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盘龙区宝云社区七组(小窑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盘发改投资〔2018〕77号
发布时间:2018-12-21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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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对盘龙区宝云社区七组(小窑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盘龙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所报《关于审批盘龙区宝云社区七组(小窑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改善宝云社区土地利用现状,充分使用土地资源,进一步完善片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实现生地变熟地的目标。
二、项目名称
盘龙区宝云社区七组(小窑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整理
三、建设地点及主要内容
项目位于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南邻丰源路,北至瓦窑村,东至北部客运站,西至宝云社区四组龙头村。用地面积约264.16亩(最终数据以勘测地界为准),拆迁面积约25.72万平方米,回迁房建设面积约9万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通过开发整理,使土地达到 “六通一平”的建设条件。
四、总投资估算
约14.54亿元。
五、项目单位
土地一级开发主体:昆明市盘龙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社会投资人:云南永邦投资有限公司
六、其他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完成后,具体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待按程序确定项目开发主体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相关法规再行报批。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拆迁、人防、消防、环评、水土保持、绿化、防震减灾、动静态交通组织等手续,须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
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1月22日