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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1810-107041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10-20 20:05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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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20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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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0300163401000

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接待和办理辖区范围内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向区委、区政府及领导的来信来访事项,为群众排忧解难,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保证信访渠道畅通。2、负责拟定全区信访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布置、检查、协调和指导全区信访工作。3、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和上级机关批转及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检查办理情况。4、负责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人民群众来电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社情民意和信访突出问题,及时分析提供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服务;负责向区属部门交办信访案件,直接调查、处理或参与信访事项。5、依法处置化解疏导辖区范围内群众进京、赴省、到市的上访和突出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突发性信访事件,及时督促责任单位化解处理各类社会矛盾与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参与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6、承担昆明市盘龙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7、负责全区信访工作调查研究、分析形势、报告情况、部署工作,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加强信访队伍建设,统计上报信访工作情况和信息简报。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信访局内设4个机构:1、综合接访科,负责对日常政务、业务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负责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行政工作的文稿。负责人事、文秘、统计、保密、档案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2、信访复查复核与听证科,负责受理盘龙区区一级的信访事项复查、听证工作。负责财务、工资、物品采购、保管工作,负责超期未办结、上级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人突出信访问题的督察督办。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3、处理突出事件科,负责督促检查相关单位和部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配合、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处置化解我区群众进京、赴省、到市、来区的上访和突出信访事件。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工作任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4、网上信访科,负责接待到区行政中心的群众来访,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电、微信、网上信访、视频接访、人民网民给地方领导留言的交办、督办、上报、总结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重点工作概述

要把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作为今年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年度考核重点。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区党委政府部署开展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聚集群众反映强烈、矛盾问题集中的领域,坚决打好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信访矛盾化解四大攻坚战,下大力气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化解重大风险隐患。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务求精心组织、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精准化解,确保取得实效。

1、打好重点领域攻坚战,严防各类风险交织叠加、集聚升级

一要防控城中村改造和房地产领域风险。近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链断裂、项目停滞烂尾、不能按期回迁及时竣工交房、办证难,以及物业管理纠纷等问题引发很多不稳定因素,成为当前群众集体上访较为集中的领域。化解这一领域的风险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逐个项目梳理、逐个楼盘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个处理,通过协调接盘开发、帮助融资化解危机、用好政策完善手续、依法处理违法违纪行为等措施,有效推动问题解决。二要防控集资融资领域风险。非法集资融资引发的问题涉及金额大、地域广、人数多,一些案件利益受损人员组织化倾向明显,网上网下频繁串联,规模性聚集时有发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大规范和引导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早干预、早处置;对已经发生的问题,推动相关部门把打击犯罪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统筹起来,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手段化解风险,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及时发布信息,加强教育疏导,最大限度地减少规模聚集的发生。三要防控“三农”领域风险。“三农”领域引发的涉稳风险也比较突出,有农村土地征用、集体资产管理、村干部违法违纪、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等方面的老难题,也有农村土地承包“三权分置”、脱贫攻坚等产生的新矛盾。对此,要结合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度关注、全力化解“三农”领域的信访问题,维护好农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大脱贫攻坚信访问题督导检查力度,对发现的截留挪用、盘剥克扣、优亲厚友、形式主义等问题,及时提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更好地推动扶贫脱贫政策落实落地。要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为重点,集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金隐患排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及时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切实化解风险隐患。四要防控环保领域风险。要加大环保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督查督办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前的环评工作,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最大限度地避免“政策一出台,信访跟着来”的问题。

2、打好重点群体攻坚战,推动涉从信访矛盾大化解、大解决

全区的信访重点群众呈现出参与人数多、组织程度高、串联范围广、对抗情绪强的特点,已经成为影响和制约信访形势持续好转的突出问题,一要全力化解涉军群众问题。按照《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既确保“大政策”统一性、稳定性,又注意“小政策”灵活性、多样性,多渠道、多方式解决好退役军人安置、抚恤、困难救助等问题。同时,与综治维稳部门加强情报预警、教育稳控、联动处置,对聚集上访的军队退役人员要随发现、随带离,防止发生大规模赴省到市进京聚集事件。二要全力化解涉企群体问题。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企业效益下滑,兼并重组、关停破产,裁员或隐性失业问题突出,引发职工串联讨薪、企业维护自身利益的集体上访事件有上升趋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去产能中出现的下岗职工要妥善安置”的指示精神,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既要教育引导,也要政策扶持,保持社会稳定。三要全力化解涉征地拆迁问题。随着全区建设项目引进和“五网”建设力度加大,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的信访突出问题,各街道、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的违法拆迁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四要全力化解涉教群体问题。该群体主要涉及民办代课教师,由于历史、政策、机制等多方面影响,民办代课教师反映的问题化解难度大,解决此类问题既要尊重当时客观历史条件,又要从当前实际出发,认真研究是否有解决问题的实际空间,落实好中央和省、市的相关政策。

3、打好重点问题攻坚战,确保复杂个案减存量、控增量

信访重点问题一直是信访工作的“老大难”,解决这类问题,不仅要加强源头化解、有效控制增量,更要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为首要目标,咬定青山不放松,最大限度减少存量。一要下大力气化解信访积案。2017年,以盘办通〔2017〕62号下发全区信访积案和突出矛盾纠纷108件,目前已化解86件,化解率79%。对尚未化解的,要集中资源和力量持续推动化解;对已化解的,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复。要建立健全“谁首次办理、谁跟踪督办”的日常督办责任制,防止产生新的信访积案。要认真总结积案攻坚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制度固化下来,推动积案化解制度化常态化。二要下大力气化解疑难复杂案件。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与包案化解疑难复杂案件结合起来,逐案落实领导包案化解责任,做到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推动问题限期解决。要继续发挥专项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推动解决一批“骨头案”“钉子案”“无头案”。三要下大力气化解“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以事发地或有权处理部门承担主办责任、信访人户籍地或常住地及其他相关部门承担协办责任的原则,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主办单位要主动担当,主动工作;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信访人的教育疏导等工作,真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化解到位。四要下大力气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针对企业改制涉及的国有资产流失、职工安置、工资待遇,针对“两案”人员、老乡干部、拖拉机驾驶员、精减下放人员反映生活待遇等有历史遗留问题,既要按照相关政策口径,做好信访人的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也要通过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手段,妥善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打好重点人员攻坚战,实现案结心结同步解、不反复,

从全区情况看,我区仍有一些缠访闹访、长期重复写信和投诉的老户,有的信访几年甚至几十年。这些人反映的问题可能有道理,有的没有道理,但都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这些重点人员之所以长期信访,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们既存在案结,也存在心结,这就需要我们坚决摒弃“单纯维稳”观念,更加用心用情地做好工作。一是摸排梳理做到“细”。对本地区、本部门信访重点人员的家庭情况、信访原因、反映问题的来龙去脉、有中国历史处理情况等全部搞清楚,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化解工作落实“责”。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人员,逐人落实化解责任,不局限于原有结论,重新开展调查工作、重新研究化解意见,用好用足政策,全力推动问题解决到位。三是教育疏导用好“策”。要研究工作方法,做到因人施策,争取最佳的工作效果。四是帮扶救助讲究“情”。深入了解信访人的所思所想所盼,多做换思考,做到思想上尊重、感情上贴近、生活上扶持,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社会的关爱。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党政单位1个(盘龙区信访局机关)。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年,部门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7人。

在职在编实有人数7人。局机关7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盘龙区信访局)20181020080040082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决算总收入460.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0.3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利息收入)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因我局决算为新增单位,故无2016年决算数据进行对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46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12万元,占总支出的25.22%;项目支出344.24万元,占总支出的74.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因我局决算为新增单位,故无2016年决算数据进行对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1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8.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15%;医疗保险缴费1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7%;住房公积金缴费12.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4.24万元。主要开展工作情况: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经费支出3万元,处理信访问题及突发群体性事件经费支出100万元,十九大信访维稳经费支出211.82万元,全区信访干部培训经费支出21.65万元,编外用工人员劳务费支出7.7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0.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7.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0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经费支出74.55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8.7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

6. 住房保障支出12.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2万元,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预算的63.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预算的63.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因我局决算为新增单位,故无2016年决算数据进行对比。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4万元,占63.97%;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处突维稳公务交通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组织老干部考察、学习、会议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5万元,因我局决算为新增单位,故无2016年决算数据进行对比。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办公和保障机关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信访局资产总额22.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45万元,固定资产11.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11.4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2.93

11.45

11.48




11.4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2017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已于2018年12月13日公开至http://www.kmpl.gov.cn/c/2018-12-13/3223079.shtml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主要为处突维稳经费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医疗保险支出。

2. 住房保障支出为缴纳住房公积金。

监督索引号53010300163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