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精益求精 期待项目单位“见机而作、补偏救弊”
发布时间:2018-11-09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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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自启动以来,陆续制定出台《昆明市盘龙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盘政办通(2018)26号)、《项目评审限时办结规定(试行)》,制作财政投资评审流程图及相关评审清单、表格,积极开展培训提高工作认知度,为顺利开展我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但在项目评审前核查被评审单位提交的送审资料及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被评审单位补充资料时,仍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单位在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选定上流于形式,未能深入调查,从技术方面考证胜任项目的能力,未能用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手段甄选“物美价廉”的项目实施者,且因项目实施者的技术业务水平欠缺,造成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设备参数、工程施工工艺做法不明确,无图纸设计说明等,导致评审工作无法顺利推进,造成边评审边补充相关资料;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单位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未能实施有效的管控,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条款不够完善,缺少约束力,施工单位投标文件的中标综合单价组价不规范、无明细的综合单价分析表,施工过程中签证描述含糊其辞,无图示、具体尺寸、工程做法等,监理单位未能对此类问题提出质疑、履行监理职责。
基于以上问题,项目实施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水平,本着从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出发,充分发挥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