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东街道项目绩效目标申请表(计划生育工作经费)
发布时间:2018-12-13 15:42
字号:[
大
中
小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生成表) | ||||||||
(2018年度) | ||||||||
项目名称 | 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拓东街道办事处 | 实施单位 |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拓东街道办事处 | |||||
项目期 | 经常性项目 | |||||||
项目概况 | 认真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切实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项指标任务,全面落实两孩生育政策,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宣传好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确保全区在2018年实现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全面施实。根据盘献血办[2018]1号文件,《2018年度盘龙区无偿献血工作方案》完成目标工作。 | |||||||
项目立项依据 | 区与办事处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方案》昆卫(2017)4号、《关于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卫流管发【2016】2号),《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盘龙区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盘卫【2016】159号,区委、区政府发文。盘献血办[2018]1号文件,《2018年度盘龙区无偿献血工作方案》 | |||||||
总投入 | 中央财政 | 省级财政 | 区本级财政 | 市级财政 | 其他 | |||
中期资金来源(元) | ||||||||
年度资金来源(元) | 105,680.00 | 105,680.00 | ||||||
总 体 目 标 | 中期目标 | 年度目标 | ||||||
完成《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任务,特殊家庭全部光爱走访,盘龙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试点工作实施,做好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数量指标 | 辖区特殊家庭,困难独子家庭走访慰 | 4方面的工作 | ||||
五个社区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均等化工作经费 | ||||||||
办事处与区卫计局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 ||||||||
盘献血办[2018]1号文件,《2018年度盘龙区无偿献血工作方案》 | ||||||||
质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完成工作目标:质量,数量,服务能力90%以上 | 99% | |||||
根据盘献血办[2018]1号文件,《2018年度盘龙区无偿献血工作方案》完成目标工作 | 100% | |||||||
时效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照计划进度完成 | 99% | |||||
成本指标 | 成本指标 | 辖区特殊家庭,困难独子家庭 | 30000元 | |||||
五个社区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均等化工作 | 30000元 | |||||||
办事处与区卫计局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 7382元 | |||||||
《2018年度盘龙区无偿献血工作方案》 | 6877元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家庭和谐幸福 | 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家庭和谐幸福 |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为辖区失独家庭、伤残家庭,困难独子家庭,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得到政策认可的流动人口均等化工作在盘龙区初步实施完 | 为辖区失独家庭、伤残家庭,困难独子家庭,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得到政策认可的流动人口均等化工作在盘龙区初步实施完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营造便民计生、和谐计生、幸福计生环境 | 营造便民计生、和谐计生、幸福计生环境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继续按政府要求,认真做好卫计工作使居民、辖区单位受益 | 继续按政府要求,认真做好卫计工作使居民、辖区单位受益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测评达90%以上 | 90% | ||||
单位已有的保障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 与五社区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督查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完成。确保完成与区委、区政府年初签订的各项工作目标及任务。 | |||||||
预算绩效说明 | 以服务辖区公共单位,辖区居民为对象,认真抓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引导广大群众遵守计划生育生育政策,切实做好宣传,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等各项工作,推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为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 |||||||
单位负责人: | 填报人: | 陈惠仙 | 填报日期: | 2018/08/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