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区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盘龙区区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区政府工作安排,经盘龙区财政局汇总,区人民政府审定,盘龙区区级部门,包括区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汇总情况如下:
2017年度区级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合计数为700万元,较2016年度减少1542万元,下降66.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减少8万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120万元,同比减少20万元,下降14.2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0万元,同比减少1514万元,下降72.30%。
2017年度区级部门决算“三公”经费相关统计数情况及较上年增减情况为: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减少2个,下降100%;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减少2人,下降100%;公务用车保有量659辆,减少154辆,下降18.9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462次,减少510次,下降17.1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9801人,减少3305人,下降14.30%。
盘龙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2017年区级 “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和分项数额均较上年下降,达到了上级“只减不增”的要求。
盘龙区区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汇总表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2016年度 | 2017年度 | 2017年较上年增减情况 | |
增减数量 | 增减幅度 | |||
一、 “三公”经费支出 | ||||
(一)支出合计 | 2, 242 | 700 | -1,542 | -68.78% |
1.因公出国(境)费 | 8 | 0 | -8 | -100.00%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2, 094 | 580 | -1,514 | -72.30%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 094 | 580 | -1,514 | -72.30% |
3.公务接待费 | 140 | 120 | -20 | -14.29% |
(1)国内接待费 | 140 | 120 | -20 | -14.29% |
其中:外事接待费 | ||||
(2)国(境)外接待费 | ||||
(二)相关统计数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2 | 0 | -2 | -100.00%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 2 | 0 | -2 | -100.00%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813 | 659 | -154 | -18.94% |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 2, 972 | 2, 462 | -510 | -17.16%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 23, 106 | 19, 801 | -3305 | -14.30% |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 ||||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 ||||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区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三、 2017年使用区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纳入统计范围。盘龙区区级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和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