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情况(部门)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36101000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委托起草我区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拟定相关规划、政策,依法制定地方性相关技术规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合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拟定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检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评估工作。
4、负责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维护良好医疗秩序。
7、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以及省、市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区级审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8、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缺陷人口出生数量。
9、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机制,组织实施国家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制度,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研究提出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机制和卫生、计划生育信息共享以及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定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领导、组织、指导直属单位党建、群团以及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的行业作风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12、组织拟定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承担医药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对外合作交流。
13、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整顿和规范医疗计生服务秩序,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拟定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16、拟定全区保健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指导全区保健工作。
17、承担国家、省、市、区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保障工作。
18、负责管理区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直属单位。
19、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0、指导盘龙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2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固定资产投入完成情况:年初市级下达年度任务目标4亿元,截止12月30日,已完成7.0583亿元,完成指标任务数的176%。
(二)上级下达目督指标完成情况
1.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
2017年经昆明市卫计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走访、入户调查及数据统计分析,对盘龙区人口自然增长率认定为6.9‰。
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7/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
截止2017年9月30日妇幼工作年结束,我区孕产妇死亡率为0、婴儿死亡率为1.36‰。
3.推进献血工作稳步开展(激励指标)
截止12月31日,盘龙区开展无偿献血大型公益活动7次。目前盘龙区无偿献血任务完成数为5123人,任务完成率为67.2%。
4.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激励指标)
年初区政府分别与12个街道办事处及35个成员单位签订2017年《盘龙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区卫计局按照职责督促指导各街道和成员单位完成《责任书》各项指标任务,做到了年中开展专项调查、实地收集资料、调查群众满意度,年末有考核和年度工作专题报告。并严格执行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全年共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541对,完成市下达任务数的108.2%。
(三)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全员、全时段推进“创文”工作。按照市、区两级工作安排,我局建立“日自查、周巡查、旬通报”工作机制。成立9个督查督导组,由局班子领导领队紧扣指标体系对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实行分组包片网格化督促指导。全年共督查督导医疗机构4600余家(次),投入资金80余万元用于“创文”工作,出动500余人次协助文艺路、席子营社区完成全覆盖入户宣传发动工作,共发放宣传品3000余份。
2.迅速落实上级健康扶贫各项政策,强力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精准掌握建档立卡因病贫困人员实际情况,先后多次组织协调专业医疗队伍,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因病困难户进行疾病情况全面筛查。目前,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已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在报销比例上严格对标执行《云南健康扶贫30条措施》相关政策进行费用报销。
根据贫困人口分布和分级诊疗要求,确定了区属10家医疗机构为区级健康救助定点医疗机构,方便扶贫对象就诊。积极组建区级重大疾病救治专家组,确保将“一人一档一方案”落到实处,确保建档立卡因病人员得到更精准的治疗。
将健康扶贫的四类人群全面纳入家庭医生签约优先服务对象。并详细规划出各项任务完成时间进度,挂图作战。截至12月30日,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已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3127人,签约覆盖率达到100%,完成3111人的进村入户集中体检及健康档案信息采集核查,同时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和健康档案录入省级系统平台工作,实现辖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全覆盖。
3.项目工作有序推进。盘龙区松华卫生院修缮项目(续建),计划12月31日竣工验收;盘龙区卫计系统基层单位业务用房危房加固改造建设项目(续建),计划12月31前完成前期工作;“以奖代补”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新建),项目选址新建14个村卫生室,目前已完成前期资料的收集整理。
4.深化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加强医疗卫生管理工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区人民医院于2016年4月16日,区属5家公立医院(含区妇计中心)、7家乡镇卫生院、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49家村卫生室于2017年7月29日零时,辖区内的行业、部门、监狱、司法、国企等非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于2017年8月31日零时起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现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已完成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工作,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
积极开展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以盘龙区人民医院为中心,向上与三级医院,向下与基层医疗机构签订转诊协议。目前辖区已有2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与上级医院签署分级诊疗协议。结合区域卫生规划,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截至目前共完成医疗机构设置审批66家,变更48家,注销47家。
5.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巩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成果,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为着力点,积极拓展中医服务发展空间,不断丰富中医文化内涵。在双龙、松华卫生院和青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中医馆。针对《中医药法》的颁布实施进行义诊和大型宣传活动。
6.加强基层卫生能力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推进盘龙卫计系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面推广涵盖城市全科医生、农村乡村医生的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家庭医生签约249759份,签约率48.3%,特殊人群签约130108份,签约率69.42%。推进个性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四类贫困、特殊对象全覆盖。
继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录入“昆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管理平台”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748483份,电子建档率为92.22%;儿童系统管理13107人,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24180人,高血压规范管理51848人,糖尿病规范管理17847人,重性精神性疾病患者规范管理3338人,卫生监督协管巡查2585次。
为完善基层卫生服务网络,新增龙泉龙江雅苑、金林碧水、金辰金刀营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7.农村卫生改革持续深化,进一步强化基层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盘龙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制定出台了《盘龙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乡村医生离岗补助政策,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截至目前在岗乡村医生全部持有乡村医生资格证书并有效注册,实现了100%持证上岗。
8.切实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
加强疫情报告管理,数据联网传送及时率100%,正确率100%。目前未发生甲类传染病;报告发生乙类传染病9种共829例,累计报告发病率99.41/十万;对辖区内所有接种点进行全覆盖无遗漏督导考核,适龄儿童(含流动人口)建卡(册)、建证率100%,一类疫苗适龄儿童报告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5.24%以上;进一步规范开展“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工作”, 为高血压患者累计建档51848人;为2型糖尿病患者累计建档17909人; 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全年共接突发公共卫生相关事件报告15起,报告及时率和处置及时率均达100%。未发生传染病的暴发与流行。妥善处置辖区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接诊发现的1例H7N9高致病性禽流感。
加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实际检出3393例,检出率4.08‰。实际管理患者数3025人,管理率89.15 %,治疗率79.78% ;稳步推进健康教育工作,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健康教育服务项目技术指导和督导复核,组织开展培训,覆盖率100% ;针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对辖区内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无偿献血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覆盖率100%。
9.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规范开展“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工作。婚检率96.50 %,住院分娩率100%,新生儿代谢性筛查率95.65%,听筛筛查率93.84%;年度孕妇普查率达95.6%,未发生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破伤风发病。剖宫产率39.64%,完成市级下达控制在40%范围内的指标任务。
10.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稳步推进,规范开展日常监督。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认真开展对公共场所、二次供水单位和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工作,监督的总户数达到了13143户次,进一步提升了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完成“双随机”监督检测179家。查处案件328件,处罚金额608200万元。处理群众投诉329起,免费发放使用卫生信息公示栏3000余块。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20次,取缔“黑诊所”59家次。卫生许可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共现场指导961家次,发放办理须知2800余份,办理卫生许可证1216户次。
11.凝心聚力,扎实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以行业为单位,开展针对学生、校外青少年、妇女、农民工、流动人口、单位职工和高危人群的宣传教育。形成了以专业机构为指导,各部门共同协作的长效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全区103个社区(村委会)全部开展了艾滋病综合防治社区创建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艾滋病病人给予关怀救助,完成随访和关怀救助291人。
12.积极开展各项爱国卫生工作,扎实巩固创卫成果。认真开展爱国卫生各项宣传活动;坚持落实周五爱国卫生大扫除长效机制;认真做好农村“七改三清”工作;做好各类爱国卫生先进的创建工作。
13.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两孩政策,按要求实行生育登记制度,确保育龄群众的生育权利。截止12月全区共办理壹孩《生育服务证》2304本、贰孩《生育服务证》2742本,受理审批叁孩申请109件,办理叁孩《生育服务证》111本,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813本。
14.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政策。对2017年符合享受国家特别扶助对象的795人开展扶助。对符合享受失独家庭政策的51户发放抚慰金。对符合享受养老奖扶政策的806人进行奖扶。对1376户符合享受昆明市低保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对象进行补助;落实中、高考加分政策246人。
15.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和卫生计生均等化工作。
稳定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格局。对流动人口实行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保障。截止目前全区实际在管流动人口数为156142人,扎实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3554例,叶酸新增服用人数1928人,完成市下达任务数的113.41%;育龄妇女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100%。
(四)创新工作及亮点工作
1、持续开展水源保护区“健康大篷车”巡回医疗活动,“加挂”孕前优生服务“车厢”
持续开展水源保护区“健康大篷车”巡回医疗活动,为丰富服务内容,新增孕前优生检查。全年共完成涵盖4个水源区街道43个行政村的12轮巡诊任务。出动车辆864次、医务人员2316人次、共诊治患者32529人次,免费使用、发放价值70.8万元药品及医用耗材。通过建立并实施“送医送药到农户”水源保护区大篷车巡回医疗制度,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2、健康扶贫充分发挥渠道资源优势,携手贫困群众共同奔小康
为切实关心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区计生协积极争取省级项目资金,开展省级“计划生育基金—救助计生贫困家庭发展致富项目”。通过扶贫项目的实施,增加贫困户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多举措做好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实施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后,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加强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全面推行生育服务证登记制度;做好政策衔接和公共服务配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特殊家庭的慰问工作。
4、盘龙区人民医院远程心电网络架起服务“时空隧道”
6月,区人民医院建成远程心电监测平台,通过建立以本院心电图室为中心的心电信息系统,实现远程会诊。2018年,远程心电网络将覆盖到辖区全部7家卫生院,并争取逐步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其他医疗机构扩展。
5、推进个性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四类特殊群体全覆盖
为有效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今年我局选取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签约服务提升试点。针对签约居民主要健康问题和需求制定健康管理服务计划,实施个性化健康干预和指导。优先把健康扶贫的四类人群纳入家庭医生签约优先服务对象,实现贫困、特殊对象全覆盖。
6、面对突发自然灾害,卫生防疫响应迅速
针对雨季突发自然灾害,迅速安排部署专项防疫消杀和卫生防病工作,指导各街道、社区迅速组织对渍水地开展消杀工作,对严重渍水区域统筹安排专业消杀。共计消杀面积30.63万平方米,有效防止了疾病传播。
7、启动“家庭医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项目建设
通过启动家庭医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项目建设,有效推进我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为辖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医疗健康服务。
8、开展社区医养结合多样化服务
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正式入驻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1医3护固定在中心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长寿路社区开启“健康管家服务”医养结合工作新模式。通过对健康指标进行动态采集和系统检测,可对分析发现的异常健康数据进行预警。同时,可通过电话或APP对就医服务进行预约,并开通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老年病科就诊住院绿色通道服务。
9、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均等化省级试点工作
我区作为全省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区。选取金辰街道办事处为区级试点,从保障基本服务起步,有步骤、有重点在辖区内落实14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优先落实好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健康档案、计划生育、健康教育7类基本公共服务,目前此成功经验已向全区推广。
10、创新服务载体,通过项目开展,丰富计生协工作内涵
区计生协以项目为载体,带动各项工作的创新开展。开展“中国计生协2017年‘生育关怀携手行——家庭健康素养优生优育促进行动”等国家、省、市、区项目6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分别是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盘龙区卫生局卫生执法监督局、盘龙区人才中心卫生分中心、盘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盘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盘龙区人民医院,南屏口腔医院、昆明精神卫生防治医院、双龙卫生院、小河(松华)卫生院、联盟卫生院、茨坝卫生院、龙泉中心卫生院、阿子营卫生院、滇源卫生院。
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7个;部分供给单位6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076人,其中:行政编制 22人,工勤编3人,事业编制1052人。在职实有64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0人,财政部分供养608人, 离休 6人,退休人员未在本部门反映,实有车辆4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8328.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69.66万元,占总收入的53.5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3012.62万元,占总收入的45.94%;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5.97万元,占总收入的0.5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795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00.99万元,占总支出的70.48%;项目支出8252.73万元,占总支出的29.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700.9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7.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2.04%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52.7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6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17万元,用于区疾控中心外贷项目贴息;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用于我部门离休人员工资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4;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4350.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47%。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1107.37 万元、公立医院2096.53 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592.26 万元、公共卫生6401.45 万元、中医药3万元、计划生育事务1438.56 为元、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83.42 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25.58 万元;
4. 住房保障(类)支出316.51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64万元,支出决算为28.16 万元,完成预算的64.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73 万元,完成预算的71.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预算的22.61%。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及公务接待费的同步减少增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2.49万元,下降31.7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98万元,下降30.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3万元,下降27.18%。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73 万元,占94.92%;公务接待费支出1.42万元,占5.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73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7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2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42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接待人次217人。主要用于发生的接待支出。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7.10万元,与上年经费支出对比增加383.2万元,增长164%。运行经费增长原因是2017年职工工资按规定调资。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资产总额28560.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299.13万元,固定资产14812.96万元,在建工程281.8万元,无形资产17万元,政府储备物资2.1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04.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414.0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00.28万元,在建工程增加281.8万元,无形资产减少3.56万元,政府储备物资无变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1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8560.41 | 18299.13 | 14812.96 | 5900.01 | 407.81 | 1556.4 | 6948.75 | 0 | 281.8 | 17 | 2.19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16,843.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71,245.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5,598.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整体绩效报告(本级)已单独公开,网址:
http://www.kmpl.gov.cn/c/2018-09-27/3044835.shtml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3.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36101111
2017年决算公开报告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81019032522141
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201810190326040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