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市场监管局“三着力”全面开展2018年度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
日前,盘龙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省市工商局相关通知精神,以“三着力”全面开展2018年度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
一是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并制定下发了《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同时,要求局属各科室及各市场监管所高度重视此次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盘龙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度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是着力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局党委要求各市场监管所指定专人负责此次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并及时收集上报双随机检查过程中需要机关业务科室解决的问题;要求机关各业务科室做好指导协调配合工作,及时指导解决基层所遇到的业务问题,无法解决时要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请示汇报,必要时与执法检查人员共同上门进行检查,加强现场业务指导;要求局监察室适时组成督查组,对各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全局上下共同推进2018年度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
三是着力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局党委要求各市场监管所对于符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条件的企业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该企业做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给予公示;对于抽查检查中发现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行为需要立案查处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处理。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依法移送其他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同时,要求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抽查检查工作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在抽查检查结束之后30天内,将检查文书及时归档,并移交档案室与企业登记档案一同妥善保管,做到检查材料“一户一档”,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从而强化抽查检查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