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教育局关于对政协盘龙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55号提案办理的答复
尊敬的杨培兰委员:
您在盘龙区第九届第二次政协会议中提出的《关于政府购买医疗服务化解寄宿制学校配置校医难题的建议》的提案,我们已收悉,针对您所提及的问题,盘龙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并认真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全区中小学校医配备情况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昆明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的规定:“寄宿制学校要按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校医,非寄宿制600人以上学校应当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校医”的要求,通过2017年教育统计报表数字测算,目前我区600人以上的小学24所,中学10所(其中7所中学为寄宿制学校),若按照比例,应配备45名专职校医,目前小学仅有一个学校配有1名校医,中学有6所学校配有8名校医,缺编36人。
目前,由于政策原因,学校校医缺编是个普遍的共性问题,严重制约了学校卫生工作的开展。全区中小学共有专兼职校医9人,设立校医室9个,医疗器械的配置基本能满足已有校医室、学校开展初级医疗保健和一般疾病的处理,但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此条件下,学校的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应急急救、住宿学生医护保障等工作无法很好得到落实。
二、促进政府配备校医的问题
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已经在市人大调研时进行了专门的汇报,建议由市级或更高层面统筹,健全用人政策,由编办、人社及卫计部门研究,保证给予教育事业编制充足的招聘名额,解决“进不来”的问题。另外,全区校医群体可纳入卫计部门职称体系,解决校医职称晋升通道问题,落实待遇,解决“留不住”的问题。这是从根本上解决学校校医配置的途径。
三、兼职校医的安排和工作情况
近几年,在非寄宿制学校,我们结合现有实际,主要采取学校申请,区教育局与卫计局协商,安排社区医生到校兼职校医的方式开展工作。近几年来,共安排兼职校医20余人,分别派驻30个学校,协助学校开展相关工作。虽然我区对此项工作已经形成了一个初步的管理制度,并安排了一定经费,但由于兼职校医主要是学校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生,其所在单位已经有工作任务,在到学校开展工作的时间、空间都存在冲突,目前只能协助学校完成一些临时性的卫生工作,如: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传染病高发期的晨检,年度学生体检,学生入学预防接种情况查验等工作,2017年兼职校医协同疾控中心对辖区报病的幼儿园、学校进行了284次现场流调和消毒指导(其中手足口病处置171次,水痘处置68次、流行性腮腺炎处置24次、猩红热处置8次、风疹1次、其他感染性腹泻1次、痢疾1次、其他疾病10次),对18例手足口病重症病例和50例普通手足口病例进行了个案流调和采样。指导45家幼儿园、学校的72个班级采取了停课10天的紧急措施。
四、政府购买医疗服务的推进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昆明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的中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工作职责的规定,一个学校要完成职责规定的校医工作,每天工作量最少需3小时。按昆明市现行临时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测算,每月最低工资3600元,平均每小时22.5元(每月20个工作日,每日工作8小时),1个校医服务1天需67.5元,1个月需要1350元(算20个工作日),1年需要13500元(算10个月)。现校医缺编36人,购买医疗服务1年需要资金48.6万元。
目前,教育局已在积极向政府汇报协调,希望能从财政上解决资金问题。但难点还是人的问题,经费太少,向外购买没人愿来,向卫计部门协调,也难以落实,卫计部门也缺编严重,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规定,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只能在其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执业,在其他地方执业均为非法执业。
五、目前努力解决校医问题的措施
1.进一步推进兼职校医的工作落实。目前,我区每一个社区,每一个行政村都设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室,都配备具有执业资质证的社区医生和乡村医生,覆盖率100%,教育局和卫计局将进一步加强协调,建立社区医生、乡村医生与学校的一一对应工作机制。卫计局在社区医生和乡村医生对应学校卫生工作的职责和工作考核上进行明确,教育局要求学校明确兼职卫生保健教师与社区医生和乡村医生的工作对接机制和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兼职校医的工作落实。
2.区教育局将继续联合区卫计局,做好中小学兼职卫生保健教师的培训工作,参照幼儿园保健员的培训管理,不断提高兼职教师的素质,完成学校日常卫生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盘龙教育事业的关心和关注,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此提案于2018年 9月26日与杨培兰委员进行了面商答复,杨培兰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联系人:盛自兴
联系电话及传真:63180087
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