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31401000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盘龙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全区民政事业的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各项民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农转非退养居民的管理。
2.贯彻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审核、批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户,指导街道、社区做好低保资金的审核、发放。
3.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工作。组织社会济困救难的捐赠工作,做好全区社会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负责特困人员供养;负责生活困难人员的定期救助、临时救助和特殊救助对象的救助;负责收养登记、收送弃婴以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4.负责城市及农村救灾,核查上报灾情,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对灾民给予生活救助和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工作;为当年冬寒或春荒遇到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5.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方针政策,指导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负责登记管理全区范围内的社会福利机构,落实福利生产扶持政策。
6.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优待抚恤的政策法规,做好优抚工作;负责革命烈士追认审核的上报;负责评定和调整伤残等级的审核申报;负责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的定抚;负责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定补;负责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审批和兑现。
7.负责军队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的安置和服务管理;负责盘龙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管理。
8.负责全区的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指导全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9.负责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审,监督社会组织的活动,依法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
10.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批和管理。依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
11.负责全区辖区内地域调整、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负责区域内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调查和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和报批;负责组织区域内路牌、门牌号码的编制审定和设置;负责建立地名数据库,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
12.负责婚姻登记服务;指导和推广婚姻习俗改革。
13.负责城乡殡葬事业改革和殡葬管理。
14.贯彻执行有关老龄工作的各项法规、规章、决议和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负责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管理。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民政局重点工作为:贯彻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福利事业政策、优待抚恤政策;负责全区社会救济工作;负责城市、农村救灾工作;负责军队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的安置和服务管理;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负责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负责区划地名管理;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工作、负责老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行政单位1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本级)、昆明市盘龙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站、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盘龙区老年人活动中心、昆明市盘龙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小坝休养所、昆明市盘龙区军队离退休干部茨坝休养所、昆明市盘龙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昆明市盘龙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站及昆明市盘龙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为非独立核算单位,经费核算、决算编报并入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2017年末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3人。
离退休人员77人。其中:局机关离休1人,退休56人。地方代管退休人员18人。
公务用车保有量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2792.80万元。其中:一般22158.1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7.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34.7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2.8%。与上年对比减少34.7%,主要原因分析:1、部分项目减少,部分项目预算减少;2、本年度不含军休干部经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2180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5.94万元,占总支出的5.26%;项目支出20656.09万元,占总支出的94.74%。与上年对比减少13.71%,主要原因分析:1、部分项目内容减少,项目预算经费减少;2、部分项目不在民政局安排经费如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办公用房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5.9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93%,主要原因分析:1、盘龙区民政局机关退休减少3人,退休人员25人移交社保局管理;2、本年度不含军休干部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27%。(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656.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77%,主要原因分析1、部分项目内容减少,项目预算经费减少;2、部分项目不在民政局安排经费如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办公用房经费。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202.40万元;
2、抚恤支出4625.25万元;
3、退役安置支出12011.05万元;
4、社会福利支出1890.44万元;
5、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90.27万元;
6、临时救助支出108.24万元;
7、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04.07万元;
8、其他生活救助支出38.18万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50万元;
10、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18.7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47.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3%。与上年对比减少5.02%,主要原因分析1、部分项目内容减少,项目预算经费减少;2、部分项目不在民政局安排经费如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办公用房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75.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3%。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抚恤支出、退役安置支出、社会福利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其他生活救助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支出等方面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1.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99.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33万元,支出决算为5.83万元,完成预算的70%。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1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实行车改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2、接待次数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66万元,下降56.78%。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55万元,下降58.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1万元,下降18.63%。与2016年度相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实行车改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2、接待次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3万元,占91.4%;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占8.6%。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3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民政事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接待人次52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3%,主要原因分析:新增车改交通补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以保障机构支出运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9517.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46.92万元,固定资产2720.04万元,无形资产50.2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80.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60.54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 | 1 | 6226.20 | 5620.81 | 605.39 | 411.28 | 110.99 | 83.12 | ||||||||||||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 | 2 | 530.54 | 288.58 | 241.96 | 241.96 | ||||||||||||||
盘龙区老年人活动中心 | 3 | 1396.24 | 28.67 | 1367.57 | 989.07 | 378.5 | |||||||||||||
昆明市盘龙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小坝休养所 | 4 | 780.52 | 516.78 | 217.54 | 101.57 | 65.69 | 50.28 | 46.2 | |||||||||||
昆明市盘龙区军队离退休干部茨坝休养所 | 5 | 583.66 | 292.08 | 287.58 | 195.67 | 61.45 | 0 | 30.46 | 0 | 0 | 4 | 0 | |||||||
合计 | 9517.16 | 6746.92 | 2720.04 | 1697.59 | 238.13 | 784.32 | 50.2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3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我单位已按规定要求开展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并于2018年9月29日在部门网站公开绩效自评报告报表。公开网址: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本级):http://www.kmpl.gov.cn/c/2018-09-29/3050338.shtml;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http://www.kmpl.gov.cn/c/2018-09-29/3050332.shtml;
盘龙区老年人活动中心:http://www.kmpl.gov.cn/c/2018-09-29/3050327.shtml;
昆明市盘龙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小坝休养所:http://www.kmpl.gov.cn/c/2018-09-29/3050015.shtml;
昆明市盘龙区军队离退休干部茨坝休养所:http://www.kmpl.gov.cn/c/2018-09-29/3050002.shtml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2、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3、社会福利:反映社会福利事务支出。
4、退役安置:反映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5、拥军优属: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6、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抚恤费。
7、最低生活保障:反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8、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反映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31401111
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汇总)20181019092216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