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2017年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31501000
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是盘龙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工作内容包括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宣传工作、公证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1980年11月6日成立之初为昆明市盘龙区司法科,1984年10月15日盘龙区司法科更名为盘龙区司法局。盘龙区司法局独立核算。下设机构昆明市中衡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独立核算。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重点工作: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以矛盾纠纷化解为主线,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社区村”创建工作,不断深化法律“七进”工作,三、进一步提升特殊人群服务管控水平。四、完善律师参与处理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盘龙区司法局含政治处、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科、公证律师工作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7个职能科(室)盘龙区法律援助中心一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12个街道(乡)司法所和云南省昆明市中衡公证处,该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执行企业化管理,人员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依法治区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民间重大疑难纠纷调解工作,负责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盘龙区司法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840.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0.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9%,主要增长原因为2017年区司法局个别项目办案件数增长(项目经费涉密不予公开)。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81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31万元,占总支出的39.46%;项目支出491.48万元,占总支出的60.54%;与上年对比增长8.56%,增长因素为2017年区司法局个别项目办案件数增长(项目经费涉密不予公开)。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4.25%,主要原因2017年物业管理费人员工资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经费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盘龙区司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1.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长8.56%,主要原因2017年区司法局个别项目办案件数增长(项目经费涉密不予公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公共安全(类)支出811.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基本支出320.31万元,占总支出的39.46%;项目支出491.48万元,占总支出的60.54%;与上年对比增长8.56%,增长因素为2018年区司法局个别项目办案件数增长(项目经费涉密不予公开)。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盘龙区司法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政法机关保障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不单独预算,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3万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21万元,增长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动,2016年和2017年均为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51万元,下降1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9万元,增长90.6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对警务用车进行多次维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1万元,占96.43%;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占3.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8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77万元,与上年对比4.25%,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司法行政机关日常公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盘龙区司法局资产总额498.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5.56万元,固定资产222.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9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98.40 | 275.56 | 222.84 | 0 | 86.12 | 0 | 136.72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盘龙区司法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绩效自评信息已经单独公开。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31501111
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201810191112496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