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www.kmpl.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9151-201810-106296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10-17 14:57
名 称: 党史研究室2017年决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党史研究室2017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10-17 14:57
字号:[ 大 中 小 ]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28301000

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党史研究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党史研究室概况 1

一、主要职能 1

二、部门基本情况 2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4

第一部分 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和指示,制定全区党史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区属各党委、各党工委、各部门党史资料的征集、研究和编纂工作;发挥党史工作“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

2.负责盘龙区地方党史资料的征编、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地方党史书刊的编辑、出版并指导发行。

3.负责全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时期特别是改革开放新时期地方党史重点专题、重大决策与史事及有关人物资料的征集、研究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党史、革命史及重大纪念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有关本区地方党史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纪念设施修建的规划、呈报和党史题材文艺、影视创作的史事审定工作。

6.为区委处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党史资料依据和意见。

7.对全区各党委、各党工委、各部门征集党史资料进行业务指导。

8.承办区委和上级党史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重点工作为:编撰出版《2016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执政纪要》,编撰《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盘龙区历史第二卷(1950~1978)》(初稿),编撰《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盘龙区历史大事记(2011-2015)》初稿,完成盘龙区对外开放专题资料编审工作,实施小哨红军烈士墓提升改造工程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党史研究室2002年7月经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区委批准设置为正科级机构,为区委主管全区党史资料征集、研究、编纂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不设内设机构。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现有事业编制5名(其中2名改任非领导职务,享受副县处级待遇),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收入合计101.64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收入101.6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6年及以前,党史研究室财政收支由区委办公室代管。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区委党史研究室总支出为10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25万元,项目支出14.38万元。2016年及以前,党史研究室财政收支由区委办公室代管。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87.25万元, 2017年度用于保障盘龙区委党史研究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2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4.63万元,占74%;商品服务支出12.84万元,占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8万元,占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14.38万元,其中:编撰《盘龙历史》第二卷3.9万元;编撰2016执政纪要7.1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91万元;出版发行党史大事记(2011-2015)0.15万元;接待费0.32万元。

1.公务接待

2017年公务接待费财政预算资金5000元,调整后预算3186元,支出3186元,使用完成率100%。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党史部门到盘龙区调研党史工作、茨坝小哨红军烈士墓、黑龙潭烈士陵园等革命遗址。工作中严格执行《盘龙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盘办通〔2017〕121号)的规定,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用餐标准等指标,做到厉行节约。

2.编撰《盘龙历史》第二卷

2017年编撰《盘龙历史》第二卷专项经费预算46000元,调整后预算39000元,支出39000元,使用完成率100%。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撰稿人员、资料整理人员的劳务费,其中按照撰稿合同(每人每月1500元)规定的标准,2名撰稿人员共支付36000元;撰写2篇专题综述材料每篇1000元的编撰,2名撰稿人共支付2000元;资料整理人员2017年度实际到岗2个月,每月500元,共支付1000元。

3.出版发行党史大事记(2011-2015)

2017年度出版发行党史大事记(2011-2015)专项经费预算50000元,调整后预算1500元,支出1500元,使用完成率100%。其中支付资料整理人员劳务费1500元(每月500元,实际到岗3个月)。

4.编撰2016执政纪要

2017年度编撰2016执政纪要专项经费预算86000元,调整后预算71100元,支出71100元,使用完成率100%。其中印刷费49000元,出版费20000元,责任编辑劳务费2000元,资料整理人员劳务费100元。工作中均按照相关规定对机构进行询价和筛选,经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刷和出版均与服务机构签订正式合同。

5.办公设备购置

2017年购置台式计算机1台花费5400元,便携式计算机3台花费18900元,针式打印机一台花费2450元,彩色激光打印机一台花费2300元。共计2905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1.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用于保障盘龙区委党史研究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6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8万元;项目支出14.38万元,其中:编撰《盘龙历史》第二卷3.9万元,编撰2016执政纪要7.1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91万元,出版发行党史大事记(2011-2015)0.15万元,接待费0.3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预算的64%。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预算的64%。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保证工作按时按质开展的前提下节约开支,公务接待在机关食堂进行。

由于2016年及以前,党史研究室财政收支由区委办公室代管,故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不具可比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32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接待人次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革命遗址保护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饮用水)、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党史研究室资产为9.01万元比2016年末5.92增加了3.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1万元比2016年5.92万元增加了0.19万元,固定资产2.91万元比2016年0万元增加了2.91万元,主要是购置了计算机、打印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1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区委党史研究室人员编制数5人,2017年1-4月实有人数6人。2017年4月退休1名主任科员;2017年11月退休1名乡科级正职改非领导;2017年12月调入1名乡科级正职领导。目前区委党史研究室实有在职人数为5人。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28301111

昆明市盘龙区党史研究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会计填)20181013125244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