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度“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0.16万元,增加的主要是车辆运行维护的费用增加,由于车辆保险费用、燃料价格上涨的因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与2016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产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未购置公务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主要用于人防公务用车。与2016年决算相比,没有增减;运行维护费2.02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0.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民防空设施的维护和培训(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与2016年均无公务接待费用产生。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1、“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车:主要指因工作需要执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处理突发事件的固定车辆,由财政定额拨款。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盘龙区住建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