主要原因为2017年开展创文工作及省、市级专项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支出合计581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2.48万元,占总支出的65.9%;项目支出1983.29万元,占总支出的34.1%,较2016年增长501.59万元,增长幅度9.44%,主要原因为2017年开展创文工作,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基本支出3832.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313.18万元,用于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519.30万元。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56.32万元,减少3.9%,主要原因为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一发放,退休费减少。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83.2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7.92万元,增加49.6%,主要原因分析为2017年开展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项目支出主要为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625.41万元,包括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执法办案专项、消费者权益保护、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支出94.75万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263.13万元,包括了药品事物、化妆品事务、医疗器械事务、食品安全事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15.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501.59万元,增加9.4%,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开展创文工作,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43.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6%,主要用行政运行3023.1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4.65万元、工商行政管理专项962.68万元、执法办案专项376.82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3.26万元、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8万元、质量技术监督94.75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离休人员工资)。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4.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6%,主要用于药品事物8万元、化妆品事务5万元、医疗器械事务4.56万元、食品安全事务245.5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91.8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05.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7%,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4.6万元,支出决算为64.27万元,完成预算的86.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64万元,完成预算的92.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3万元,完成预算的32.8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费与预算相差较大,年初预算安排的公务接待费由财政核定,实际接待费用小于预算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9.47万元,下降31.44%。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9.63万元,下降32.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5万元,增长6.0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6年四季度实施车改,车改后汽车保有量为33辆,车辆数减少。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开展了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创建文明城市、企业登记试点工作等,业务接待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64万元,占95.91%;公务接待费支出2.63万元,占4.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6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1.6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3辆。主要用于开展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区级相关领导工作调研和部门业务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9.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2.15%,原因为2017年发放全年车改补贴,其他交通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666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16.01万元,固定资产5177.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60.76万元,无形资产11.7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9.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4.7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665.6

1016.01

5177.07

3500.25

868.02

808.8

460.76

11.7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1.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7.2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我单位2017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 91.98 分,绩效自评结果为“优”。2017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别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评价。通过绩效评价,分析部门(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2017年绩效自评报告公开网址(http://www.kmpl.gov.cn/c/2018-09-20/3313128.shtml)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四季度实施车改,车改后汽车保有量为33辆,实有车辆减少,但由于2017年车辆批复未下达,无法进行账务处理,故三公经费表及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中2017年车辆保有数及车辆价值以账上数量69辆的价值填列。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3.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41401111

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20181015110103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