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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1810-106540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10-18 15:08
名 称: 盘龙区纪委监察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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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纪委监察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10-18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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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0300122201000

盘龙区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盘龙区纪委监察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龙区纪委监察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区纪委工作职责:

1、 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市党委、纪委及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负责全区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

2、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区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 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 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和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5、 协助区委组织、协调、指导区属各街道、部门和单位开展反腐败斗争。

6、 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制度。

7、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区委组织部对区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指导各级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

8、 承办区委和上级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它事项。

区监察局工作职责:

1、 贯彻落实国务院、监察部和省、市、区人民政府、监察部门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领导全区的行政监察工作。

2、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监督检查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机构及其国家公务员;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它人员;区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

3、 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的情况,查处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其作出行政处分。

4、 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5、 研究政风政纪中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制订地方性行政监察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6、 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部门授权或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审室、案管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15个机构。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决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和新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守规矩,勇于担当,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1个,为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行政编制6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

退休人员8人。

2017年车辆编制2辆,实有公务用车2辆,分别为执法执勤车辆1辆、应急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注:

盘龙区纪委监察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此表为空;

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此表为空。

第三部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盘龙区纪委监察局决算总收入807.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7.5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收入80.26万元,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追减人员经费、办案经费及业务装备保障经费。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817.2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2.36 万元,占总支出的74.93%;项目支出204.88元,占总支出的25.07%。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05.6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人员减少,相应的保障经费减少;二是案件审查留置工作相比去年减少,专案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2.3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7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4.8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89,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案件审查工作中,留置涉案对象人数相比2016年减少,相应办案成本降低;2017年政府采购固定资产也相应减少。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盘龙区纪委监察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7.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5.66万元, 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纪委人员减少,相应的人员经费、办案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减少;二是案件审查工作中,留置涉案对象人数相比2016年有所减少,办案成本相应降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9.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7%。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机构运转及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信访、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效能建设、大要案查处、派驻机构运转等工作,并按工作需要添置业务装备。

2、 2016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57万元,用于单位8名退休人员退休费。2017年,退休人员退休费已全部划归社保管理,故而没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55.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主要用于由单位承担的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 住房保障(类)支出72.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主要用于由单位承担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盘龙区纪委监察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2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3 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6 年决算数减少13.6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自2016年10月起,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单位仅保留了执法执勤车辆1辆和应急车辆1辆,也随之取消了公务用车定额包干经费。二是年内公务接待人次也较上年明显减少。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盘龙区纪委监察局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盘龙区纪委监察局未购置公务用车。2016年1-9月,保有公务用车3辆。9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10-12月保有公务用车2辆(分别为执法执勤车辆1辆、应急车辆1辆)。全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3.92万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12.9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及纪工委执法执勤、应急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 公务接待费

2017年盘龙区纪委监察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批共25人次,接待费开支0.23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决算减少0.74万元,主要用于协助各级纪委、公安、法检查办案件产生的费用。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盘龙区纪委监察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4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减少,人均公用保障经费支出也随之减少,公务用车较上年9月份以前减少1辆,运行维护费用支出也随之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纪委监察局资产总额384.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2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1.15%;固定资产296.1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7.07%;无形资产6.8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78%。固定资产中,通用设备价值272.02万元,其中汽车价值101.67万元;专用设备3.24万元;办公家具、用具价值20.89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盘龙区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决算10.8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2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2017年固定资产按实际工作需求采购,采购项目比上年减少。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盘龙区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无重点绩效。2017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已于2018年9月25日公开至http://www.kmpl.gov.cn/c/2018-09-25/3035746.shtml。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附表8)中数据为全年总支出,“三公”经费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表6)中数据为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 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 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5、 “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22201111

盘龙区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2018101802533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